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順口區「黑老大」崔榮勝終獲刑24年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晚通報,旅順口區“黑老大”崔榮勝終審判決有期徒刑24年。據介紹,被告人崔榮勝觸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4個罪名,其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半不等,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 ,崔榮勝系大連市旅順口區水師營街道沈家村(後與火石嶺村合併)人。1987年以來,崔榮勝混跡社會,雖多次因犯罪被判刑,但其均能以保外就醫之名逃避刑罰處罰,從而在當地留有惡名。

崔榮勝為攫取鉅額經濟利益,大肆網羅兩勞釋解和社會閒散人員,橫行旅順口區水師營街道十餘年,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先後有二十餘人參加的較為穩定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公然地、有組織地大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其行為嚴重影響了大連市旅順口區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和在群眾中的公信力,當地百姓談“崔”色變,對群眾形成嚴重的心理強制,在旅順口區形成重大影響。

經查明,以崔榮勝為核心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實施犯罪行為一百餘起,違法行為八十餘起。

法院認為,崔榮勝組織、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環境及社會生活秩序,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其組織成員參加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並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環境及社會生活秩序,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崔榮勝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另犯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窩藏罪、非法經營罪、盜竊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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