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扽我衣角


爺爺扽我衣角


我是爺爺姍姍來遲的孫子。爺爺對我格外地呵護關愛。等我七八歲時,爺爺就常帶著我出人情走親戚。

那時候交通不便,外出或步行或假舟,遠路親戚,必得住一兩宿。

一路上,爺爺便關照我到親戚家要如何如何。比如荷包蛋不能全吃了,人家盛三隻,至少留一隻,四隻,至少留兩隻,不能像個窮吼,全吃了。人家辦喜事,不能打碎東西。坐要坐得正,站要站得直。上桌吃東西,要吃自己面前的,不能滿碗叉。吃飯不說話,睡覺不言語。大人說話,不插嘴,不走動。

這些話,對成年人興許有用,對一個懵懂孩童,差不多就是“春風過驢耳”了。

記得有一年大年初三,姑奶奶家的孫子結婚。初二下午,爺爺攜我步行二十里到了姑奶奶家。

孃家來人了,姑奶奶自然高興,不一會,兩碗荷包蛋就上桌了。姑奶奶做的是糖水荷包蛋,四隻圓溜溜白瀅瀅的荷包蛋養在清汪汪的水裡,既漂亮又吊胃口。當然,走了二十里,肚子也確實餓了。

我捧起碗就吃。吃到第二隻的時候,爺爺扽了我的衣角,並用眼神示意我放下筷子,別吃了。我無可奈何,眼睛直勾勾地看著餘下的兩隻蛋,很不情願地擱下筷子。

姑奶奶看出我還想吃,走到我身後摸著我的頭,對爺爺說,兄弟,寶寶想吃,就讓他吃,家裡至親,不用那麼多規矩。

爺爺卻說,唉,哪能這樣。至親不計較,養成壞習慣,走外去,人家會說沒規矩。爺爺硬是讓姑奶奶將蛋碗端走了。

晚餐是暖房酒,按說我是沒資格與爺爺同席的,爺爺卻將我拉到他身邊。旁人看來,這是爺爺對我的偏愛;成年後想來,這應該是爺爺對我的監督,生怕我做出不合規矩的事,丟了臉面。

五十多年前的農村菜餚是很簡單的,即使是辦大事,也僅僅是魚肉而已,較之日常,換點花色罷了。一碗芋頭燒肉上桌了。芋頭燒肉,從順序上就知道,肉只是配角。坐的是八人方桌,我歲數小,手臂短,偏偏那碗好菜離我很遠。我看到了一塊肉,口水直打轉,不由自主地想站起來夾肉,爺爺可能一直在瞄著我,猜出了我的動意,用手狠狠地扽了我的衣角。我放下筷子,眼睜睜看著那塊眼饞的肉被別人夾走了。

還有一次,也是到親戚家喝喜酒。正待我丟碗的時候,又上來一碗青菜豆腐湯。我舀了幾勺,哪知湯太燙,一時喝不了,同席者都放下筷子了,我還在絲絲地喝。爺爺又用勁地扽我衣角,讓我丟碗。事後爺爺對我說,不怕吃一盆,你要趕上人,不怕吃一缸,你要趕上幫。讓一桌子人等你,多不好。

如此之事,在我的童年少年生活中,不知出現了多少次,以至於一聽說爺爺要帶我到哪哪去,我高興又害怕。

爺爺在我走出高中大門的第二年仙逝,今年已四十年。

後來,我外出工作,每每作客於親友家,都會憶起爺爺零碎的教導。

近些年,讀《論語》,我才發現,爺爺的教導是從老夫子那裡學來的。《論語·鄉黨第十》記載:“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食不言,寢不語”、“席不正,不坐”。

爺爺是農村裡的文化人,讀過私塾,想必一定背誦過四書五經。他老人家將學來的規矩落實在行動上,又不失時機地傳諸後人,讓我受益。

我女兒呀呀學語地時候,我學著爺爺,教給她一些基本常識,如站有站相,吃有吃相,吃東西要有節制,玩也必有節制。有一年夏天,女兒四五歲,鄰居遞給女兒一支棒冰。女兒說,今天已經吃過一支,不吃了,謝謝。逗得鄰居笑了。

及至女兒成人,也沒有放鬆教育,從小處教育,比如上桌吃飯不拿手機,客人不離席不得獨自離席,連用過的餐紙也要求她疊好。女兒做得不錯。

我希望,當女兒做母親的時候,對她的孩子也能夠從小抓起,不妨像她的曾祖父那樣,常常扽扽孩子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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