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學生在千人面前被老師扇耳光,給父母通電話後跳樓自殺,學校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冰焰


16歲的少年,當著全校同學的面被煸耳光,這種人格的羞辱,對於一個正值青春期的少年來說,精神刺激是何其強烈?不要說是小垚,換一個成年人你試試看,誰又能受得了?並且微笑竟然是因為這個孩子微笑,微笑有錯嗎?恐怕不能微笑的場合只有在葬禮上才特有的現象吧?

再看後續事態的發展,開學典禮上方某打了小垚三個耳光後還不算完,方某再噹噹從批評小垚,理由竟然又是因為微笑,這簡直讓人感覺到不可思議了。他方某算什麼東西,怎麼就這麼霸道?學校是他們家開的?真是讓人憤慨。

然而,方某對小垚的人格與自尊的傷害還在繼續,後又將其叫到辦公室前罰站。接二連三的傷害和侮辱,最終讓小垚精神崩潰,選擇了不歸路。如此說,這個教導主任方某就是兇手,是間接殺人者,如果警方立案,其行為屬實,他就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希望小垚的父母先報案,後聘請律師,絕不要放過這個方某。

如果不是血淋淋的現實擺在眼前,真讓人無法將方某和人民教師聯繫在一起。為人師者,竟然如此野蠻、粗暴、無禮,竟然將一名學生視為眼中釘肉中刺,非要反覆折磨方才讓他解氣,這樣的人如果不將其清除出教師隊伍,天理難容!

面對逝去的年輕生命,心情非常悲痛,也希望有關方面能積極重視,徹查學校相關負責人,該誰承擔責任的絕不能放過,以讓小垚得以安息。


韓國成老師


這種新聞總是最讓人揪心!我想告訴親愛的老師們,請你們別把“侮辱”當成“教育”!

曾經的我,也曾在初中時被某老師在大庭廣眾下打過巴掌,至今都認為那是我求學生涯中最大的恥辱

我學習一直還不錯,不頂尖但也屬於中上水平,大學就讀的是四川大學。在我的整個學習生涯當中,除了自己的導師以外,記憶最深刻的就是初中某語文代課老師。

導師讓我記憶深刻是因為給予的幫助比較多,那代課老師讓我記憶深刻是因為我經歷了求學過程中唯一的一個巴掌!

我屬於那種學習時可以很專注,但是調皮時又會“很活躍”的學生。記得初一暑假學校組織補課,本身對暑假補課就很反感,所以上課時也會經常會跟同學扔扔紙條,那天上的是語文課,由於原來的語文老師家中有事,來給我們上的是一代課老師,那天我“倒黴”,扔紙條的時候被他發現了,後來把我叫上講臺那裡,還沒站穩就先給我一巴掌!當時,我就蒙了,就覺得是奇恥大辱,甚至有一刻很想上去打回來,但終究還是沒敢去“做”!

不過我當時,拿起書包就回了家,補課餘下的幾天就再也沒去上過課!那時對那個老師只有“刻骨銘心”的恨,心中對他沒有一絲尊重,就是覺得他用那一巴掌“侮辱”了我。

到如今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恨了,但是對這個老師依然記憶猶新,因為我始終都認為他讓我經歷了求學生涯中最大的恥辱!

沒有所謂的教育和批評,沒有所謂的師生之情,只有他認為是“教育”而我認為是“屈辱”的那一巴掌,我到如今都很看不起他!

所以,作為曾經的一個“受害學生”,我想告訴親愛的老師們!請你別把“侮辱”當成“教育”!

我可以接受批評,接受懲罰或者適當的體罰,但是絕不接受“侮辱”!

自從當了父親,我也很擔心自己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老實說,我們這一代還是在父母的“打罵”中成長起來的,所有的打罵有“罪有應得”的,也有“天大的委屈”的,可以說久經考驗,所以我們在遭受不同的挫折時,我們至少不會選擇用“親者痛,仇者快”的極端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我對自己的孩子是否能夠有同樣的承受力,有些擔心!他們這一代的成長環境要優越的多,如果從小不經歷一些挫折,很有可能就是一顆“玻璃心”,一遇挫折就會崩潰!

