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禪師、律師、法師?

在佛教中,對出家人的稱呼很多,大家可能很難分辨清楚,今天末學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禪師、律師、法師的意思和區別。

在佛教經典中,出家人一般分為經師、律師、論師、法師、禪師這五種。這都是以專長命名的對出家人的尊稱:善於讀誦經文的叫經師;善於修持戒律的叫律師;精通論藏或者善於論釋佛教經義的叫論師;善於講經說法的叫法師;善於修禪的叫禪師。佛教傳到我國後,因為沒有特別突出的經師和論師,所以就只有律師、法師、禪師流傳下來。

什麼是禪師、律師、法師?

禪師,原意指的是修禪的比丘。《三德指歸》卷一中說:“虛心靜慮曰禪師。”但在我們中國,還有兩種說法,一是古代皇帝對比丘的讚賞尊崇,稱有德行的和尚為禪師,比如,唐中宗神龍二年,賜神秀和尚以大通禪師的稱號。另一種就是學佛弟子對修禪的前輩尊稱為禪師。到了後來,凡是修禪比較出名的比丘,都被稱為禪師,比如虛雲禪師、黃櫱禪師、佛源禪師等等。

律師,指的是精通並修持戒律的比丘,道宣律師、果清律師。律師首先要學戒,通曉全部的律藏,精通戒律的含義,自己還要持戒嚴謹,以身作則,並且能夠幫助別人處理和解答有關戒律方面的問題,這樣才可以稱為律師。

什麼是禪師、律師、法師?

這個律師,雖然不是現在社會中學法律幫人打官司的那個律師,但也有相似之處,一般的比丘、比丘尼、在家居士,雖然也持戒,但對戒律並不一定精通,有戒律方面的疑難問題,還得需要律師來幫助解決。

法師,指的是精通佛典,並且善於講經說法的人,比如印光法師、淨空法師、大安法師等。但法師並不限於出家人,對於以佛法為師,精通佛教經義,能為別人講解佛法的在家居士,也可稱為法師。法師也不是佛教的專用稱謂,在道教中,善於符籙的道士,也稱為法師。到了現在,法師一詞,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尊稱了,不論資質程度高下,只要是比丘、比丘尼,都被人稱為法師,其實是不合佛制要求的。

什麼是禪師、律師、法師?

最後,禪師、律師、法師,都是佛教經典上有記載的大眾對出家比丘、比丘尼的專用正式稱謂。而出家人對別人自稱時就不能這麼說了,應該用比丘、比丘尼,或者沙門。在家人稱呼普通的出家人,應該叫師父或者阿闍梨,對於確實有專長的出家人,才可稱為禪師、律師、法師。至於大家常說的和尚和尼姑,只是佛教傳到中國以後,大眾對出家人的尊稱和俗稱,並不合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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