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霸、托關係、潛規則,爲什麼總有人破壞規則?

繼不久前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的“高鐵霸座男”之後,又來了一個“高鐵霸座女”。在G6078永州開往深圳列車上,一女子車票為10D但是坐在靠窗的10F座位,列車安全員上前協調,女子辯稱“車座上面又沒寫(座位號)”,並拒絕身份證檢查。該視頻被上傳到互聯網上,再一次引起群情激奮,關於霸座者不守規則的批評不絕於耳。

坐霸、託關係、潛規則,為什麼總有人破壞規則?

▲ 網絡上接連兩起“高鐵霸座”事件,當事人均霸佔住本不屬於自己的座位,以各種理由和其他人“辯論”。

霸座自然是錯的,不守規則也該被批評,不過我們的輿論似乎只有在類似事件時才會反覆提及“規則”。事實上,近期發生的諸多事件都與規則的失守有關,而它們的嚴重性可能遠甚於高鐵霸座,但輿論在討論這些事件時,卻往往疏忽了對規則的提及和強調。

比如買房搖號關係戶內定,是對公平、安全、誠信的交易規則的破壞;收視率造假,就是對影視市場規則的毀滅性破壞;不斷變化的公積金政策、社保政策、監管政策,也是對民眾潛在規則預期的一種破壞……它們共同指向的是一個一直存在的核心問題:從官方至民間,我們普遍性地缺乏規則意識。

這讓人想起一個頗為形象的說法,規則應該是exe,它要像程序一樣運行起來;但在中國,規則卻時常像是txt,被任意修改,甚至有時直接被丟進垃圾箱。為什麼中國人普遍不講規則?

▌規則:利益博弈和穩定預期

我們對於規則這個詞非常熟悉,每個人口頭上也都懂得說要遵守規則,但並不見得人人都知道何為規則,以及規則為什麼重要。

美國經濟學家、制度經濟學鼻主託斯丹·邦德·凡勃倫稱,制度實質上就是個人或社會對有關的某些關係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習慣。這個定義也適用於規則,規則實際上就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某些關係的思想習慣。這些關係涉及的核心,按照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斯的總結,即利益博弈。因此,不妨這麼通俗地理解,規則是利益的一般分配方法。

在通常情況下,規則的潛臺詞是公平公正。正義的規則為何重要?很明顯,利益是有限的,但人的慾望卻是無窮盡的。有限的利益,無限的需求,如果沒有人人認可並願意遵循的分配方法,那麼利益的爭奪就將變得殘酷血腥,我們的社會也很可能變為人人爭搶、互相戕害的叢林社會。

朱光潛對此有過形象的解說:“人是社會的動物,而同時又秉有反社會的天性。想調劑社會的需要與利己的慾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能不有法律道德為之維護。因有法律存在,我不能以利己慾望妨害他人,他人也不能以利己慾望妨害我,於是彼此乃宴然相安。因有道德存在,我盡心竭力以使他人享受幸福,他人也盡心竭力以使我享受幸福,於是彼此乃歡然同樂。”

法律和道德,其實也是規則的兩種不同形式,規則可以確保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以及整個社會的穩定運行。

規則的另一個重大意義是,它能夠給人們穩定的預期。就好比上高鐵不用搶座,因為大家都按票入座;努力工作,因為知道能拿到薪水;遵守交通規則,因為這樣就能平安回家……這種穩定的預期,可以減少我們內心中的不確定性,極大激發我們的創造力和能動性,它也是人們幸福感的重要來源——因為人們相互信任。

坐霸、託關係、潛規則,為什麼總有人破壞規則?

▲ 人類在社會生活中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並期待人人遵守規則,社會有序運轉,包括紅綠燈的規則。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追緝:炸彈客》則提出了新的疑問——人類是不是被規則馴化了?當一個人開車行駛在一條四野無人的公路上,遇到紅燈時,他主動停下來等待紅燈,他為什麼會毫不猶豫地主動停下來,能否拋棄規則直接開過去,等紅燈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 Manhunt: Unabomber

規則的意義如此重大,一旦它被破壞或不被信任,就意味著利益分配方法失效了,人們為了利益重新陷入沒完沒了的博弈;我們的穩定預期也被打破,一種不確定性將每個人裹挾;信任也失去根基,懷疑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風氣。不必諱言,我們對於這一圖景並不陌生。規則究竟是如何被破壞的?

▌人情和關係重於規則

規則不被信仰,可以追溯到歷史的源頭。傳統中國是一個鄉土社會,費孝通在《鄉土中國》論述道,鄉土社會中人與人關係的交流並不是基於“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於對一種行為規範熟悉到不假思索時的可靠性”。重疊交錯的人際網絡是以個人為中心,以血緣或地緣關係為原則而延展出的同心圓體系。也即,鄉土社會的利益分配依照的不是公平公正的契約和規則,而是約定俗成的“禮”,以及以血緣和地緣為核心的“人情”。

延續至今的鄉土社會以及建立在其基礎上的價值觀,對國人仍有非常深重的影響。雖然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劇,鄉土社會面臨崩塌,城市是一個陌生人社會,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仍沒有實現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觀念的轉變遠遠滯後於經濟的進步,禮俗和人情變幻成新的形式出沒在現代社會——這就是“關係”

進入陌生人社會,血緣和地緣的因素在淡化,但“擬血緣化”現象卻日益凸出。比如很多人動不動就稱呼自己的朋友為“這是我兄弟”。這一方面是因為關係親暱,但另一方面是,多了兄弟,就多了一層人情,就多了一層關係,在利益的分配時就多了一層優勢。這就是俗語所說的,“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

所以即便在高度發達的城市裡,“找關係”依舊是許多城裡人的日常。小孩上學、看病、買房、辦事……都在找關係。很多人對霸座者恨不得在輿論上“得而誅之”,但在現實生活中,自己同樣不守規則,只不過是沒有曝光在聚光燈下而已。

坐霸、託關係、潛規則,為什麼總有人破壞規則?

