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一個人自由自在——這種狀態正常嗎?

2004年秋天,我升大三,領了一筆版稅,尋思租房住。找租房中介,在大學附近的所在看房子,看中了一處單間,租了。當時房間裡,一張棕棚床,一張桌子,兩張椅子,一個衣櫃而已。房東走後,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覺得自己自由了——以前,在家裡住,在宿舍住,任是與人關係多好,終究有忌憚。

這之後,天地依然寬廣,但有一處地方,算是自己的了。

開始獨居後,第一個按捺不住的習慣,便是熬夜。先前住家裡,住宿舍,每晚總有個定時,需要強制睡覺。獨居之後,無憂無慮,時間倒轉,常熬夜。那年冬天,長夜孤單,經常寫寫字、打打遊戲,不覺就天將四五點。

那時寫完字了,不著急睡:冬天凌晨,悽清冷寂得很,睡也睡不著;於是坐著,帶著鬆軟的倦意看會兒閒書,慢悠悠等,到五點半,穿厚實了出門,摸黑買第一屜大包子,買還燙手的豆漿,買煎餅、雞蛋餅、蘿蔔絲餅,買菜粥,消消停停吃完,天開始放亮,車水馬龍逐漸響起來。回家,在飽而暖和,以及閒散無事的快感中躺下,等晨光慢慢起來,外面開始生機勃勃喧嚷起來的時段,像剛出屜的白饅頭那麼鬆軟、溫暖、活泛的睡意來了,於是舒展地進入夢鄉。

獨居沒兩天,周遭的飲食館子也熟了。偶爾也一時興起,自己做飯吃。開始想得很美,真開始做了,才明白艱難:初次單個進菜場,被叫賣聲惹得前俯後仰,如進迷宮。見了菜肉販們,也說不清自己要什麼,期期艾艾,惹得一寸光陰一寸金的對面大爺大嬸們冷臉以對,就差沒喝令我“腦子理理清再來!”

但自由也意味著麻煩。

過了最初的興奮與新鮮感後,便得處理各色瑣碎事務:自己生病了,得掙扎著去醫院;房間弄髒了,自己打掃;我倒不是容易寂寞的人,但起居飲食不規律,多少會情緒和身體不太跟得上。

獨居的人,會習慣給自己找樂子;久而久之,與人交際的能力和慾望,會多少退化——我是在熬夜一段時間、身體和情緒都出了點問題之後,意識到這點的。

從此之後,我開始規律了下來。

我開始懂得善用周遭的公共資源。圖書館、公園與綠地。不時切換一下環境,會避免獨居環境如沼澤吞沒一棵植物般吞噬你。

我跟超市的阿姨、茶葉店的老闆、館子的掌櫃們成了朋友。未必多熟,但出來進去,能有個話說。

人是需要有點反饋的。市井之間的社交未必多麼高端,但是樸實溫厚。

現在想起來,我租房獨居的那兩年,培養了我後來作為自由撰稿人的一些基本知識。比如:

——收拾家裡,會讓心情變好。

——光照與體表溫度,決定你的情緒。

——培養強化一些不需要社交的愛好,比如閱讀,比如打單機遊戲。

——飲食與睡眠規律之後,人的生活質量會提高許多。

——自由獨居意味著較少被他人影響,有一定的自由,但濫用自由,身體會懲罰你。

以及:

當一個人的自我管理足夠規律後,理論上,就可以還原到生活最簡潔的姿態。人類理論上,只需要攝取一定的物質食糧和精神食糧,就能活下去並且愉悅;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是出售自己的時間與勞作,換取一些生活資料和精神食糧;但一個人獨居時,很容易明白:

一個人需要的東西,其實沒那麼多。

你付出的許多努力,其實是為了社交,為了精神食糧,為了維持自己的社交地位——而減少社交,這些也就簡單多了。

我並不是鼓勵一個人斷絕社交,僅僅是:當你有了獨處的時間,你能審視自己的生活狀態,明白自己其實是自由的,只是被某些社交需求牽制了太多時間。

就是因為習慣了這種“不呼朋引伴也無所謂”的生活,所以從上海到巴黎,我都沒覺得有什麼文化障礙——出去了是一個城市,回來了,還是過自己的日子。

习惯一个人自由自在——这种状态正常吗?