所以,我現在的教育理念是家庭教育中既要有“讚美和鼓勵”,也要有“批評和責罵”,甚至偶爾讓他受點委屈,我覺得這些滋味就是以後的他們進入社會以後一定會嚐到的滋味,提早讓他們習慣,應該沒有壞處!

也許不一定對,但是我想也並沒有壞處!

至於本案的責任劃分,很簡單!我覺得學校應承擔至少70%的責任。那位老師,的確太可惡,他是主要原因!


保道手記


看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教導主任方某和學校都有責任,不過主要責任在方某。

先來簡要回顧一下事件經過:

1,9月11日,黃山市歙縣歙州中學開學典禮上,16歲的小垚被訓導主任方某在一千多人面前扇了三個耳光,理由竟是他微笑了!

2,9月15日,高中二年級晨會時,小垚再次被方某當眾批評,理由還是因為小垚微笑。晨會結束後,小垚又被叫到方某的辦公室前罰站。

3,罰站一上午後,中午11點47分,小垚給母親打了一個電話,他希望父母能生個二胎替自己盡孝,並和母親告了別。

4,小垚從教學樓上墜下,後經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不得不說,這位方主任在處理這件事上存在很多不妥之處。

首先,教育孩子要有尺度,對一個16歲的青春期男孩當眾打耳光,這不僅是體罰而且是一種人格上的侮辱。

其次,這位方主任並未搞清楚小垚是真的因為調皮搗蛋還是其他原因微笑,先入為主地選擇了體罰。如果對比小垚和他父親的照片,我們不難發現,小垚的微笑屬於一種面相或者說是下意識的表情。



再次,訓導主任方某第二次罰站小垚的理由還是因為他微笑。估計在方某眼裡,已經主觀地把小垚的行為當作了一種挑釁。而性格內向的小垚最終承受不了這一切,選擇了跳樓自殺。




小垚父母稱,孩子性格內向從不和別人發生矛盾,他的表情向來如此,並不是針對誰,也不是不遵守紀律。

誠然,客觀地講,小垚的心理抗壓能力也比較脆弱,但這件事的確事出有因,訓導主任方某的責任不小。

關於責任:

個人認為,訓導主任方某如果後續沒有其他侮辱打罵小垚的行為,應該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反之,如果存在類似行為,導致了小垚最終的死亡,那麼方某應該還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而學校在這件事上顯然沒有盡到管理責任,訓導主任當眾打學生耳光的行為並沒有得到及時制止,乃至後續又發生了罰站的事情。

學校應該會和方某一起承擔對於小垚的民事賠償責任,至於責任劃分,應該是以方某為主,學校為輔。

最後,希望那些混在教師隊伍中濫竽充數者都能被早日發現,早點逐出教師隊伍。同時,也希望尊重事實,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


夜雨如書


9月15日,一個內向的16歲學生小垚,因為長著一副喜相,給人的感覺總是在微笑,因為這個微笑,讓訓導主任在千人面前扇了三個耳光;因為這個微笑,讓訓導主任在晨會的時候再次批評了他,晨會結束後又在辦公室門口罰站了一個上午,最後這個孩子選擇了自殺,從教學樓上跳下,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16歲的學生,花季的少年,就這樣早早的凋謝,悲劇的發生也摧毀了這個家庭。其實在教學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現有很多學生,總是給人一種很可愛的感覺,就是因為他老是面帶微笑。如今這位同學面帶微笑這表情竟然造成了悲劇的發生。

其實想想這件事,也許訓導主任在講話的時候,看到這位同學面帶微笑,感覺他在嘲笑自己,或者是感覺到學生在無視他的存在,就是一個表情激怒了這位訓導主任。

記得在我上學的時候,一個學生的眼睛很小,讓她安靜的坐在那裡的時候,讓人總感覺到他在睡覺,正是因為這樣,很多剛來的老師不瞭解這個學生,經常在課堂上批評教育學生,讓他注意認真聽講,後來慢慢的發現,他的表情就是這樣的。

其實有些表情是與生俱來的,但是這個訓導主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連續,懲罰了孩子三次,對於16歲的少年,正處於花季,自尊心也特別強,當在千人面前接受那三巴掌的時候,肯定心裡已經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再到後來,慢慢的等他的,心理承受能力逐漸,被摧毀的時候,他選擇了自殺。

