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哥案」電動車主的正當防衛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雖然很多看過視頻的人認為,電動車主是被不法傷害並奮起反擊,其行為完全是正當防衛,甚至有人引用美國的“不退讓法”來驗證其合理性。然而,從我國的法律條文來分析,關於正當防衛的條文和實際執行,其有諸多的不確定性。我這麼說,是基於我國法律和國情的理性分析,絕不是為寶馬男洗白。

很顯然,如果加害者沒有拿刀,那麼受害者無論有何理由,以刀來實施防衛,都不可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只有到加害者使用武器之後,受害者才有可能以相等的武器加以正當防衛。在加害者的刀掉了以後,對受害方的傷害已經停止了。

其次,我們對正當防衛的客觀要素強調過多,對什麼是實時侵害,什麼時候侵害結束,有許多的不確定因素,對於什麼時候受害者能夠實施正當防衛,更是模稜兩可,可以說,在中國的法律條文的解釋下,實際上基本上是沒有實施正當防衛的可能。

所以,我們不妨設想,如果電車男沒有追殺寶馬男致死,在寶馬男逃跑後就停手,直接報警,會發生什麼?有些人會說,那這樣電車男總是正當防衛,寶馬男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吧?其實,在我們的法律中,這同樣不是正當防衛。

“寶馬哥案”電動車主的正當防衛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警方會認為這是打架鬥毆,雙方同等責任。警方一般會要求雙方自己尋求調解,調解不成後雙方都帶回警局進行下一步詢問。詢問也不會多過問具體的情由,一般就是問,誰動手了,你還手沒有?還手了?好,那就是定性為互相鬥毆。所以,如果電動車男沒有砍死寶馬男,那麼案件最後基本可以定性為鬥毆,最好的結果都是各自回家各自負擔醫藥費。至於說什麼對寶馬男的懲處,談不上。以寶馬男的社會能量,事後必然會對電車男進行更嚴重的報復,那時候就不是一個人拿刀了,就是一群年輕人拿刀去砍人了。

我相信這裡有很多警察,或者有警察朋友的。你們可以瞭解下,如果電動車男在砍傷寶馬男後沒有追殺而是報警,警方來了後會怎麼處理?是不是能真的給電動車男一個公平合理的處理結果?大家可以說說。現在,電動車男砍死了寶馬男,最終結果會如何,還真難說。畢竟我國的法律體系和美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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