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390個環保督查組再次來臨,建築企業該做什麼?

第一階段環保督查已經過去,不可否認,在環保整治過程中,會觸碰到企業的利益。

環保之風短時間內不會停止,據瞭解,新一輪第二階段環保督查將於8月20日啟動強化督查

督查目標和主要任務

本次強化督查時間從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

第一階段有20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第二、三階段有29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還預留了100多個特別機動組,因此此次強化督查共動用約1.8萬人(次)。

強化督查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指標、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檢查“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等13項督查任務。

緊急!390個環保督查組再次來臨,建築企業該做什麼?

重點督查內容

這次強化督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主要工作:

“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汙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本次強化督查的範圍

緊急!390個環保督查組再次來臨,建築企業該做什麼?

督查時間具體安排

第一階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個輪次。對 “2+26”城市“散亂汙”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的其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熱點網格、群眾投訴舉報,重點發現新的涉氣問題。

第二階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個輪次。對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杆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汙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每個督查組現場督查2周,共安排21輪次督查。“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

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督查。

強化督查工作方式

此次強化督查工作方式主要有:

一、部裡統一調度指揮。生態環境部專項督查辦公室統一負責指揮、調度、協調強化督查工作。

二、開展精細排查。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縣(市、區)開展駐點督查,緊盯問題排查。對長三角地區4省市派特別行動組,採取機動式督查,確保問題排查到位。

三、及時交辦問題。排查發現的問題,由專項辦審核後,才有下發電子督辦單的方式,第一時間向各城市推送,增強交辦時效性。每輪次督查結束後,統一彙總後印發正式督辦函,送各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抄送各相關省份人民政府及環保廳(局)。

四、核查整改情況。每兩輪督查結束後,安排一週時間,由督查組對之前交辦問題進行核查,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實施公開約談。根據督查情況,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汙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進行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

六、嚴肅量化問責。針對大氣汙染嚴重、重汙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適時開展中央環保專項督察。第二階段起,生態環境部將就汙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完善細則,嚴格實施。

在本輪督查過程中,將結合環保督察回頭看,對各地的環境違法企業、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重拳打擊‘一刀切’懶政、惰政行為和督察整改中的消極應付和疏於擔當,以及亂監管、軟監管、瞎治理等問題,紮紮實實推動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環保風暴來臨,企業要做點啥呢?

1、查一查環評手續有沒有辦?

否則這叫未批先建,等待你的是罰款、停產。

2、查一查環保“三同時”驗收有沒有過?

否則屬於久投未驗,等著交罰款吧。

3、查一查汙染排放濃度和汙染物排放總量?

汙染物總量和汙染物濃度時有區別的。如果汙染排放濃度不超標,但是汙染物排放總量超了。那就趕緊查查究竟是總量核少了,還是產能增加了?

4、 查一查在線監測儀,看一看日均數據是否超標?

記住喲,不能對監控數據動手腳。有個罪名叫“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就是專門懲罰這類犯罪的。

5、查一查汙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6、查一查危險廢棄物有沒有依法處置?

查一查有沒有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物,或者向無經營許可或者超出經營許可範圍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

7、查一查有沒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有預案有沒有備案!有備案有沒有演練!

8、查一查有沒有按時完成年度排汙申報工作?

這是義務。也是可以處罰的喲。另外查查有沒領排汙許可證!你懂得。

9、查一查有沒有報送環境統計信息?

信用評價的事兒你知道嗎?一旦上了黑名單,投標、貸款......

10、查一查有沒有排汙稅遲繳、欠繳、不肯繳行為?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綠色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開始實施,對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汙染物,過去由環保部門徵收排汙費,現在改為由稅務部門徵收環保稅。

11、查一查有沒有進行環境信息公開?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了。

如果你們家是上市公司,證監會與環保部6月12日簽署了《關於共同開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協議》,將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披義務、落實環保責任,建議您也瞭解一下。

12、查一查有沒有環保管理制度,有沒具體人負責?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性,形成系統性的管理制度,採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或管理技術,對因企業活動而可能導致的環境破壞與環境汙染問題進行有效的控制,以達到環境保護目的。

否則,出了事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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