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藥丟失生埋怨 訴前調解化糾紛

山药丢失生埋怨 诉前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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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恩施市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成功調解一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妥善化解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調解過程中,一個案子十分特別,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於女士是恩施市鳳凰城天合園的住戶,2017年親戚帶給她一袋山藥共計50斤市值350元,因當時於女士不在家中,便將一袋山藥放在鳳凰城天合園保安崗亭。當時正值神光物業公司剛剛接手小區物業管理,正在進行工作交接,兩家物業公司忙於交接工作,未能妥善保管這袋山藥,導致山藥丟失,於女士因此拒交物業費,與神光物業公司發生矛盾。

山药丢失生埋怨 诉前调解化纠纷

(當事人在調解書上簽字蓋章)

訴調對接中心陳法官瞭解情況後,一方面積極勸導於女士與物業協調,向其釋明法律,另一方面從情理、法理上給神光物業公司做工作。

最終神光物業負責人田某也同意補償於女士的山藥損失費用,並邀請於女士在神光物業公司會議上來領取補償金,以此警示物業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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