之前提到過,我在巴黎,認識那麼幾個人。

——一個是做按摩的東北大姐,老家是遼寧盤錦,後來去南方嫁了人,跟著老公過來法國,但老公哎一言難盡,於是就自力更生,先是去中餐館當過廚子,後來因為有點手藝,開了這個按摩店,幫人正骨拿肩做做按摩,有時也幫一個福建鄰居:揹著器械,去修水管。

她每天大概開店按摩四小時。其他時候,逛街,溜達,跟一群華人姐妹歡天喜地地打牌打麻將,誰打輸了,誰叫份越南粉外賣。偶爾去老華人酒吧,去跟一群老廣東賭馬。

她的另一個興趣,是看越南館子裡播的配中文字幕越南電視劇,或者中文配音老港劇。看電視嫌不夠,買碟,買一大堆。

——一個是位上海先生。他住在聖丹尼一帶,家裡陽臺看得見塞納河與埃菲爾鐵塔,言談間,會流露上海腔,但承認上次回上海,也已是2010年世博會了。“現在回去看,上海都不認識了……也不一樣了。”

他生在石庫門裡,說到上海,便回憶起五加皮、德興館、大光明電影院,以及姚慕雙、周柏春二位先生,甚至還有20世紀80年代,外灘某商廈門口擺的真人大米老鼠造型。

——一個是巴黎十三區陳氏超市斜對面的燒臘店,剁鴨子的師傅,說他出生在廣州,只會廣東話、法語和一口堪堪能聽懂的普通話。剁鴨子到最後,他會問“脖子要?送給李。”然後自嘲地笑笑,“送給李,送給泥……你。我發不好啊。”左鄰右舍是越南菜和潮汕茶館,對門的酒吧,一群老廣東在看賽馬下注,聽許冠傑和梅豔芳。他覺得自在,“這裡比我老家更像廣州呃!”

多說一句:這幾位,都是單身,獨居。

他們的生活方式,自然不盡相同,但在我看來,有一個類似處:

他們都沒有,所謂“融入當地主流文化”,並不是典型的結婚生子模式。

但他們都活得,由內而外顯出來的,開心。

他們背井離鄉,在大城市生活。他們自力更生,勞動獲取收入,然後,利用大城市的資源,自得其樂:看電視、逛綠地、打麻將、看電視劇。

這個世界上,到處都是單身流浪的他鄉遊子。但如果已經決定獨立了,其實也就無所謂了。世界很大,容得下所有的他鄉遊子,容得下那些並不融入當地文化,也可以好好生活下去的人們。如果並不追求“按照某種方式生活”,其實平靜地獨自度日,並不那麼難受:自己平衡住就行。

這或者就是大城市與大城市的共通之處。

如上所述:我是在上海習慣了這樣的生活,這種“不呼朋引伴也無所謂”的生活,在巴黎才不會覺得寂寞——出去了是一個城市,回來了,還是過自己的日子。

許多獨居者,其實是主動選擇了獨處——而非無可奈何才獨處。

他們也更有時間去通過閱讀和看電影來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他們出入圖書館、咖啡廳等公共空間的頻次也更高。很多接受獨居觀念的女性,已經把自己從瑣碎的家庭生活中解放出來,不僅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而且活得很有品質。

我和我這類人,並非性格多內向,多怕和人打交道,只是很怕麻煩——怕給自己找麻煩,怕給朋友找麻煩。我們貪圖希求的,是樂趣,而非其他。

跟朋友一起吃飯玩兒,我們很開心。看見朋友開心,我們也很開心。

但如果這種社交開始沒樂趣了,開始成為彼此的負擔,那就沒必要勉強繼續了。比如,“哪怕我跟他們在一起相處不開心,但為了各類因素,還是得強裝笑臉”的這類社交關係,我們並不喜歡。

《生活大爆炸》裡,謝爾頓-庫珀在給霍華德和伯妮婚禮時的祝詞,前半段就算了,後半段:

“或許我自己太有意思,無需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們在對方身上得到的快樂,與我給自己的一樣多。”

這是作為一個喜劇臺詞出現的,但我完全理解這句話。我估計許多人也是如此。

不是我們孤僻或內向。只是單純地貪圖簡單清晰的關係,喜歡敞亮的友誼,喜歡更高質量的生活。就像22歲時的我,並不是多麼拒人於千里之外,只是自己太能找樂,並不太急著到處找其他人湊份子。

這篇是舊文。重新發一遍,只是想告訴類似的諸位:

不要因為自己過得很開心、忌憚社交,就覺得自己不正常。

這反而可能是高度發達的物質社會,人類相對最正常、最獨立的生活方式。

如果一個人過得開心,就繼續過下去吧。你並不是獨自一個人在離群索居——有許多人都在這樣自得其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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