▲ “關係”一詞在中文裡的含義之複雜,已經不能簡單用“connections”或“relationships”來翻譯,因此英文世界中不得不用“guanxi”這一拼音詞彙來報道諸多與中國文化、官場有關的內容。

▌公權力的陰影與潛規則

人們不相信規則,而是選擇找關係,一旦關係起作用了,其實也就意味著規則被破壞了——這反過來坐實了規則是失效的

。而規則失效,人們只能找關係,由此就形成了一個愈演愈烈的惡性循環。檯面上的規則是一套,可私底下運行的卻是潛規則。

歷史學家吳思對潛規則有深入的研究。他是如此定義潛規則的,“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的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維護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通過這種隱蔽,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代表屏蔽於局部互動之外,或者,將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可以說,潛規則是隱蔽的、不正義的利益勾結。

問題的癥結在於,誰有如此大的權力和能量,更改著利益的分配方式?——公權力。

人們將一部分權利讓渡給公權力,讓公權力成為利益分配的裁判員,公權力理應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提供正義的服務。可某些時候,缺乏有效監管和約束的公權力,攜權力以自重,將權力轉變為攫取利益的工具

。就像社會學者於建嶸所分析的:“潛規則盛行這種現象的實質,其實是掌握著各種政治和社會資源的群體對整個社會資源分配的扭曲性主導,即利用其既有的優勢地位、通過扭曲正常的競爭機制來排斥其他群體對社會資源的享有,從而保持本群體對資源的壟斷性佔有。”裁判員要麼將利益的分配天平向自己傾斜,要麼通過權力尋租為他們謀取利益。

套用培根的話,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公權力對於規則的一次破壞,也抵得上樹立N個道德典型,因為從源頭上汙染的破壞力比什麼都強。由此可見,公權力如果無法得到有效約束,公權力如果無法成為規則的踐行者,民眾也將難以樹立對規則的信仰。

▌違反規則成本太低,劣幣驅逐良幣

說到底,人是利益動物,利益是人們大部分行為的出發點。試想一下,如果違反規則的成本很高,甚至高於收益,那麼沒有人敢違反規則。如果違反規則的成本極低,而收益極高,那麼規則被踐踏將成為常態。比如最近輿論關注的收視率造假,黃金檔一集電視劇的收視造假輕鬆可以獲利數十萬,但法律對於收視率造假的懲戒機制和措施卻幾乎是一片空白。與此同時,訴訟或問責的時間和人力成本太高且成功案例較少,令人卻步。這自然引得造假者前仆後繼、有恃無恐。

對人心衝擊更強烈的是,違反規則的人獲益也就算了,可遵守規則的人卻在吃虧,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北京通州的一起車禍的視頻曾引起社會廣泛熱議。四輛車中,一輛大貨車衝撞紅燈,它旁邊一輛出租車則守規則地停下來了;沒一會,大貨車後面的一輛裝石頭的大卡車也想闖紅燈,結果被右側一輛實道併線的小轎車晃了一下,發生側翻,將出租車壓扁,“唯一守規則的出租車司機慘死”。這樣慘烈的事件的確是個案,但好人吃大虧卻並不罕見。

坐霸、託關係、潛規則,為什麼總有人破壞規則?

▲ 電影《一個勺子》講述了一個發生在鄉土社會的帶著黑色幽默和諷刺的故事,對社會上種種潛規則也有很多刻畫。 © 一個勺子

這時,遵守規則的人反倒要時刻面臨內心的煎熬:當你發現違法亂紀的成本如此之低、收益如此之高,而遵紀守法的成本如此之高、收益卻可能為零時,你能抵擋住違法的誘惑嗎?當你發現身邊的人利用潛規則順利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堅守規則的你卻原地踏步,甚至成為他人的“眼中釘”、舉步維艱,你是否會對規則產生懷疑?你是否還有堅守的勇氣?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這樣問道:“如果不正義的人過得比正義的人更幸福,那我們為什麼還要成為一個正義的人?”人性的“公地悲劇”便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到最後沒有多少人願意遵守規則,規則形同虛設,潛規則大行其道,一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底線由此崩塌。

雖然潛規則氾濫,但很多人內心從來就沒有放棄過規則的嚮往,規則不僅意味著最低的交易成本,還意味著穩定的預期和內心中的安全感

。因此輿論時不時就會爆發一起對違反規則的人的全民討伐大會,從北京動物園老虎襲人,到女教師阻攔高鐵關門,再到高鐵霸座男霸座女,以過猶不及的方式召喚規則(比如人肉搜索、網絡暴力本身就是違反規則)。只可惜,規則的重塑並不能通過這種群情激憤的討伐大會實現,它需要的是上至公權力,下至我們每個人自身,從立法、執法乃至日常言行舉止等方方面面的系統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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