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橫過馬路時與小車互不相讓,女子被碾壓送醫途中搶救無效死亡,你對此事怎麼看?

臨淳溪


表明觀點:之前一直有人問霸座男碰到霸座女會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我覺得這個案例算是很好的一個回答,車輛本應注意觀察禮讓行人,而行人不應橫穿馬路,至少應該走在斑馬線上,很遺憾沒有任何一方願意作出妥協,結果就是一個死亡一個面臨刑責。

霸座男碰到霸座女的後果可能也是如此。

案件事實不再贅述了,至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女方下車以後已經注意到了車輛行駛過來,但是依然沒有停住腳步,必然是認為車輛會避讓其本人。而車輛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證無證駕駛並且明知前方有路人的情況下,未採取緊急避讓措施,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我想這就是不遵守規則的雙方碰到在一起後的結果。

司機的責任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司機無證駕駛對該起事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其次還要查看司機有無發現前方行人,如果明知的情況下出於過於自信或者疏於觀察導致的車禍,那麼很明顯司機構成交通肇事罪。

而如果司機已經注意到行人,但是出於賭氣心裡故意未採取制動措施撞向行人的,那麼這個行為還有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具體當然需要結合實際案發時司機的心理狀態才能知曉,該案件中司機的具體罪名以及裁量結果。

後言

無論是司機還是該名死者,很顯然任何一方都沒有遵守最基本的社會規則,之前一直有人問霸座男碰到霸座女會是什麼後果,我想答案已經顯而易見,結果只有悲劇一場。


麋鹿說法


高鐵霸座的還沒管好,霸路的也要出道了嗎?

一個無視交通規則,一個又漠視生命,出現這樣的悲劇一點都不意外。

1、先說這名女子:

這名女子將車停在路邊後正橫跨馬路,然後碰巧駛過來一輛小型越野車,但女子無視過來的車,結果被越野車碾壓過去,搶救無效身亡。

女子的問題有2點:

1、女子走的路,再往前的路中間是有隔欄的,當時她並沒有走人行道;

2、車子過來後,她是邊看著邊往前走,心裡自信司機會停,都沒考慮後果。

車子是不是違規停放我們暫且不說,她這種搶路的方式,大家在生活中應該見到不少。這種是很容易出事的。

再來說說司機,司機的問題同樣有3點:

1、據交警調查,該司機沒有駕照,屬於無照駕駛;

2、從視頻看,這輛車是從路左邊從人行道轉到右邊的,當時還有路人在行走,不知道是否違規;

3、看見前邊有人,卻並沒有停車的打算,這是對生命的漠視。

很明顯司機的責任更大,並且現在出了人命,還有由司機的主觀意識造成的,這算不算故意傷人致死呢?

所以,我希望警方嚴懲司機,給死者一個交代。同時也提醒大家,不要跟車強路,不要漠視交通規則,因為你永遠知不知道開車的事天使還是魔鬼。

另外,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都應該約束好自己的行為,遵守公共秩序,不要以生命為代價去賭別人的人性。大家說呢?


保險助手服務


我們最近一直在批判中國巨嬰,其實,這個被壓死的女士,也是一種巨嬰,姑且稱其為霸路巨嬰,這樣就與霸座巨嬰,與霸店巨嬰相契合了。

霸路被撞死,我特意第一眼,看的是,被撞的地方是不是人行道,如果是人行道,司機責任大,如果是非人行道,行人責任大。這個事故不是人行道,所以行人主責,車輛次責。

為什麼說,這也是一個巨嬰,我就橫穿馬路,你敢壓我嗎?這是他們的邏輯,明知道橫穿馬路是違反規則的,是違法的,但是偏要這麼做,他們的邏輯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但是,他們也犯了另一個錯誤,遇到一個虎逼,還真壓了,於是壓死了。

這個行人是受害者,但他屬於害人害己,但她的死,會產生很多積極的社會效果,不要橫穿馬路,他就是榜樣,現在二趕子司機很多的,為了自我保護,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9月20日,廣東深圳,一女子橫過馬路時,看到駛來一小車,但雙方均未停下,發生碰撞後女子遭碾壓。我們誰都不要任性,不要做巨嬰,尤其是不要做螳臂當車這樣的事,他是不敢故意壓你,但是誰被壓了誰活該。


韓東言


首先,司機無證駕駛付全責,再就是橫穿馬路想死別害人!本來司機可以無責的,但他是無照駕駛,就該是全責了吧!而且還會面臨牢獄之災!哎,各個都覺得自己很牛,結果是一個進局,一個上天堂!


