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上午,合浦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等3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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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6月1日,被告人張某等35人到廣西桂林,以旅遊方式組織參加傳銷組織內由A2老總帶領A1新總進行新總培訓會、發放升總費等“升總複製”傳銷活動,於6月7日被公安機關查獲。至案發時,被告人張某等人發展的下線均超過29人,均達到老總級別。
宣讀起訴書
2018.09.11
案件回顧
據悉,該案由北海市公安局成立“2·17”專案工作組進行偵查,於6月7日凌晨進行了統一清查收網行動,共剷除5個大型傳銷團伙,抓獲傳銷骨幹246人,凍結資金3100多萬元,這是截至目前廣西公安機關辦理的傳銷案件中單個案件逮捕人數最多的一個。
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中,庭審過程將持續四天。9月15日起該院將對另一起被告人李某等39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此二案是北海“2·17”特大傳銷系列案中受審被告人數量最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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