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儿子也负责养老,但女儿觉得受伤于是断绝与父母来往,你怎么看?

流年似水54288943


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对谁错,大家都是从自己有限的人生经历出发去评判的。

有的人(不分男女)习以为常,认为千百年来就是这个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母的财产都是儿子的,女儿就不应当有此要求。

有的人是父母本来就没有什么财产,也许就是农村的二亩田和老家的两间房,而这些地方,永远也不会拆迁,也轮不到什么土地流转,既然无财可分,大家自然也就没有矛盾。

有的人是自身条件比较好,对父母那点财产根本不在乎,就算父母给了也不一定要,而且不时还会资助一下娘家,说不定还会拿出钱做慈善。比如刘强东,富了之后,年底回老家还要给村里素不相识的老人发1万元红包,这就是做慈善。

有的人是自身家庭条件不好,父母有点财产,自己一分钱看不到,但是遇事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比如生病要花钱了,要人服侍了,这种难免让人心里有气。同样都是儿女,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不能一碗水端平。

我想此案中估计也是这种情况,很多矛盾都是父母人为制造出来的。笔者老家就有这样的人,老两口比较能干,家里地也比较多,收入还可以,赚的钱全部补贴给儿子还房贷,但是儿子媳妇对他们却并不好,每次去儿子家,儿媳妇都没少给脸色他们瞧,农忙时节从来不回来帮忙。女儿家与其一个村,没沾到一分钱的光,但是平时有事全是找女儿,女儿是一肚皮子的不满……

家和万事兴,如何妥善处理好家庭事务、消弭矛盾,也是对老人经验智慧的考验,否则弄得不好,搞得晚景凄凉,那就可悲了!


打虎拍蝇


我家不会这样,家里根本没钱,以后我和哥哥一起养他们,帮哥哥减轻负担,就算我嫁出去,家还是我的,我现在就和我妈说,你要是老糊涂了,有什么错我就会和你说,未来婆家看得起我,我就孝顺他们,最好不要给我脸色看,我不会忍的


阿狸244335240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门宁:

如果这个都不叫做错,那什么叫做错呢?

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自己的孩子,既然要提前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子女,为什么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呢?不还是受到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

传统的思想是女儿嫁出去之后,就成了别家的人,因此家里的财产也不会分给女儿。

可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男女平等,女儿嫁出去之后同样还是会经常回来探望,等你们老了女儿同样也会照顾。把两套房子,一个门店都给了儿子,什么都不给女儿,意思不就是把女儿当成外人吗,那女儿不再往来不就是自己作死的结果吗?

再说,现在老王老口子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起居,因此儿子和儿媳过来一起生活,其实并不需要照顾他们生活。假如有一天,作为老人生病了,只能卧床休养,单单靠儿子儿媳,根本照顾不来的。

久病床前无孝子,到时候儿子不给老王送到养老院,就不错了。

女儿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不愿意分一半财产给她,多少给一部分表现出对她身份的认同。否则就把嫁出去的女儿当成泼出去的水吧。

老王确实应该反思自己的做法了!


首席投资官


说说我的观点,可以留言讨论,不喜勿喷!

老王把所有财产都转给儿子,令女儿女婿很生气,自此不相往来。老王为此很难过。但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有的老人甚至认为自己的女儿女婿去看望他们少了点,就认为自己赔本了。

郭广吉律师认为,这是老王们做错了,却不知错,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反应。

老人如果没有多少财产也就算了,但你有两套房子,还有门面,为何就不能考虑分给女儿一些呢?女儿不是亲生的吗。

有人会说,女儿不懂事,为了财产居然跟老人不相往来(这并不是说女儿做的对)。

为什么有这样的说法?我可不可以反问一句,老王你如果把财产都给了女儿,你的儿子会是什么反应,想没想过。

老王的女儿也不一定就是想要多少财产,她作为女儿的身份没有得到尊重。这种被无视的滋味不好受。

老王从法律上讲当然有自己财产的处置权,但生活不仅仅只有法律,家庭里亲情很重要。亲情是家庭存在的纽带。

我国古代的法律就有亲亲相隐的规定,现代的刑法也不排斥这样的原则。这样做就是为了保证家庭关系的稳定,因为家庭关系稳定了,社会关系才能稳定。

老王这样做不仅会导致老王老两口与女儿女婿之间的隔阂,也有可能导致老王儿子与女儿之间产生矛盾。老王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郭广吉律师


老王将门头房和两套房子全部转给儿子,儿子负责养老,却导致女儿感觉受伤,不给父母来往,这种事情应该怎么看呢?

