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多少金額才會入刑?

山青水秀人家


盜竊1000—3000元構成犯罪。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盜竊犯罪“數額較大”標準。

1000元至3000元是《司法解釋》中確定的盜竊罪的起始數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治安狀況,在這個區間內確定自己的數額。比如,河北省盜竊“數額較大”確定的是2000元。


以2011年5月為時間點,盜竊犯罪有明顯的修改變化。

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對盜竊罪進行了修改。修正前,對於盜竊罪只處罰2種情況:1.盜竊數額較大;2.多次盜竊(1年內入戶盜竊或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修正後,對於盜竊罪則處罰5種情況:1.盜竊數額較大;2.多次盜竊(2年內盜竊3次以上);3.入戶盜竊;4.攜帶凶器盜竊;5.扒竊。第2、3、4、5項沒有數額要求,也就是說沒有偷到財物,仍然構成犯罪。並且,雖然“數額較大”有明確的標準,比如河北省的2000元,但如果符合規定的情形,犯罪數額可以減半為1000元,這些情形比如,曾因盜竊被處罰過、組織未年成人盜竊、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親屬財產等等。


為什麼盜竊屢禁不止?

現實生活中,很多的盜竊都是“小偷小摸”,如果犯罪數額不大、沒有前科劣跡、認罪悔罪、退贓退賠的,不會判很重的刑,比如判拘役、緩刑甚至單處罰金,嫌疑人很快就會迴歸社會,但這些人很多沒有一技之長,又吃不得苦,並且因為被判過刑很多單位對他們又是“拒之門外”的,久而久之,“舊病復發”,重操舊業,“二進宮”、“三進宮”、“四進宮”的大有人在,導致這部分人“破罐破摔”,惡性循環。因此,這是一個涉及打擊懲治、預防教育、拒絕歧視、培訓技能、群防群治的綜合性問題,而且也不是能夠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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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盜竊罪的入罪標準為數額較大,即1000元至3000元以上,具體是多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來確定,並報兩高批准。需要達不到上述標準數額,但有多次盜竊(2年內盜竊3次以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等行為的,也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稅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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