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開車頂小學生搶行事件,又見節外生枝

9月18日下午,山東菏澤一輛白色小轎車在路過當地一小學門口時,女司機不但未禮讓雨中過往的學生,反而用車頭頂著孩子們前行。現在,菏澤交警已找到駕駛員張某,對其處以5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隨後,張某分別通過視頻、微信等方式向公眾道歉。當地文明辦表示,若駕駛員所在單位參評該年度文明單位,將因此事受到影響。

女子开车顶小学生抢行事件,又见节外生枝

對於這位女子的行為,當然有是非公論,不過圍繞這一事件的節外生枝或弦外之音同樣引人關注。其一是,這位女子的職業被搜索出來了,是一名小學教師。這一點再次引發了人們的憤怒,身為教師,車頂學生的行為顯然有違職業倫理。

不過,這涉及的可能是“人肉搜索”是否得當的問題,圍繞這一爭議,已經有專門的法律來規範。201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人肉搜索”案件中,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諸於眾,實際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離奇的是,也有網友指責拍視頻者,既然有時間拍照,為什麼當時不上前阻止這名女司機呢?

網友指責拍視頻者不止是節外生枝,而且是轉移主題。也許,怒懟拍視頻者的網友是好意,認為當時立即阻止女司機才是最好的解救學生於危難之中的當務之急,而非拍視頻。然而,這在邏輯上顯然是在轉移話題,同時並沒有全面考慮當時的具體情況。無論國內國外,生活中類似的節外生枝的例子很多,但最著名的莫過於《飢餓的蘇丹》的新聞照片和事件。

1993年3月,南非“自由記者”凱文·卡特到戰亂、貧窮、飢餓的蘇丹採訪。有一天,卡特碰巧遇到一幅令人震驚的場景:一名因飢餓而瘦得皮包骨頭的蘇丹小女孩在前往食物救濟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動了,趴在地上。就在不遠處,蹲著一隻碩大的禿鷹,正貪婪地盯著地上這名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似乎是等待著即將到口的“美餐”。卡特抓住時機搶拍下了這一鏡頭。

1993年3月26日,美國《紐約時報》首家刊登了卡特的這幅照片,旋即引發全球的關注。人們紛紛打電話和寫信問訊這名女孩的最後結局,《紐約時報》做了回覆,女孩已獲救,很好很安全。

後來,這幅照片獲得2014年的普利策新聞獎(特寫性新聞攝影獎)。但是,在獲獎3個月後,1994年7月27日夜裡,卡特在南非約翰內斯堡的家中的私家車內通過管子導入發動機的一氧化碳而自殺。

深入的死因調查表明,卡特無法接受讀者(網友)們的批評,最核心而嚴厲的批評是,眼看女孩就要死亡,為何身在現場的卡特不去救那個小女孩,反而要拍照?就連卡特的朋友也認為他當時應當放下攝影機去幫助小女孩。甚至業內人也批評說,自私的、不關心民眾的媒體和記者,踩在小女孩的屍體上得了普利策獎,把名利雙收置於小女孩的生命安全之上。

這是最典型的轉移話題和節外生枝!卡特的拍攝照片既出於新聞的職業敏感,也是要用這種最震憾人心的現實場景喚起全球對蘇丹內戰和飢餓的關注,通過圖片新聞呼籲全球共同行動制止戰爭,援救處於內戰中的飢餓人群。

同時,轉移話題的批評者也並不瞭解當時的實際情況,卡特是在女孩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才先拍攝照片,然後解救(抱走)孩子。當時,小女孩的母親正忙於領救濟糧,便把孩子放在地上,但是,是可以隨時過來照看小女孩並趕走禿鷹的。由於照片無法把母親和女兒同框拍下,便讓很多讀者以為小女孩是處於無人照顧,正受到虎視眈眈的禿鷹的攻擊。而且,當時小女孩的手上有一個環,說明她並非是無人照顧和養育的孤兒,而是有父母和監護人保護的孩子。

女子开车顶小学生抢行事件,又见节外生枝

現在,對女司機開車頂著小學生搶行也出現了這樣轉移話題的批評,這是既遮蓋主題,也並不充分和全面理解現實的情況。行人和旁觀者一是沒有執法權,無法像交警那樣阻止女司機停車;二是現在的碰瓷事件非常之多,一不小心就會捲入漩渦,而且人們也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相反,如果利用時機,記錄現場,就不僅會為交警處置提供證據,也有利於通過信息傳播起到鞭撻醜行、弘揚正氣的作用,從而規範和倡導良好的有溫度的社會倫理。

轉移話題是一個最基本的違背邏輯和正常行為方式的做法,有著根深蒂固原因和廣泛而多樣的表面,如當有人批評這位女司機時,會有人出來說,國外也發生這樣不文明的行為,為何要總揪著國人不放?歷史上這樣的問題更多更嚴重,也不見人批評,現在的情況好多了,為何現在要拿這位女司機說事?等等。

就事論事,不只是在批評女司機這件事上需要,在所有的問題和議題上都需要,而且,這是中國最需要的基本邏輯和基本常識。(張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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