女儿的做法绝对不对,无论什么情况,儿女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断绝来往,断绝父女关系,都是不对的。不过,一般来说只是在气头上,时间长了还是会慢慢好转的。

父母的做法也欠妥,现在不是以前那种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就成了别人家里的人,对父母财产没有任何继承权的时代了。

正常情况,父母如果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就要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比如,父母财产有300万元,一方去世,财产应该怎么分呢?首先,父母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150万是一方的财富,剩余的150万才可以继承。

继承时,是要按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分别是父母、子女和夫妻另一方,除非有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利或者各方达成协议,否则就要按人头均分。

这样的话两个孩子和剩余一方,每人分得50万元。

之后父母剩余一方再去世,两个孩子如果达不成一致,还得按人头分。另外,如果孩子去世的早,孩子的子女还有代位继承的权力。

其实作为父母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充分征求儿女的意见,尽可能的消弥孩子之间的不满。如果女儿能够主动放弃,这事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有些时候确实人争的就是一口气,如果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父母直接把房产转移了,肯定会引起矛盾。

父母其实也应该充分考量两个儿女的经济实力,如果女儿经济实力好,可以向着儿子一些,这也符合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

如果达不成一致,父母还是偷偷的留个遗嘱吧,这样也省得生气了。

家和万事兴,家庭和睦,快快乐乐的才是最好的。


暖心人社


我就想不通,老人连自己财产的处置权都没了吗?我家姐弟三人,没有一个人惦记父母的财产。老爸去世后,我把老妈接到身边共同生活,老妈觉得我孝顺,说要把仅有的房产和十几万存款都给我,大姐二姐没有任何反对和不满,照样关心老妈买这买那,带老妈出去旅游。不过,我也不要老妈的财产,因为我早已成年,老妈还在,有点钱应该好好享受晚年生活,花光了最好,养老看病有我们姐弟三人供养呢。从我上大二起就自己勤工俭学赚学费和生活费了,从此再没跟父母要过一分钱,包括结婚也没花家里一分钱。只有买房的时候跟父母和大姐借了二十万,约定好了分三年还,本来想给利息,但是父母和大姐都说一家人不要我的利息。不理解有些人为什么总是盯着父母手里那点钱,还动不动以父母给自己钱少为由理直气壮的说老人老了自己不赡养。要搞明白,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是因为老人尽了对你的抚养义务把你养大成人,而不是因为老人在你成人后分给你财产!一个有手有脚的正常人,不思进取好好赚钱养家孝敬老人,成天想着怎么从老人那里多获取额外的利益,不嫌丢人吗???


老唐167538512


这是老王夫妻处理财产与子女教育、对子女态度差别,形成矛盾。

在中国,重男轻女是古老传统,父母的财产,多由儿子继承,自然父母的养老由儿子负责。还有,父母百年之后的拜祭由儿子、孙子负责。女儿没有义务。这点,是我国的传统。是父系家庭的延续。

现在的法律,提倡男女平等。父母的遗产,男女平均。父母的养老,男女也平均。可是,百年之后,父母的拜祭,似乎女儿方面没有规定。是否儿子、女儿,孙子、外孙都要拜祭,这是个父母都顾忌的原因。

老王夫妻,自己的遗产,如何处理。当然随自己的便。从形式上,没有什么不妥。可是,老王在儿子婚后,都没有和儿子同住,让儿子、儿媳一道经营门面。而在年老之后,才让给儿子,并一起住。这个才是对女儿的最大冲击。

这里,老王的做法,并非没有不妥。只是老王夫妻的态度,还未纠正。要么一碗水尊平,家产男女各半。这样儿子、儿媳肯定不乐意,别人都是儿子继承,为何我的就男女各半。要么重男轻女,女儿当成曾经的一员,与自己毫无瓜葛了。


愤怒野虎


对于这个问题一直很纠结,一方面,我是娘家的女儿,一方面,我是婆家的儿媳…

婚前婆家没钱买婚房,为了不为难她们,我跟老公努力N年自己买房付的首付,婚后婆家拆迁,分2套房,大的留给自己,承诺百年后留给我们,小的直接让三个姑姐分,说实话,内心不平衡…总觉得自己被一个不知道何时兑现的承诺套路了,因为拆迁之前就曾说过东西是儿子的,拆迁后又承诺到以后,所以对以后的承诺不敢相信了

