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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的新聞,上了微博熱搜。更重要的是,這名少女一審被判3年,二審卻判免於處罰。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未滿18週歲女生劉慧,高中畢業後去城裡玩,在回家的路上錢包被偷了。這時她遇上了“熱心”的劉梅要幫她買車票。
於是二人邊聊天邊去買車票。在聊天的過程中,劉慧告訴劉梅自己想要出去打工,可是又不知道怎麼辦。劉梅表示可以幫忙。
此時,劉梅找藉口說要先回自己家一趟,劉慧偷聽了劉梅和別人的談話,這才發現,原來劉梅是要以4000元的價格把自己賣了!
劉慧冷靜下來後,裝作自己不知情,趁機告訴劉梅——
“我有三個好姐妹,她們也想出來工作。”
劉梅心想也許又能多賺三個人的錢,就聽從劉慧的建議,坐車一起去了劉慧家的鎮上。
到了鎮上,劉梅住進一家招待所後,就讓劉慧去找她的同學。
劉慧離開招待所大約一小時後,又帶了一名中年男子回到招待所,她告訴劉梅——
“我朋友非常願意和我一起出去打工,但是你得和她們的父母親自溝通一下。這是我其中一位同學的父親。”
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騙了的劉梅,和這名中年男子欣然前往“劉慧的同學家”。
原來,劉慧以500元的價格,把劉梅賣給了這名同樣是人販子的中年男子。
看著男子把劉梅領進家門,劉慧趕快逃回了自己家,父母和她隨後報警。
最後,因為拐賣婦女,劉慧一審被判3年。劉慧父母不服提起上訴,劉慧的律師表示——
一、劉慧犯罪時不滿十八週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歲生日,應該以教育為主,懲罰為鋪;
二、劉慧主觀惡意性不大,只是為了報復,不是謀利;
三、有重大立功表現,幫助公安抓住人販子。
後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對劉慧進行批評教育,不再判刑。
網友熱評
@Whiteasy:人不販我、我不販人,人若販我、我必販人
@我買兩根黃瓜:販中販之絕地反擊!
@Banana女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遇到同行了~
@浮力_醬:讀書還是很有用的。
@顏宴:機智版的正當防衛。
這麼精彩的過程,
小說都不敢這麼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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