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談潛規則,索要渣土管理費修路費 以村主任爲首,多次「軟暴力」干擾施工

(廈門日訊報)利用自己村主任的身份,他糾集五名同村親友,跑到重點工程施工地,喊話、攔路,還大談“潛規則”,“這片地是村裡的,項目施工應該轉包給我們指定的村民。”——其實,他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個人利益。昨日,廈門警方對外披露一起農村惡勢力案件。

今年3月,集美警方陸續接到群眾舉報:轄區內有一個團伙,通過軟暴力威脅阻撓工程施工,並敲詐勒索。接報後,集美警方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全面調查。很快,經過縝密偵查、研判,專案組查實,該犯罪集團以原後溪巖內村村主任連某唐為首,以後溪鎮本地村民連某寬、連某克、林某賓、葉某藝、連某達等人為團伙成員,該團伙的犯罪事實也基本查清核實。

4月2日一早,經過周密部署安排,集美警方組織警力,兵分六路進入後溪巖內村,果斷將連某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大談“潛規則”

干擾重點工程施工

2015年9月,某重點工程施工需經過後溪巖內村。得知消息後,連某唐先以“村委”名義向原承包單位施壓,並向承包單位大談“潛規則”,要求承包單位照顧村民,將項目轉包給其指定的人員。但事實上,他口中的“照顧村民”,是為了“照顧”自己。

連某唐的無理要求遭到原承包單位的拒絕,於是,連某唐糾集連某克等,開著土方車,多次前往工地,以喊話、攔路等“軟暴力”形式,阻撓正常施工。連某唐還利用自己村主任的身份,多次“代表”村委對原承包單位進行威脅敲詐。在連某唐不斷阻撓、施壓下,原承包單位被迫退出工程建設項目。連某唐趕緊趁機與項目建設負責人重新建立合同,並藉機抬高要價。過程中,連某唐甚至以“後溪巖內村委”名義,出具了向施工方索要錢財或要求轉讓施工項目的函件。

索要渣土管理費、修路費

利用“軟暴力”巧取豪奪

2016年4月,一個開挖隧道工程要途經巖內村。同樣是以村委名義,連某唐拍胸脯承諾,“村裡可以免費向施工方就近提供隧道渣土堆放場地等優惠條件,不過我們也要幫村民爭取經濟利益。”連某唐說的“經濟利益”,卻是向施工方索取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隧道渣土。

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連某唐不僅不履行先期承諾,反而向施工方敲詐索要渣土管理費、修路費,繼續利用堵路、喊話等“軟暴力”手段,不斷巧取豪奪,並與連某寬等人合謀,利用連某寬的碎石場將隧道渣土粉碎後出售,所得收益全部轉入了連某唐、連某寬等人的個人賬戶——打著村委名義,喊著“為村民爭取利益”口號,其實,村民對此毫不知情。

經審訊,該犯罪集團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連某唐、連某寬、連某克、林某賓、葉某藝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集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分析

犯罪特點分析

以連某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為有以下特點:

●該團伙存在時間較長。據瞭解,以連某唐為首的涉惡團伙從2015年以來,多次通過阻撓施工、強攬工程、敲詐勒索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該團伙利用了村兩委的名義。連某唐利用其村主任的身份,隨意使用公章簽訂自家合同,借集體之名,謀個人私利,嚴重侵蝕了基層組織,也使村兩委公信力受到嚴重破壞。

●該團伙嚴重干擾了重點工程的建設。連某唐利用其在當地形成的勢力,敢於把重點工程當成“唐僧肉”,對重點工程施工方進行潛規則,以達到其獲取鉅額經濟利益的目的。

以案釋法

農村黑惡勢力

必須嚴厲打擊

農村黑惡勢力是老百姓所痛恨的,特別是個別的村幹部淪為黑惡勢力。他們不僅利用、把持村兩委,而且嚴重侵害村集體財產、侵吞集體資源,給農村的基層組織建設造成嚴重破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必須對這類農村黑惡勢力嚴厲打擊。

連某唐等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6條、271條、274條的規定,目前已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和敲詐勒索罪被提起公訴。集美警方將進一步提升掃黑除惡力度,嚴厲打擊十一種涉黑涉惡犯罪活動,同時,警方也歡迎社會各界積極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並將嚴格保密舉報線索,如有對舉報人進行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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