其次,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怕怕,之前我也經常這樣,司機會讓行人通過。從未出事,看此新聞以後得遵守交規,不要把生命寄託在他人身上;

2 女的問題更大點,本來在路邊停車就應該多注意安全,更何況她下了車後,根本就沒有停下來就直接過馬路;

3 現在過馬路的人特讓人無語,把車視若無睹,還玩著手機。

4 二、八開!女子橫穿馬路出現誤判,過度自信不迴避,同時不走斑馬線,最終自食苦果,佔二成!司機無證駕駛是違法,見人不停撞上去是無視生命,涉嫌故意殺人,佔八成錯!

5 作為一名老司機,我想說,中國人的安全意識太少了!60%的人素質還可以,就有那麼一些人,自以為是,要面子,喜歡慪氣。他不會撞我的,他應該會讓怕我先走的,過馬路需要謹慎,遇到一根筋的人或一個失神還是會發生車禍的。

結束語: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規則最重要,不要讓自己生命消失於車輪下,難道別人有證,行人就可以無視交規馬路上亂跑了,這是作死的節奏。


遊戲大咖王


哎喲,這是什麼事啊,非得出了人命才肯罷休?這起交通意外事故,真是讓人感覺到匪夷所思。因為稍有交規常識的人都知道橫穿馬路時,應該先看紅綠燈,再看是否有車輛直行,不管你事多急,都不要搶行,都要有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果連這些基本的常識不懂,非要硬闖,那危險性就實在是太大了,就如這位深圳的女士,把命都闖沒了,讓人真是惋惜!

再看那位肇事司機,無證駕駛撞人並致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從肇事現場來看,該司機屬於明明看到有行為通過路面,並未讓行,而是強行通過,結果眼睜睜地就讓車禍發生了。可以說肇事司機的行為極其惡劣,屬於惡意傷害,恐怕在量刑時會被重判。

通過這起交通事故,也提醒廣大朋友,不管什麼時候,都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和誰較勁,你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安全較勁。否則,真要是出了事,非傷既殘,甚至丟命都有可能。保護好自己,就是愛自己的表現。如果你連自己都不愛,誰又能愛你,保護你?


韓國成老師


看了視頻,一白衣女子從路邊一輛小紅車上下來,搖曳生姿地走向馬路對面,注意她走的不是人行橫道。她過馬路時,沒有忘記觀察左側來車,分明看到一輛車正向她直衝駛來,該女子遲疑了約有一秒鐘,沒有停下躲避,而是繼續往前走,她應該不是要尋死,而是想,司機不會也不敢撞上來,司機應該讓她。可這位司機偏偏就不讓,直接撞了上去,看到她苗條的身體捲到車輪下面,被幾噸重的車輾壓,我的心在抽搐。

從小兒就聽說一句話: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這司機應該就是愣的,他撞上了不要命的。兩個人就開啟了互害模式。

一朵花一樣的生命,一副血肉之軀,被車輪活生生輾壓過去,姑娘,你痛嗎?你的人生,就這麼讓它魂飛命殞嗎

長這麼大,自己也開著車,就不知道什麼是交通規則?不會過馬路?

哦,你說你知道,你說你認為他不會也不敢撞你,可你不是他,你怎麼知道他不會?

有些人不能用常理來揣測,否則吃虧的就是你。

老司機常說,開車,做到自己不撞別人是最基本的,還要做到讓別人不撞上你。

走路也是一樣,你不礙別人的事是最基本的,還要做到不讓車撞上你。

不管開車還是步行,每到路口,哪怕是我方綠燈,我也要放慢速度,觀察一下垂直方向的車輛或行人是否真的停下了腳步,我不跟你講什麼路權,也不跟你講什麼禮讓行人,我就當你能,你愣,你不怕,你不用守秩序遵交規,我慫、我熊、我膽小怕事,我讓你,行嗎?

道理都懂,不用講。所以也沒有必要講,惹不起躲得起,也是老祖宗保全自己的智慧。


潘衛霞律師


這個視頻看過,感覺挺惋惜的。事情的經過還是很簡單,女子下車橫穿馬路,被轉彎的SUV碾壓,搶救無效死亡。一個以為會停,一個以為會讓,無奈悲劇釀成。對女子來說,就這麼凋零了,給家人帶來無盡的疼痛;對駕駛員來說,會有一生的陰影,揹負一生的罪過。


孰是孰非暫且不討論,就想問一句,等一等讓一讓會有那麼難嗎?悲劇發生,付出生命的代價,無盡的後悔還有什麼用?甚至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而原因只是因為缺少幾秒鐘的等待,可惜。。。

