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丨「老賴」不給錢,竟拿菜刀自殘撒潑抗法

在9*12“雷霆”獵賴集中執行行動中,肥東法院有驚無險地化解了一起“老賴”自殘撒潑抗法的執行案件。

江淮风暴丨“老赖”不给钱,竟拿菜刀自残撒泼抗法

員工借錢給老闆,有去竟無回

被執行人汪某因經營需要資金週轉,多次向員工魯某某借款,考慮到在公司上班,並且汪某承諾,對魯某某本人的11萬元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向他人轉借的款項按月利率支付利息,故魯某某從姐姐處借了5萬元,自己借款11萬元,共計16萬借給汪某。

後來,魯某某離開了汪某的公司,多次向汪某催要欠款,汪某以各種理由拖延不還,於2015年9月14日出具借條一張,另一被執行人汪某某在借條上簽字擔保。借條出具後,汪某歸還了65000元,後面便沒有再支付。

魯某某將汪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汪某歸還借款95000元及相應利息,面對判決汪某依然未歸還,魯某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老賴”拿菜刀自殘,法官智慧為其“鬆綁”

“你們要是敢拘留我,我就拿這把刀抹脖子給你們看”。

9月12日,肥東縣法院執行幹警來到汪某家中,汪某仍稱沒有錢,在法官欲對其帶回法院司法拘留時,汪某竟然從廚房拿出菜刀以自殘的方式對抗執行。

眼看形勢嚴重,法官當即勸阻汪某稍安勿躁,萬事好商量,事情沒有發展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一聽到法官說“萬事好商量”,汪某隨即問到:“怎麼商量?就是沒錢還。”李明法官根據多年征戰“獵”場的執行經驗,問在場的汪某的家人有無財產可替汪某擔保,為該案執行提供了另一思路。

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經過現場協商,法官成功說服汪某的母親同意用車輛對執行進行擔保,致使這起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有望執行。

供稿:研究室 朱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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