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部財產留給兒子,兒子也負責養老,但女兒覺得受傷於是斷絕與父母來往,你怎麼看?

流年似水54288943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而且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誰對誰錯,大家都是從自己有限的人生經歷出發去評判的。

有的人(不分男女)習以為常,認為千百年來就是這個習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父母的財產都是兒子的,女兒就不應當有此要求。

有的人是父母本來就沒有什麼財產,也許就是農村的二畝田和老家的兩間房,而這些地方,永遠也不會拆遷,也輪不到什麼土地流轉,既然無財可分,大家自然也就沒有矛盾。

有的人是自身條件比較好,對父母那點財產根本不在乎,就算父母給了也不一定要,而且不時還會資助一下孃家,說不定還會拿出錢做慈善。比如劉強東,富了之後,年底回老家還要給村裡素不相識的老人發1萬元紅包,這就是做慈善。

有的人是自身家庭條件不好,父母有點財產,自己一分錢看不到,但是遇事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自己,比如生病要花錢了,要人服侍了,這種難免讓人心裡有氣。同樣都是兒女,手心手背都是肉,為什麼不能一碗水端平。

我想此案中估計也是這種情況,很多矛盾都是父母人為製造出來的。筆者老家就有這樣的人,老兩口比較能幹,家裡地也比較多,收入還可以,賺的錢全部補貼給兒子還房貸,但是兒子媳婦對他們卻並不好,每次去兒子家,兒媳婦都沒少給臉色他們瞧,農忙時節從來不回來幫忙。女兒家與其一個村,沒沾到一分錢的光,但是平時有事全是找女兒,女兒是一肚皮子的不滿……

家和萬事興,如何妥善處理好家庭事務、消弭矛盾,也是對老人經驗智慧的考驗,否則弄得不好,搞得晚景淒涼,那就可悲了!


打虎拍蠅


我家不會這樣,家裡根本沒錢,以後我和哥哥一起養他們,幫哥哥減輕負擔,就算我嫁出去,家還是我的,我現在就和我媽說,你要是老糊塗了,有什麼錯我就會和你說,未來婆家看得起我,我就孝順他們,最好不要給我臉色看,我不會忍的


阿狸244335240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如果這個都不叫做錯,那什麼叫做錯呢?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既然要提前把自己的財產轉移給子女,為什麼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呢?不還是受到傳統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

傳統的思想是女兒嫁出去之後,就成了別家的人,因此家裡的財產也不會分給女兒。

可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男女平等,女兒嫁出去之後同樣還是會經常回來探望,等你們老了女兒同樣也會照顧。把兩套房子,一個門店都給了兒子,什麼都不給女兒,意思不就是把女兒當成外人嗎,那女兒不再往來不就是自己作死的結果嗎?

再說,現在老王老口子可以自己照顧自己的起居,因此兒子和兒媳過來一起生活,其實並不需要照顧他們生活。假如有一天,作為老人生病了,只能臥床休養,單單靠兒子兒媳,根本照顧不來的。

久病床前無孝子,到時候兒子不給老王送到養老院,就不錯了。

女兒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不願意分一半財產給她,多少給一部分表現出對她身份的認同。否則就把嫁出去的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吧。

老王確實應該反思自己的做法了!


首席投資官


說說我的觀點,可以留言討論,不喜勿噴!

老王把所有財產都轉給兒子,令女兒女婿很生氣,自此不相往來。老王為此很難過。但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有的老人甚至認為自己的女兒女婿去看望他們少了點,就認為自己賠本了。

郭廣吉律師認為,這是老王們做錯了,卻不知錯,是重男輕女思想的反應。

老人如果沒有多少財產也就算了,但你有兩套房子,還有門面,為何就不能考慮分給女兒一些呢?女兒不是親生的嗎。

有人會說,女兒不懂事,為了財產居然跟老人不相往來(這並不是說女兒做的對)。

為什麼有這樣的說法?我可不可以反問一句,老王你如果把財產都給了女兒,你的兒子會是什麼反應,想沒想過。

老王的女兒也不一定就是想要多少財產,她作為女兒的身份沒有得到尊重。這種被無視的滋味不好受。

老王從法律上講當然有自己財產的處置權,但生活不僅僅只有法律,家庭裡親情很重要。親情是家庭存在的紐帶。

我國古代的法律就有親親相隱的規定,現代的刑法也不排斥這樣的原則。這樣做就是為了保證家庭關係的穩定,因為家庭關係穩定了,社會關係才能穩定。

老王這樣做不僅會導致老王老兩口與女兒女婿之間的隔閡,也有可能導致老王兒子與女兒之間產生矛盾。老王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郭廣吉律師


老王將門頭房和兩套房子全部轉給兒子,兒子負責養老,卻導致女兒感覺受傷,不給父母來往,這種事情應該怎麼看呢?

