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
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
在山上,用火引燃馬蜂窩,不想卻引發一場森林火災。日前,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法院審結一起失火案,潛逃14年之久的被告人鍾某某因失火罪,獲刑1年5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據悉,2004年11月30日上午,鍾某某在霞浦縣某鄉鎮山場,用火引燃馬蜂窩,燒著的馬蜂窩被風吹至林間,引發森林火災,燒燬有林地2.4公頃,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16500元。案發後,鍾某某潛逃,於今年1月12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霞浦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鍾某某因疏忽大意而引發森林火災,致有林地被燒燬2.4公頃,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鍾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封面攝影:王遠來
閱讀更多 中國森林防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