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言論自由,
並非是不需要對自己說的話不負責。
無論是網絡名人,
還是普通網民,
都必須以遵守法律法規為前提。
網絡雖然開放和自由
誰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利
男子拍視頻辱罵交警被拘9月18日19時34分,網民“貨滴小肚137xxxx3227”在微信群中發表一段10秒的小視頻。
該視頻顯示,當晚,一男子在行駛的車輛駕駛室中用手機拍攝,兩名交警身穿制服和反光背心,駕駛亮警燈的警用摩托車在路上行駛。該男子在視頻中配音稱,無辜辱罵執勤民警,並在微信群內發佈,造成不良影響。
仙桃網安民警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經查,在微信群內發佈該視頻者,正是錄製該視頻的男子杜某。9月19日下午,網安民警依法傳喚杜某,杜某對錄製併發布辱罵交警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仙桃市公安局給予杜某軍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更不是發洩私憤的場所
汙言穢語有違公序良俗
更是法律所不容
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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