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老了不能動了怎麼辦?

三生三世十里要飯886


“無期徒刑”是5種刑罰中比死刑和死緩略微輕的一種判罰。無期徒刑在司法實踐中,並不是“牢底坐穿,死在監獄裡”。《最高法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規定》第八條: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在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兩年以上可以減刑。

“無期徒刑”執行過程中,根據表現兩年後減為有期22年,有特別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到19年,這是第一次減刑。最短兩年後還能再次獲得減刑。但最短服刑期為12-14年之間。

現在有些人認為監獄對老年人是“養老院”;比如外面沒親人照顧,故意犯法被判入獄,讓監獄養老送終。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不可能實現。

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候,我們的先祖就有一部《法經》是這樣規定:“年60以上,小罪情減,大罪理減。”就是年齡過了60歲的老年人犯罪,要能不判就不判,必須要判也“酌理輕判”!

我國現行法律把老年人“認定”為75歲。《刑法》第17條:已滿75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當然,對待罪大惡極,犯了不可饒恕的犯人,年過75歲參加勞動顯然很不現實,在監獄需要有人特護,這就大大增加了監獄的管理難度。如果親人不願意照管,也只能在監獄裡“養老送終”了。只要對社會沒有危害,假釋,保外,甚至“特赦”都是優先考慮對象。但是,必須要保證有人監管,“無期徒刑”是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的附加刑。就是減刑了出獄後也有3年以上的剝奪政治權力的附刑才開始執行。附刑是出獄後方開始執行。這對年齡大的老人管理難度相對要麻煩許多。

因此,處以“無期徒刑”的犯人,年齡75歲是一個衡量標準。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從情理和法理兩方面都考慮的很周全。


何由之


問題的大概意思可能是指無期徒刑不能減刑,老了以後怎麼辦?其實無期徒刑是可以減刑的,在現行政策下,大概需要服刑十八年左右。但是,即使無期徒刑十八年可以刑滿,仍然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的問題:有些犯人在有限的生命之內都不可能刑滿。

筆者所帶的犯人中,其中一名犯人就是55歲,死緩限減,保守估計,他刑滿的時候得83歲;還有一名犯人今年入獄的犯人,無期徒刑,66歲,刑滿的時候大概得84歲。

當罪犯慢慢老去,隨著年齡的增長,人體的機能都會退化,當達到一定的年齡的時候,我們稱之為“老犯”,大概在65歲左右的樣子,這個標準可能每個省份不一樣,10年前只要60歲。當達到“老犯”後,就可以不用參加勞動了,會被安排到一個專門監區,集中管理。因為不用參加勞動,每天就是看看電視下下棋什麼的。

而且這也有政策支持,司法部《關於計分考核罪犯的規定》 第八條規定對老年、身體殘疾(不含自傷致殘)、患嚴重疾病等經鑑定沒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只考核其教育改造的表現,每月基礎分為100分,也就是說,他們不參加勞動改造同樣能夠獲得和別人一樣的考核,正常減刑。

不過很多“老犯”還是願意幹些力所能及的勞動,年紀大了,多活動活動對身體有好處,一天到晚看電視反而對身體不好。

當真的出現老了不能動了的時候,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的。監獄會通知家屬是否願意保外就醫,如果願意,經過一系列的手續之後就可以回家善終了,這也是一種比較人性化的管理,而且運氣好的話還有可能多活幾年。

當然,家屬也可以不同意保外就醫,當罪犯自然死亡後,會通知家屬死亡的信息以及在哪裡火化,哪裡領取骨灰的,如果不願意來領骨灰,會被放在指定的地方存放。


盛開在高牆


我以一民監獄人民警察的身份回答這個問題,我所工作的監獄正是一所重刑犯監獄,裡面的犯人百分90身上都是揹著一條人命,無期、死緩人數更是眾多,對於這些重刑犯,監獄採取的措施是分類關押,特設立了老殘隊。他們不需要參與生產任務,他們能做的確實是在監獄“養老”直接面對自己年齡所帶來的問題。對於老年犯,具有簡單勞動能力的會給一些手工活做,並不是為了經濟收益,而是讓他們有事情來打發日子。對於沒有勞動能力,會專門安排一些人員負責照顧他們。現在的監獄基本上都實現了文明執法,保障人權。所以其實他們就是在監獄裡兩眼望著鐵窗落淚,等待自己的那一天到來。


