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去世後,有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農村宅基地嗎?有何依據?

鄒慶徵


隨著國家對農村監管力度的加大,過去的很多不合規現象將會禁止。而在土地的確權工作中,國家也明確指出對“一戶多宅”的現象將會進行重點打擊,要知道國家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提出了“一戶一宅”的原則。但在實際的確權中,國家卻發現很多家庭都會有多處宅基地。這樣一來自然是不符合法規規定的,針對這些多餘的宅基地,國家也鼓勵農民有償退出和轉讓。

很多人都會私聊小編,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繼承給子女嗎?宅基地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個人只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所有說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但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則是屬於個人所有,這樣一來房屋自然是可以被子女繼承。但子女也要有合法的繼承權才行。同時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這樣就能夠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合法繼承

1.子女的戶口沒有遷移出去,且都是在村集體內生活。如果父母和子女並沒有生活在一起,如果滿足宅基地的申請要求,那就可以合法的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2.子女和父母同屬於一個戶口之下,這樣一來就可以合法的繼承宅基地,畢竟宅基地是以戶口進行確權的,父母百年之後,直接將戶主改為子女的名字即可。

二、三種情況不能繼承

1.子女雖然一直都是農村戶口,且和父母同屬一個村集體,但已經進行了分戶的過程。子女已經有過一戶宅基地了,這種情況下將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等到房屋破損之後,村集體將會把宅地基回收上來。

2.子女的戶口已經遷到外鄉,比如說出嫁女的情況,將自己的戶口遷到了婆家去。這時候如果父母已經去世,且戶口上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情況,那此戶口將會銷戶,外嫁女只能擁有對房屋的繼承權,但房屋破損之後還是會回收。

3.子女因為工作的原因,將自己的戶口遷到了城鎮中去,這樣自然是不能享有宅基地的確權工作。畢竟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城裡人不能享受到宅基地的繼承權利。所以說子女戶口已經農轉非的,也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以上三種人雖然可以繼承房屋的所有權,但在房屋出現了破損之後,將不能對房屋進行翻修改造,大家怎麼看呢?


新農村的日與夜


回答是不可以。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說,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是不屬於個人的,只屬於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

而法律對於繼承權的規定: 農民只能繼承父母的遺產,遺產是父母去世後留下的個人財產,而宅基地不是父母的個人財產,父母只有使用的權利,不能留給子女。

另外作為一種特別的財產,宅基地是和農民的身份相對應的,只有農村戶口的農民才有權利擁有宅基地,如果你現在在城市裡,擁有的是城市戶口,那就很自然地失去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更不用說去繼承父母在農村留下的宅基地了。

不過吧,儘管宅基地不能被繼承,但是位於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被繼承的。這一點不管是城市戶口的子女,還是農村戶口的子女,繼承權是平等的。但是你只可以在現在的房子里居住,不能在宅基地上再繼續修建房屋,等到現有的房子破敗不能居住直到消失時,村裡就可以收回現有的宅基地。

所以,當農村父母去世後,戶口在城市裡的子裡雖然無權繼承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繼承農村父母建在農村老家的房子,並且可以在裡面居住,直到房子自然的消失為止。千萬不能再加蓋或者是翻修,那可是違法的,會受到村裡或有關都門的制止。因為老房子一曰自然消失,村集體可以隨時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繼續分配給別人。

如果繼承人要求處理繼承下來的房產,可以採取以下做法:

1、將房屋折價給土地所有者;

2、將房屋出售給有長住戶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沒有達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本村居民,併到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手續;

3、允許依法將房屋出租,按規定交納土地使用費。城市戶口的子女要繼承農村戶口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子,還必須攜帶以下幾項材料,到村委會辦理繼承財產公證:

1、父母對宅基地的所有權證明也就是土地證;

2、父母巳經不在世的證明也就是死亡證明;

3、繼承人的二代身份證;

4、如果父母都巳經死亡,還要找民政部門出具死亡時間最後一方生前的婚姻情況證明;

5、家族其他和父母有血緣關係的人的證明。

整個繼承的公證流程完成後,把公證書拿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了。


葉公來幫忙


針對這種情況,父母去世之後,子女的戶口在城市裡面,那麼,針對父母在農村留下的房子,宅基地可不可以繼承啊?

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是村集體的土地,只不過是讓村民集體裡面的成員使用而已。

所以在這個宅基地方面是不可以繼承的。因為宅基地方案裡面已經明確的規定,農村戶口,才能夠使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非農村戶口,那麼及時,是父母留下來的宅基地,我們也是不能夠使用的。

房子可以繼承,宅基地不行。

為什麼說房子可以繼承呢?因為房子是屬於個人財產,而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的財產,所以兩者是不同的關係,我們還需要分清楚的。

例如說你的父母留下一套房子,那麼在房子為自然倒塌前提之下,你都是可以使用這個房子的。

當房子倒塌了以後,我們就不可以再去重新翻蓋,因為你重新翻蓋就屬於違建,如果我們去申請,那麼由於我們的戶口不是農村戶口,那麼也不會得到批准,所以這個時候呢,大家就不要想太多了。

父母留下來的房子呢,我們可以使用,那麼我們要經常去維修單,不讓它倒塌,否則倒塌了之後呢,這個土地就要被,村集體裡面回收回去,不再是屬於我們使用的了。

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覺得大家應該會看得很清楚,說的很明白了,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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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農帝


首先明確一點的是,只能是村民身份才可以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只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城市戶口的子女在本質上已經是非村民,不能夠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


但是,宅基地上如果有房子的話,房子是屬於私人財產,這個是可以繼承的。並附上以下處理方案:

1、出售。可以將房子連同宅基地出售給本村符合申請條件的。

2、繼續使用。但是房子不可以進行返修、改建、重建,但是當房子處在不可以居住狀態時,宅基地可以由村回收。


笨朩孩


少部分農村人經過努力,主要是靠讀書考試,跳出農村到縣城工作,戶口也遷到縣城,結果丟失了土地。沒努力的農村人也在縣城打工,買房和生活,只因戶口沒遷,就可擁有土地。這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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