學校的訓導主任確實有教導學生的權利,但是像這位訓導主任,她完全無顧及學生的感受,而且不分青紅皂白就懲罰了學生,造成這樣的悲劇,相信他也不願意看到,相信他也會受到眾人的譴責。


饕餮視聽


現在的孩子打不得罵不得,就這心理素質也是老師教的嗎?孩子的教育是老師一個人的事嗎?為什麼會當千人面前打,肯定有原因的。為什麼千人中就打你一個?為什麼千人中不打有家教的孩子?為什麼千人中偏偏就打你家的孩子??我的觀點沒認為老師是對的,只是看到其他人的觀點中少了些什麼!我的評論這段話是想知道事情的真正起因,並沒有說老師打人是合法的,老師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七秒鐘的記憶9244


9月15日,安徽學生小垚因微笑被教導主任在千人面前刪了3個耳光,選擇跳樓自殺,兩涉事教師被停職處理;

9月16日,湖南學生張某宇因罰陡坡蛙跳死亡,四名責任人被立案調查。

連續兩天,兩個熱點,兩期慘劇。作為老師,嚇出一身冷汗,昨天幾個班主任在查宿舍時,還特意談起這個事情,都在感嘆我們的職業已經是高危職業。在“慘劇”面前,我們每個人不得不思考,我們的孩子怎麼了?我們的教育怎麼了?我們應該如何做?

有人說,現在的孩子太嬌慣,變得越來越脆弱;有人說,現在的老師素質太低,枉為人師表,我不想為老師洗白,但是我也不承認說老師素質越來越低,想想70、80後的我們,哪個老師不打人,哪個學生不捱打,那個時候,沒有家長質疑老師素質低,也沒有聽說孩子因為被老師打而自殺。

而現在,別說老師打孩子,就是說上幾句批評的話,孩子就敢離家出走,就敢跳樓自殺,而這個責任,並不全在老師!

誰才是背後的殺手?應試教育!

應試教育,讓老師不是老師,家長不是家長,孩子不是孩子,一切關係因此變的僵化了,惡化了,扭曲了,變態了。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的2014年教育藍皮書《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4)》,其中57例報道了明確自殺原因的案例顯示,“成績下滑或不理想”“教師行為失當”“作業沒完成”“家長期望值過高”“被家長批評”等是導致學生自殺的最主要的直接原因,而這一切,

無不和應試教育有關!

教導主任為什麼要打學生,老師為什麼要處罰學生,是因為要管學生,為什麼要管學生?是因為有升學壓力,這個壓力不僅來自學生,更來自老師,尤其是和學生直接接觸的一線老師,他們承擔的壓力,因此引發的焦慮甚至是抑鬱,不是常人能夠想象的。如何才能化解這種壓力,什麼樣的方式才是合理的方式,作為一線老師,尤其是班主任,我們變得越來越迷茫,越來越不知所措,唯一的解脫,就是逃離。

打人固然不對,處罰也有不當,侮辱更加惡劣,不管當事教師是否要承擔相關責任,作為老師,他們已經成為了教育的犧牲品!


贏在高三


對於一條鮮活的生命以這樣一種方式結束,感到悲痛、震驚和遺憾,向逝去的生命表示哀悼,向孩子的父母致以深切的同情和慰問。

對於教導主任方某在此事件中表現出來的失德、失職、失常,給予強烈的譴責和質問!

一個教育工作者,不分場合,不問緣由,大庭廣眾之下,面對千餘名師生,扇一個學生的耳光,而且連扇三個,這已經不是教育而是侮辱!這個方某不是在樹立權威而是在濫發淫威!

誰都知道,“罵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臉。”無論什麼時候,打耳光都是自帶羞辱性質的。父母不能打孩子耳光,老師更不能打學生。私底下無人的地方不能打,當著別人的面特別是有很多人在場的情況下更不能打。因為這種恥辱感會根據旁邊者的增加而翻倍!

孩子是微笑也好是嘲笑、鬨笑也罷,都不應該成為方某打人的理由。教育者既要有心胸,也要有智慧,學生不是機器人,不可能完全整齊劃一。只要不出格,怎麼就不能寬容對待、延後處理呢?非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展現自己的鐵腕治校?

