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刷信誉这件事
蜀黍说了多少遍
“那是诈骗”
动动手指就能日赚百元
有这好事他们怎么不自己做?
可偏偏就是有人不信邪
偏偏就要往坑里踩
结局竟是那么毫无悬念
被骗了呗
集美的陈先生在一个QQ群内看到QQ号(7983xxxxx)发布的兼职刷单的信息,便用自己的QQ添加对方并联系。对方给陈先生发商品链接让其试刷一单并返还了佣金及本金。接着,陈先生继续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刷单,以不同支付方式(扫二维码、发QQ红包、银行卡转账)转账六千余元,在对方要求继续刷单时,陈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同样的套路↓↓
集美的小林
以兼职刷信誉方式被骗
28000余元
感觉委屈巴巴?
蜀黍实在不想再同情你们了
这次蜀黍带你们来说“法”
集蜀黍
防骗提醒
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没人会为你被骗买单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刷单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看不懂的记住一句话
“刷单犯法,最高罚200万”
你还敢刷吗?!!
閱讀更多 廈門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