女兒的做法絕對不對,無論什麼情況,兒女應當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斷絕來往,斷絕父女關係,都是不對的。不過,一般來說只是在氣頭上,時間長了還是會慢慢好轉的。

父母的做法也欠妥,現在不是以前那種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就成了別人家裡的人,對父母財產沒有任何繼承權的時代了。

正常情況,父母如果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就要按照我們國家的繼承法規定進行繼承。比如,父母財產有300萬元,一方去世,財產應該怎麼分呢?首先,父母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了,150萬是一方的財富,剩餘的150萬才可以繼承。

繼承時,是要按順序繼承。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分別是父母、子女和夫妻另一方,除非有人主動放棄繼承權利或者各方達成協議,否則就要按人頭均分。

這樣的話兩個孩子和剩餘一方,每人分得50萬元。

之後父母剩餘一方再去世,兩個孩子如果達不成一致,還得按人頭分。另外,如果孩子去世的早,孩子的子女還有代位繼承的權力。

其實作為父母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充分徵求兒女的意見,儘可能的消彌孩子之間的不滿。如果女兒能夠主動放棄,這事自然是最好不過的。

有些時候確實人爭的就是一口氣,如果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父母直接把房產轉移了,肯定會引起矛盾。

父母其實也應該充分考量兩個兒女的經濟實力,如果女兒經濟實力好,可以向著兒子一些,這也符合我們國家的傳統思想。

如果達不成一致,父母還是偷偷的留個遺囑吧,這樣也省得生氣了。

家和萬事興,家庭和睦,快快樂樂的才是最好的。


暖心人社


我就想不通,老人連自己財產的處置權都沒了嗎?我家姐弟三人,沒有一個人惦記父母的財產。老爸去世後,我把老媽接到身邊共同生活,老媽覺得我孝順,說要把僅有的房產和十幾萬存款都給我,大姐二姐沒有任何反對和不滿,照樣關心老媽買這買那,帶老媽出去旅遊。不過,我也不要老媽的財產,因為我早已成年,老媽還在,有點錢應該好好享受晚年生活,花光了最好,養老看病有我們姐弟三人供養呢。從我上大二起就自己勤工儉學賺學費和生活費了,從此再沒跟父母要過一分錢,包括結婚也沒花家裡一分錢。只有買房的時候跟父母和大姐借了二十萬,約定好了分三年還,本來想給利息,但是父母和大姐都說一家人不要我的利息。不理解有些人為什麼總是盯著父母手裡那點錢,還動不動以父母給自己錢少為由理直氣壯的說老人老了自己不贍養。要搞明白,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是因為老人盡了對你的撫養義務把你養大成人,而不是因為老人在你成人後分給你財產!一個有手有腳的正常人,不思進取好好賺錢養家孝敬老人,成天想著怎麼從老人那裡多獲取額外的利益,不嫌丟人嗎???


老唐167538512


這是老王夫妻處理財產與子女教育、對子女態度差別,形成矛盾。

在中國,重男輕女是古老傳統,父母的財產,多由兒子繼承,自然父母的養老由兒子負責。還有,父母百年之後的拜祭由兒子、孫子負責。女兒沒有義務。這點,是我國的傳統。是父系家庭的延續。

現在的法律,提倡男女平等。父母的遺產,男女平均。父母的養老,男女也平均。可是,百年之後,父母的拜祭,似乎女兒方面沒有規定。是否兒子、女兒,孫子、外孫都要拜祭,這是個父母都顧忌的原因。

老王夫妻,自己的遺產,如何處理。當然隨自己的便。從形式上,沒有什麼不妥。可是,老王在兒子婚後,都沒有和兒子同住,讓兒子、兒媳一道經營門面。而在年老之後,才讓給兒子,並一起住。這個才是對女兒的最大沖擊。

這裡,老王的做法,並非沒有不妥。只是老王夫妻的態度,還未糾正。要麼一碗水尊平,家產男女各半。這樣兒子、兒媳肯定不樂意,別人都是兒子繼承,為何我的就男女各半。要麼重男輕女,女兒當成曾經的一員,與自己毫無瓜葛了。