其实我娘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姐姐,所以平等意识很强,觉得无论男女都是孩子,家产平分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针对这次拆迁,心里一直不舒服,但是又觉得自己无权干涉别人决定,所以内心也很矛盾


小赵33489836


我就来说说我的看法吧,老王把两套房子和一个门面给了儿子没有给女儿一星点,因此,女儿女婿生气与老王断绝关系,不来看老王了,老王很郁闷,认为自己是做错了吗,要我说这是错得离谱,也没错。

说老王做的没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老人的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于是老王指定由儿子继承,同时也圈定由儿子养老,养老的问题与女儿无关,这合理又合法。

老王夫妇养育了女儿20多年,自动放弃了要女儿赡养的义务,依照法律女儿还是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的。但是,老王的女儿却以老王的财产分配严重失衡,不公平,要与父亲断绝关系,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任何人也断绝不了血缘的父女关系。从此再也不去看望父母,这就更加大错特错了。这是有悖法律,有悖人伦,有悖孝道的。就算女儿再认为父亲不公,再重男轻女,你也不能不去看望父母,何况你还有照顾老人的义务呢,最后还会背上不忠不孝的骂名。

再说老王这事办的凭良心说太不地道,太没有人情味了。又不是家产少,而是有两套房子加一个门面,好歹也分点给女儿做个念想吧。你就那么老封建,非得依照过去的习惯法全部交由男丁继承,你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太严重了。撇开法律放在一边不说,我都支持女儿与你撇清关系,老死不相往来。因为你的做法让女儿心灰意冷,这事搁在谁身上,谁也会彻底的感觉到心里拔凉拔凉的。

老王也不想想,当下自己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你就把家产过早的交给了儿子,儿子要是个值得信赖孝顺的人,你们养老就有希望,若是儿子是个不孝顺,光是嘴上说得好听的家伙,到老王两老口动弹不了的时候,儿子有一顿无一顿的像吊命一样伺候着,女儿与你断绝了关系,又不管。老王就只有遭罪,用脚后揩后悔眼泪的份了。要是儿子背着老王把家产给卖了,去做生意亏了本还说得过去,要是儿子变成了一个赌徒,把家产输的精光,儿子自己过日子都难,还能管你老王吗?那你老王岂不是吃了断根草?虽然是有儿有女,落得无依无靠的下场,天可怜。

最后我要说,老王过早的把家产进行了分配,而且失衡得太离谱,这事做的欠考虑,根本就不像个老年做出的沉稳事,这是严重错误的。


老蒋闲言


我先说一下关于老人还没有走就把财产转给儿子的做法,其实,这样对两老,对女儿,都不好。

第一:你们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给儿子了,对老人来说,以后的保障就增加了风险,现在是儿子儿媳一起住,因为你们身体还健康,没有患病什么的,一旦两老生病了,需要大把花钱了,需要人定期照顾了,儿子儿媳还会一定照顾吗?

现在很多老人都指望儿子儿媳,身体好的时候说儿子儿媳多好多好,生病了,却诉苦说儿子儿媳不来照顾,还不肯出钱,这样的事情,现在社会上很多,而两老把家底都给儿子儿媳了,万一生病了,这样的事情出现了,两老怎么办?不给自己留条后路。

第二:在生前就把财产都给儿子了,一分丢不给女儿,对于女儿来说,就是父母把和自己的关系给掐断了,好像没有这个女儿一样,以后两老生病了,儿子不管了,那是不是也不需要女儿的照顾了?这样的做法,对于女儿来说,真的很心寒。

要是以后碰到生病了,儿子儿媳不照顾了,不出钱了,需要女儿照顾了,女儿不愿意,是不是要说女儿不孝顺了呢?

其实是父母先伤了女儿的心了,以后也就不能指望女儿了。

重男轻女,不但害了自己和女儿的关系,还会让自己以后后悔呀,唉。。。

作为现在的父母,还是要权衡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的,有儿有女的,都要想要,都要照顾到,都要平衡到,这样,到自己老了,病了,还会有人来照顾来伺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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