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梁山好漢殺人之後,只有武松去自首過一次,結果是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州縣衙門一力維護。等到武松真的殺了一堆官員(都監、團練)之後,武松就跑路了,當時海捕文書標出的賞格是三千貫。宋江比較便宜,他殺了閻婆惜之後海捕文書上的賞格是一千貫。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之後, 渭州衙門也發了海捕文書,給魯智深(當時還叫魯達,咱們為了方便,一直叫他魯智深)開出的賞格是多少呢?如果魯智深識字並讀懂了海捕文書的真正意思,那他就不用東躲西藏更不用出家了,即使走在大街上被認出來,大家頂多躲著他走,絕不會去通風報信或者抓他——魯智深的海捕文書上多了一個字,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輩子也沒人抓他。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事實上也真沒人認真抓過魯智深,你看他在五臺山鬧事,到大相國寺當菜頭,過得逍遙快活,從來就沒隱瞞過自己“魯提轄”的身份,可是無論是潑皮無賴還是鷹犬衙役,都沒找過他的麻煩——宋徽宗時期,和尚的度牒可不當不了護身符。這就是因為通緝魯智深的海捕文書比別人多了一個字,把金光燦燦的大胖和尚變成了雞肋:賞金可能買一群牛,也可能只夠吃一頓飯。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我們完全可以說魯智深實際是被渭州府尹放走的。且看魯智深已經“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鄭屠家人還在忙著搶救一個死人,而且一忙就是“半日”,這才來到府衙告狀,府尹接了狀子並沒有下令捉人,而是先慢悠悠地坐著轎子到經略府去請示報告,被小種經略相公軟硬兼施地威脅了一下,又慢悠悠地回到了府衙,這才命令手下抓人,這一天的時間就過去了,魯智深早跑得連影子都沒有了。於是按照程序,向上級報告“人犯脫逃”,後開出賞格四處發“海捕文書”。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畫影圖形,“魯達的年甲、貫址、形貌,到處張緝”。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但是如果真有人來通風報信,甚至捉住了魯智深——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在中國古代雖然沒有“賞金獵人”這一說法,但“遊俠”還是有的,很多“遊俠”就是靠抓逃犯得賞金賺路費的。但是即使能打得過魯智深,遊俠們也不去惹他。大家都是老江湖,都能猜得到最後官府的說法無外乎兩個:“你看見魯達了?沒看見你打聽什麼價格?”“你看見魯達了?看見了為什麼不抓來?還敢打聽價格,沒辦你個與犯人同罪就不錯了!”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打聽價格”的情況呢?就因為渭州知府實在是看著魯智深這塊燙手山芋頭痛:老種經略相公小種經略相公,自己都沒種去招惹,鄭屠那一家子還呼天搶地要抓兇手,判輕了不是判重了也不是,還不如就讓魯提轄在外面逍遙著呢。於是關於魯智深的海捕文書除了固定格式之外,還比別人多了一個字,宋江是“一千貫”,武松是“三千貫”,而魯提轄是“一千貫文”——筆者翻閱了不同版本,都完全一致地寫著“一千貫文”。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俗話說“官樣文章錯不得(某地例外)”,蓋著渭州府尹大印四處張貼的海捕文書,肯定不止一張,要說所有的人都沒看出這個疏漏,那真把遊俠和百姓們當傻子了:你在海捕文書上還特意標明這人是個提轄,不好惹,但是在賞格上卻來了個葫蘆提,誰知道你賞的是一千貫還是一千文?最終解釋權在你們那兒,到時候你說你寫錯了,多了個貫字,大家不是白忙了?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大家別小看魯智深海捕文書上多了的這一個字,這其實在向各地表明一個態度:抓魯提轄這事兒,就是虛應故事,我沒當真,您也別較真兒。為了給一個惡霸“伸冤”而搭上一個提轄,不值;為此得罪了種家軍,更不值!

魯智深能看懂海捕文書就不用出家了:賞金獵人和遊俠都對他沒興趣

所以魯智深過了“幾處州府”還能看到自己的緝捕榜文,而且他也沒變換相貌,就擠在人群裡看,“魯達卻不識字”,只好聽大家讀,而且聽得津津有味,最後還是金老漢大叫著把他攔腰抱住拉走了。鬧出這麼大動靜,旁邊那些看榜文的人一點反應都沒有,因為他們知道,官府玩起文字遊戲來,老百姓遠遠不是對手,錯有錯的用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