憤怒野虎


對於這個問題一直很糾結,一方面,我是孃家的女兒,一方面,我是婆家的兒媳…

婚前婆家沒錢買婚房,為了不為難她們,我跟老公努力N年自己買房付的首付,婚後婆家拆遷,分2套房,大的留給自己,承諾百年後留給我們,小的直接讓三個姑姐分,說實話,內心不平衡…總覺得自己被一個不知道何時兌現的承諾套路了,因為拆遷之前就曾說過東西是兒子的,拆遷後又承諾到以後,所以對以後的承諾不敢相信了

其實我孃家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姐姐,所以平等意識很強,覺得無論男女都是孩子,家產平分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針對這次拆遷,心裡一直不舒服,但是又覺得自己無權干涉別人決定,所以內心也很矛盾


小趙33489836


我就來說說我的看法吧,老王把兩套房子和一個門面給了兒子沒有給女兒一星點,因此,女兒女婿生氣與老王斷絕關係,不來看老王了,老王很鬱悶,認為自己是做錯了嗎,要我說這是錯得離譜,也沒錯。

說老王做的沒錯,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老人的財產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於是老王指定由兒子繼承,同時也圈定由兒子養老,養老的問題與女兒無關,這合理又合法。

老王夫婦養育了女兒20多年,自動放棄了要女兒贍養的義務,依照法律女兒還是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的。但是,老王的女兒卻以老王的財產分配嚴重失衡,不公平,要與父親斷絕關係,這是法律不允許的,任何人也斷絕不了血緣的父女關係。從此再也不去看望父母,這就更加大錯特錯了。這是有悖法律,有悖人倫,有悖孝道的。就算女兒再認為父親不公,再重男輕女,你也不能不去看望父母,何況你還有照顧老人的義務呢,最後還會背上不忠不孝的罵名。

再說老王這事辦的憑良心說太不地道,太沒有人情味了。又不是家產少,而是有兩套房子加一個門面,好歹也分點給女兒做個念想吧。你就那麼老封建,非得依照過去的習慣法全部交由男丁繼承,你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太嚴重了。撇開法律放在一邊不說,我都支持女兒與你撇清關係,老死不相往來。因為你的做法讓女兒心灰意冷,這事擱在誰身上,誰也會徹底的感覺到心裡拔涼拔涼的。

老王也不想想,當下自己正是身強力壯的時候,你就把家產過早的交給了兒子,兒子要是個值得信賴孝順的人,你們養老就有希望,若是兒子是個不孝順,光是嘴上說得好聽的傢伙,到老王兩老口動彈不了的時候,兒子有一頓無一頓的像吊命一樣伺候著,女兒與你斷絕了關係,又不管。老王就只有遭罪,用腳後揩後悔眼淚的份了。要是兒子揹著老王把家產給賣了,去做生意虧了本還說得過去,要是兒子變成了一個賭徒,把家產輸的精光,兒子自己過日子都難,還能管你老王嗎?那你老王豈不是吃了斷根草?雖然是有兒有女,落得無依無靠的下場,天可憐。

最後我要說,老王過早的把家產進行了分配,而且失衡得太離譜,這事做的欠考慮,根本就不像個老年做出的沉穩事,這是嚴重錯誤的。


老蔣閒言


我先說一下關於老人還沒有走就把財產轉給兒子的做法,其實,這樣對兩老,對女兒,都不好。

第一:你們把所有的財產都轉給兒子了,對老人來說,以後的保障就增加了風險,現在是兒子兒媳一起住,因為你們身體還健康,沒有患病什麼的,一旦兩老生病了,需要大把花錢了,需要人定期照顧了,兒子兒媳還會一定照顧嗎?

現在很多老人都指望兒子兒媳,身體好的時候說兒子兒媳多好多好,生病了,卻訴苦說兒子兒媳不來照顧,還不肯出錢,這樣的事情,現在社會上很多,而兩老把家底都給兒子兒媳了,萬一生病了,這樣的事情出現了,兩老怎麼辦?不給自己留條後路。

第二:在生前就把財產都給兒子了,一分丟不給女兒,對於女兒來說,就是父母把和自己的關係給掐斷了,好像沒有這個女兒一樣,以後兩老生病了,兒子不管了,那是不是也不需要女兒的照顧了?這樣的做法,對於女兒來說,真的很心寒。

要是以後碰到生病了,兒子兒媳不照顧了,不出錢了,需要女兒照顧了,女兒不願意,是不是要說女兒不孝順了呢?

其實是父母先傷了女兒的心了,以後也就不能指望女兒了。

重男輕女,不但害了自己和女兒的關係,還會讓自己以後後悔呀,唉。。。

作為現在的父母,還是要權衡和孩子之間的關係的,有兒有女的,都要想要,都要照顧到,都要平衡到,這樣,到自己老了,病了,還會有人來照顧來伺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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