解憂大巴


律師語:放心,老死在監獄這件事在中國並不會發生,監獄只負責勞動改造的,不負責養老的。若犯人老的動不了了,不具備勞動改造條件時,監獄既不會為犯人專門養老和治病的,更不會允許犯人死在牢裡。司法機關將犯人提前送出監獄的方式有三種: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刑滿釋放需要等刑期自然屆滿或減刑,但減刑和假釋條件嚴格且需要視犯人服刑表現而定,操作空間有限,不宜操作。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是保外就醫。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年齡60週歲以上、體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均可保外就醫,無需任何附加條件。而遇到“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獄方一定會辦保外就醫。

簡而言之,獄方不會將因重病、殘疾、衰老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留在監獄的。既便服刑人員不提出,也會主動送出去的,方式就是“保外就醫”。


胡延美律師


很多話不能擺在明面上說。其實犯人60多歲,只要坐了8-10年以上,基本上沒啥社會危害了,而且這麼大年紀,哪個不是一身病?要知道監獄裡看病可是免費的,也要佔用經費啊!而且這麼大年紀了,還不能參與勞動,對監獄來說,也是一大損失。但是這些都是小事,關鍵是犯人千萬不能死在監獄裡,如果是非正常死亡(比如打架,虐待之類),估計上到監獄長,下到普通獄警,都是吃不了兜著走。就算是犯人正常死亡(生老病死之類的),監獄方面也不好過,公檢法機關都要介入詳細調查的,也挺麻煩的。就算和監獄無關,也怕犯人家屬來監獄門口拉橫幅鬧事啊?!好好的人進的監獄,怎麼還沒坐滿刑期就沒了???是不是監獄裡有什麼黑幕?不行,要找記者媒體來報道,要拉橫幅找監獄賠償!事情鬧大了,你說監獄領導見到這樣的頭疼不??現在法制社會,監獄領導也是官員,也怕鬧出事。

我就見過好幾個老年犯人,70多歲了,基本上都有心臟病高血壓的,也不是因為什麼搶劫殺人之類的大案進去的,貌似都是非法集資之類的民間融資的案子吧。監獄的領導天天求爺爺告奶奶的讓犯人家屬過來辦理保外就醫或者取保候審,其實這個年紀辦理保外就醫和取保候審,就和無罪釋放差不多,家屬還不願意,為啥?因為監獄裡免費醫療不用幹活,還有其他犯人照顧啊!子女也覺得老人是負擔,接回家來還要花錢看病和照顧……國家有規定,70歲以上的犯人,只要不是政治犯或者叛國罪或者殺了人,一般進去了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獄長怕擔責任,都會想辦法給他們辦保外就醫,就這樣,還有一堆老人家不願意出來……為什麼?出來了子女都不管唄,還不如在監獄有人伺候的舒服。

前一段剛和幾個獄警朋友聊老年犯人的事情,獄警朋友們也是頭疼不已,為啥?沒法管唄。第一,年紀大了不能幹活勞動,也不敢安排去勞動,萬一在勞動的時候出點事,不說高血壓心臟病,就算是年紀到了正常死亡,誰來負這個責?誰有負的起這個責任?按照現在的公務員追責制,尤其是公檢法這種特殊行業,被調查的獄警不死也要脫層皮。第二,很多老年犯人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了,還要找三四個年輕犯人護理,時刻輪班盯著,為啥?還是和第一條一樣,怕人死了唄。監獄是幹嘛的?除了關犯人,更重要的是生產勞動啊,要不然經費從哪裡來?靠那點財政撥款,夠幹嘛?老年犯人不僅不能勞動,還要佔用非常大額的看病經費(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在老年人身上很正常,費用也不是一般感冒發燒能比的),你說監獄裡一般犯人每天要死要活的生產加工內衣聖誕樹和各種輕製造業產品什麼的,才賺多少錢?雖然給監獄賺了不少經費,但是大部分給這些老年犯人看病監獄也要花不少錢啊,也許接個活整個監獄才賺50萬,給1個老頭子看病就要花30萬,不僅不能幹活,還要浪費壯勞力盯著他們看護,換成你,這種賠本買賣你做不做???問題是監獄是國家強制機關,也無奈啊。第三,牢頭獄霸甚至一般的獄警也怕老年犯人,還是那個理由,不能出事不能死人。監獄裡就算牢頭獄霸,也是為了多賺積分,才能減刑,萬一出點什麼事,可能整個監獄2-3年內都沒有一個減刑名額。所以囚室的老大也不敢得罪老年犯人,甚至掃廁所之類的活都不敢讓老年犯人做,也是好吃好喝的供著這些大爺們,求神拜佛讓他們千萬別出事。要不一些老流氓,只要你敢罵他,他就敢躺地上裝心臟病,誰敢碰???

