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5家網貸資金存管銀行白名單出爐 70餘家銀行遞交申請

首批25家網貸資金存管銀行白名單出爐 70餘家銀行遞交申請

亞洲財經從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站獲悉,9月20日,中國互金協會在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集中披露了25家商業銀行網貸資金存管系統通過測評的聲明,這也標誌著首批通過測評的存管銀行“白名單”正式出爐。

首批25家網貸資金存管銀行白名單出爐 70餘家銀行遞交申請

首批25家銀行通過測評

從25家銀行通過測評的時間來看,民生銀行、浙商銀行等5家率先於8月29日通過測評;建設銀行、廈門銀行、海口聯合農商銀行3家於9月5日通過測評;中信百信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3家於9月10日通過測評;華夏銀行、武漢眾邦銀行等6家於9月14日通過測評;四川新網銀行、恆豐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3家於9月17日通過測評;招生銀行、浦發銀行、上海華瑞銀行等5家則於9月18日通過測評。

據瞭解,此次是按照《關於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並依據《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等監管要求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實施相關標準,對申請網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商業銀行實施測評後公佈的結果。

亞洲財經瞭解到,2017年11月21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中國互金協會印發《關於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針對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已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且已存在上線網貸平臺的商業銀行進行首批測評。測評採用評級制,在首次測評未達合規等級的商業銀行可再次提交申請,再次測評機會僅一次且須自收到首次測評結果通知書的三個月之內提交。

中國互金協會在2018年9月20日發佈的《關於商業銀行網絡借貸資金存管信息披露的說明》中強調,商業銀行自主決定披露的信息,並對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披露的信息不構成對與商業銀行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合作或“聲稱”合作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相關情況的認可,出借人、借款人等相關人員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同時,社會公眾若發現商業銀行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任何虛假或不實內容,可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舉報信息平臺等合法渠道進行舉報。

70餘家銀行遞交測評申請

據新浪財經報道,截至目前,向中國互金協會遞交測評申請的銀行已達70餘家。除去首批通過測評的25家銀行,還有近20餘家銀行已完成第二輪測評,正在積極進行整改,並將按照“合格一家、披露一家”的原則及時披露存管銀行信息。

而中國互金協會也表示,根據測評流程及進展情況,後續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將及時進行網絡借貸資金存管相關信息的披露。

另據網貸天眼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9月20日,至少有61家銀行開展了網貸資金存管業務,共計有836家(含問題平臺)網貸平臺上線網貸資金存管系統。而本次公佈的白名單銀行對接平臺已達450家以上,其中僅海口聯合農商銀行、新網銀行、恆豐銀行、上饒銀行、浙商銀行5家銀行便已至少對接264家網貸平臺。

宜信公司副總裁、支付結算中心總經理劉恬敏表示,“首批白名單的公佈,讓存管業務更加規範化,網貸平臺更加有規可循,會促進更多的網貸平臺完成客戶資金存管,推動整個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據悉,2015年6月,宜信宜人貸即與廣發銀行達成資金存管合作。在此基礎上,宜信又與廣發銀行就“宜信惠民”業務開始資金存管對接,並於2017年5月正式上線宜信惠民的廣發銀行資金存管。

對接銀行存管並非一蹴而就

而對網貸平臺而言與商業銀行對接資金存管並非一蹴而就。據亞洲財經瞭解,從簽署存管協議到系統的開發、對接、調試以及最終上線要經歷漫長而複雜的過程。

以團貸網為例,早在2016年8月,團貸網就已經和合作的商業銀行,即廈門銀行簽署了銀行存管協議,並順利進行了存管系統的開發和對接。2017年3月13日,團貸網正式上線銀行存管,成為《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以下簡稱《存管指引》)落地後首個上線銀行存管的平臺之一。

在銀行存管的對接過程中,銀行的各種層面的標準、技術要求等條件粗略估計有百餘項,涉及資產質量、誠信質量、是否正規的經營、有沒有不符合監管條例的行為等,都需要經過銀行詳細審核。此外,由於團貸網的交易數據比較龐大,調試也需要較多的時間。因此,團貸網和廈門銀行簽署存管協議後,雙方存管系統的開發和對接歷時半年之久,攻克了很多的技術難關和系統調試,並在《存管指引》下發後完成了最後的調試,正式上線。

團貸網方面表示,選擇和廈門銀行合作,取決於廈門銀行擁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合規的銀行存管模式,其也是國內排名前列的城商行。為提升存管服務質量,加強合規信息披露,提供令用戶更加放心的出借體驗,廈門銀行還於今年7月18日上線存管查詢功能,廈門銀行存管的所有身份證註冊用戶,含出借人、借款人等角色都可以查詢,具體功能包括:存管賬戶餘額、充值明細、提現明細等,自平臺上線存管至今皆可查詢。

三個重要節點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印發《存管指引》首次明確,網貸平臺的資金存管業務,只能夠通過商業銀行來進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具備存管人業務主體資格。考慮到《存管指引》發佈以前已有網貸平臺與商業銀行實質開展了資金存管業務合作,對於在業務過程中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存管指引》按照“新老劃斷”原則,為已開展存管業務的平臺預留了過渡期。

2017年12月8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網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7號),對資金存管的有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網貸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委託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網貸平臺應當與通過測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資金存管業務合作。

2018年8月13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8〕63號,下稱63號文)。在63號文所附108條問題清單中,對資金存管進行了更加細化的規定。除新增資金存管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不允許透支外,還要求網貸平臺在合規檢查完成前上線銀行存管,而僅簽訂存管協議但業務未上線運行或未全部上線及存管銀行未通過測評將均視為未完成資金存管。

對於銀行存管測評之後的行業發展道路,劉恬敏表示,網貸平臺資金存管的合規上線對於出借人、借款人及整個網貸行業都有深遠的積極意義和長遠的推動作用。“資金存管的落實,一方面更加突出借款人與出借人在借貸過程中的自願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一方面強調了網貸平臺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的誠信、自願、公平的信息中介服務,同時銀行對於客戶資金的監督有利於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隨著越來越多的網貸平臺接入存管業務,會促進整個網貸行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也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了更加安全、健康的的網絡借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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