永興法院「軟」「硬」兼施倒逼第三人主動履行

紅網時刻9月20日訊(記者 鄭濤 通訊員 鄭東昇)近日,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通過對被執行人享有到期債權的第三人釋法析理、強制執行,最終倒逼第三人主動履行180萬元,取得良好執行效果。

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間,被執行人永興某公司從申請執行人永興某石場購買石料,因欠石料款1882769.17元,雙方成訟。經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永興某公司仍未履行債務。2017年5月,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被執行人在長沙某建築公司有債權180萬元未受償。經調查核實:第三人長沙某建築公司承建永興樓盤項目,被執行人永興某公司向其供應物料,物料款項按期結算,剩餘款項待樓盤竣工後一次性支付。永興樓盤項目已於2016年底竣工,而長沙某建築公司並未向被執行人支付貨款。

永興縣法院依法向第三人送達了履行債權通知書,並向其負責人耐心釋法說理,第三人仍拒絕配合且以開發商未結算不能償還欠款為由拒絕簽收,第三人在法定期限內也未提異議,執行法官再次向第三人送達了履行債務裁定書,裁定對其強制執行。而第三人仍以開發商未結算暫無能力履行。執行法官通過調取第三人公司賬戶信息,核實到開發商曾向第三人賬戶轉入兩筆款項共計270萬元。執行法官遂依法凍結了第三人基本賬戶,並告知其如未在期限內償還,法院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最終在執行法官的高壓下,第三人主動將欠款轉入法院賬戶,使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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