永遠敬畏汽車,敬畏速度。開車猶如駕馭猛虎,有時候它很溫順,畢恭畢敬;但是它畢竟有野性,食人只是一瞬之間。對於司機來說,開車就要規規矩矩,不要做一些與安全駕駛無關的事情,打情罵俏、玩弄電子設備等會分散注意力,稍不留神危險發生。對於行人來說,汽車能躲多遠躲多遠,時刻要有戒備心理,不要總覺得司機都是有道德的,駕駛技術都是過硬的。對於這個事故來說,雙方都是有責任的。




逝者安息,警鐘長鳴。很多人看過這個視頻,或許覺得好笑,或許覺得惋惜,或許覺得氣憤,或許……能夠反省的會有幾個人的。安全是人人所追求的,但追求安全也並不是上上香那麼簡單,不是車上掛個紅繩那麼簡單,不是過年的時候祭車那麼簡單。安全意識不可或缺,敬畏速度,敬畏生命不可或缺!

生命不可兒戲,牽動的人太多;

後悔只是徒勞,但願人間無痛。


小強說說車


無論司機還是行人,都別在馬路上拿生命開玩笑啊!

(路上斑馬線和等待紅綠燈管理通行的機動車,這些相關管理和規章就是隨時隨地都在的法律約束)

我是多年駕齡老司機,我現在覺得,反而開車經驗越豐富卻越擔驚受怕。因為,在馬路上不講交通規則的太多了。我對一些年輕學車親屬常講:“開車坐上駕駛座,把著方向盤,你就要為你的所有行為負法律責任。”

不要以為看見有一條馬路,我愛怎麼走我就能怎麼走。馬路是有很多法律條文來管理的。不是想當然地認為一切任由自己的性子來。

在馬路上開車,最忌是認為:我開著這麼大的車,你其它車司機和行人,一定看得見我!你不怕死?你敢跟我的車來撞?

在馬路上的行人,最忌是認為:我這麼一個大活人,我想圖個方便走近道,你汽車司機一定看得見我。你不敢亂撞我!

任何一個行人或一個開車的司機,都不可能每分每秒都在最清醒狀態,所以,在馬路上,司機和行人都要有這個心理:萬一對方不在狀態,違反交通規則怎麼辦?

我教較生手的新司機時常說:萬一這個視野不好的路口突然衝出一個人,你有沒有心理準備怎麼應對?萬一路邊靠近車的這個小孩突然轉頭衝向馬路,你怎麼辦?必須要有這個心理才可以開車安全地開萬里車,行萬里路。

具體到深圳這個行人與汽車司機互相鬥膽互不相讓,就是明知有危險,都在鬥誰不敢再冒險而先停下來,結果,誰也不讓,釀成慘劇。這件事誰都要負一些法律責任,只能等交警和法院來裁定或判定誰負得更多一點。只是,行人已以生命來搭出代價,司機也以搭出事後的賠償和相關的人力、物力以及時間成本代價來,還有日後的心理負擔和精神影響等等。

為了一時的冒險較量,雙方付出這麼多沉重的代價,值不值?


未卜先知了webscheer


這個視頻我看過了,挺可憐的,毀了兩個家庭。

我原來不開車的時候,總覺得反正你不敢撞我,有時會與車爭道。根本不會在意司機是個生手還是熟手。

現在開車開久了,反而膽子小了,不管是行人還是動物能讓就讓,能等就等。出了問題都會後悔的。

但是有時候看著一些行人很囂張的樣子,心裡會嘀咕:你下次別遇到生手啊……


人力資源實戰鄧玉金


這主要責任恐怕是司機的,而行人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無視過往車輛,強行過馬路恐怕並不是個別現象。在深圳,這特別普遍,注意是特別普遍!

當然這件事情最重要的一點便是司機系無證駕駛。就算車輛是正常按交規在行駛,無證在先就百口莫辯了。這鍋,司機必需給背。

然而我想說的並不是這個司機的問題,而是上文提到的:這樣強行過馬路的現象為何會如此普遍? 可以這麼說:只要開車出來就必然會遇到幾次這樣的行人。

ok,大家肯定都知道,禮讓行人,現在是強制執行。 那麼這些行人的膽子就是從這裡借來的, 因為他們認定司機必須讓著他們。

現在開車經過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時是什麼一種情景? 看手機的、看天空的、看路的,就是沒有看車的,真要拿自己的命去賭司機發現了你並及時踩住剎車嗎? 固然,撞了你是司機全責,但命是自己的,痛是自己的,而賠給你的錢卻保險公司的,這些錢還不一定能把身體醫治到健康時的狀態。誰損失大?

所以奉勸那些都有喜歡強行過馬路人們:雖然有法律重重保護,但命終究只有一條,別把命賭在馬路上好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