其實還是權欲過盛,官威過盛,才容不得一絲一毫對他的冒犯。他是想殺雞儆猴的,這三記巴掌不單是打給其他學生看的,也是打給不把他那一套放在眼裡的老師看的。殊不知,揮出去的是巴掌,擊落的卻是更多的人對於教育的不信任。更可惜的是一個孩子寶貴的生命!

事隔一天,又傳來學生自殺的消息。為什麼孩子們變得這麼敏感衝動、不計後果、不能抗壓了呢?什麼時候我們忘了教育孩子珍愛生命、善待自己了呢?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人都不在了,還奢談什麼教育?聞者足戒,願這樣的事再也不要發生!


劍客談教育


這個教導主任不知道是什麼心態,因為自己的任意妄為,讓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麼沒了,難道他心裡就不會內疚嗎?


安徽一個高二的孩子小垚,因為在開學典禮上微笑被教導主任當著一千多人的面打了三個耳光,小垚的父親表示,小垚一項表情如此,並非針對誰,但是教導主任不聽。第二次在高二年級晨會的時候,小垚在一次因為微笑被批評,批評完了又被罰站,然後小垚選擇了自殺。


我就想問了,別人笑關你什麼事,你管學習,還管人家笑不笑?學生就沒有笑的權利了,再說這個學生根本就沒笑?你為什麼三番四次的對孩子如此苛刻,孩子惹你了還是讓你下不了臺?還是家長沒有給你送禮?


作為一個教導主任,你不能以德服人,竟然選擇公開羞辱孩子,這樣的教導主任能教育好孩子?這樣的教導主任可以在這裡任職,我想也是有問題的吧。不管是誰把這個教導主任招聘進來的,現在事情出了,第一要處理這個教導主任,第二要懲罰相關人等,要徹查是不是有送禮的現象,不送禮就要如此被對待,太可恨了。


老王偵查記


發生這樣的事情,說句實在話,感到很沉重,我們目前所有的教育手段首先都是為了孩子好,這是毋庸置疑的,至少從出發點而言。世界上沒有那種教育手段是最好的,也是最適用的,這個沒有定量標準,因人而異。對於正在成長期的高中生,也是一個處在思維敏感卻更加脆弱的時期,也是有著極強自尊心的時期。

這樣的一個時期,你說不上那種方法對於一個處在高中時期的學生是最好的學習助力手段,但很明顯不管任何時候,尤其還是在開學典禮這樣人數眾多的場合,作為一名老師,你就是對自己的學生有再不滿意,也不能在全校師生的面前如此舉動,都說成人要面子,更別說心智已經慢慢開始健全的高中生了。

至於後面的一些插曲和細節,筆者相信最終的主因還是在這場開學典禮上發生的一幕,讓這個孩子感受到了無盡的羞辱,而父母也說了,這個孩子性格本身就很內向,在開學典禮上老師的這一舉動,再加上會後接著訓斥和罰站,性格內向的孩子本身自尊心就更強,也更加脆弱,不管是當事的訓導主任,還是作為校方,都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不但要交給學生知識,還有教做人的基本,而作為訓導主任在多達千人的會場上都如此行事,又有何臉面教書育人。


長安小師爺


記得我小學四年級時,一次課間操調皮,硬把體操打成了猴拳,被班主任當場拎上操場的臺子全校亮象,並且邊當眾教訓還順手推搡了兩下,羞憤成怒的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並立即付諸為行動,那就是毫不猶豫的縱起又矮又瘦的嬌軀直撲班主任老師狂打狂踢,令包括校長在內的全校師生一片譁然,當然的後果是請家長作檢查還捱了父母一頓混雙胖揍。而這孩子又是咋教育的?心理這麼脆弱,性格如此怯懦。如果老師真的當眾動手打她,立即還手就是;罰站如果太久,轉身走了就是,反正即使老師教育方法失當,正確的選擇只應該是抗爭,怎麼可能是反而選擇跳樓?也許這是個非常極端個例吧。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否定老師應該並且必須嚴管嚴教!總之,老師有嚴格教育的責任,學生有反抗嚴教失當的權力,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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