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蘇青年
現在還談不到國家懲罰的事,但國家應先表個態度,能不能這樣言論自由呢?用虛假信息來黑自己的國家,來黑英雄的武漢人民,此事能長嗎?對於她所寫的方方日記,那些方面觸發到國家安全,那些方面觸發疫情期間武漢的治安管理條件,要一一調查落實,怎麼處理按法律說話。
老李來也
國家需要處罰她們嗎?她們已經基本“自取滅亡”了。如果利用了她們的國家不給她們提供活路,在我們國家,她們還有路可走嗎?
首先中國的人民還會一如既往地支持她們嗎?當然不會!
方方曾說:她的《方方日記》前期雖有出版社聯繫她,但抗疫取得基本勝利之後,出版社改變主意,不再給她出版,所以她轉身找外國去了。
這就說明:我們的出版社是不贊同她的觀點的。這次風波更讓十幾億中國人憤怒,即使有個別“抗抗”之流,不足以養活一個“方方”。“有的人活著,她已經死了!”。
外國會給她提供生路嗎?估計也不會。
她的《武漢日記》是外國拿來汙衊我國的工具,方方只是被利用。過了疫情之後,她的利用價值就不存在了。對於一個廢棄的工具,外國是不會仁慈的。
“愛你的人,你傷害了她,利用你的人,你看成了愛。”方方自己走的路,後果自己承擔。只要國家和人民不要心軟,我們只需靜待一個答案!
凌空一顰
絕對不能容忍方方之流侮辱抗疫英雄和英雄的武漢人民!絕對不能容忍方方之流煽動民眾造反!絕對不能容忍方方之流在祖國的傷口上捅刀子抹鹽!絕對不能容忍方方之流為敵國製造、奉送射向祖國的子彈!!!
方方日記中煽動性的言論(終結篇為甚),顯然已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必須將方方之流繩之以法,繩之以法,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