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藥品監管,保障藥品使用安全有效,按照國家藥品抽驗管理辦法和四川省藥品抽檢工作任務要求,四川省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了監督性抽檢。現將在藥品抽檢中發現的21批次不合格藥品公告如下。
以下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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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要求企業所在地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對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三個月內公開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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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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