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危運

危化品運輸車輛

被比作“流動炸彈”

管不好,道路交通安全無從談起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執法

一直以來,廣州市交委執法局高度重視危險品運輸執法,通過強化路檢路查,聯合行業主管部門源頭治理等方式,從運輸的各個環節入手,嚴查非法裝載危化品車輛。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經常性聯合區交通執法分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對燃氣點、危貨運物流企業、危險貨物配載點和集散地開展執法檢查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2018年以來危運執法共立案163宗

走進現場

近期,群眾舉報有危運車輛在南沙區某加油站附近從事非法運輸,並提供線索稱車輛每日下午3至5時出沒。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根據以上線索,市交委執法局聯合南沙區交通執法分局,前往被投訴區域跟進調查。經過幾天時間的蹲守佈局,最終成功查獲兩輛被舉報車輛。

被查時,閩G****7、贛C****1兩輛車上裝載的均是甲醇(3類危化品)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從被查的加油站裝車準備運往東莞,車輛《道路運輸證》限定的經營範圍為“危險貨物運輸(3類汽油)”

被查車輛均違反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執法人員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以“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為案由對其立案處理。

以案說法: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三條、第四條對危險貨物、危險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行了界定,並明確了危險貨物的分類依據。並在第二十八條中明確規定“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在第五十八條中明確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汙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為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結果為準。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以下簡稱專用車輛)。

第四條 危險貨物的分類、分項、品名和品名編號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執行。危險貨物的危險程度依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分為Ⅰ、Ⅱ、Ⅲ等級。

第五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當保障安全,依法運輸,誠實信用。

第二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

嚴禁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註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

多種舉措監管升級,舉報線索及時處理,廣州交通部門讓安全運輸談“危”不色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