說到底,還是這個社會太畸形造成的。


quakeyudi


大實話:請放心,監獄是一定不會讓你在裡面養老的。

雖然從名義上來看無期徒刑可能就得在監獄中坐牢坐到死,但是,從實際情況來說,這基本是不可能的。



無期徒刑可以主動減刑

一般來說,在一個犯罪分子被判了無期徒以後,只要在監獄裡表現好,不違反紀律,安分守己,都是可以獲得減刑的。

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在監獄服刑不得低於13年。咱們姑且折箇中來算的話,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也就是15年左右的牢獄生活。而在監獄裡面,又有哪個犯罪分子會如此地不識曲地去違反紀律呢?所以說,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會去爭取主動減刑的,畢竟誰也不想死在監獄裡吧?

無期徒刑也可以被動減刑

我們要知道,之所以要把罪犯關押在監獄裡,除了讓他們反思悔過之外,還有就是害怕他們沒有意識自身的錯誤,過早地放出去再次危害社會。

而出於人道主義,對於那些上了年紀的犯人,或者一些生活都無法自理的罪犯來說,也是會受到寬容對待的。

畢竟,你要是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或者像題主說的那樣都不能動了,還怕你出去危害社會麼?所以,要是罪犯真的到了那種生活都無法自理的程度,一般都會假釋出獄由其家屬進行照顧。不過需要定期返回監獄接受調查。

對於罪行過於嚴重的,則需要由其家屬出錢請人照顧,這可絕對不是一筆小數目。當然,如果你沒錢,估計在監獄那種環境下也活不了幾天。對於犯罪分子來說,也算是罪有應得。

遵紀守法才是做人之本

我們千萬不要幻想著罪犯能像電影上演的那樣得到因為生病了或者怎麼樣了就得到特殊照顧,有人伺候什麼的。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請記住,罪犯就是罪犯,就是和一般的守法公民不一樣,就應該受到嚴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西門觀點:老得不能動,至少也應該是80歲以上了,讓他(她)犯罪,估計有賊心也沒那賊力了。除了沒有一個親人無家可歸者,都可以保外就醫,或假釋。

如果犯罪被判無期,如果改造的好,都可以得到減刑。如果40多歲以前犯罪,無期減刑為20年,出來才60多歲,不存在老得不能動。

只有50多歲以上犯罪被判無期,即便減刑,也可能到七八十歲才能出獄,如果60歲以上被判無期,很可能會老死在監獄,至少可能會老得不能動。

如果即使減刑也會達到80多歲以上才能出獄,即便有再犯罪的心,也沒有再犯罪的力了,從人道主義出發,可以保外就醫,或者假釋。



不然,監獄就會成為這些犯罪分子的‘’安樂窩‘’,不僅什麼也不用幹,還得有人伺候著,比外面那些自由自在但可能無人贍養的老人幸福多了。

如果有一天,監獄成為最適合養老的地方,恐怕每天都會有60多歲以上的老人爭著犯罪,殺人、盜竊、搶銀行了。

因此,絕不能讓那些老得不能動的無期罪犯賴在監獄‘’享清福‘’,有病的讓他們的家人接回去保外就醫,沒病的假釋,也讓家人接回去看管。這樣,既體現了人道主義精神,也讓他們家人團聚,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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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白甫


在我國,除了判死刑會死在獄中,剩下的會主動或被動減刑,反正等你老的沒有危險了,也就會給你放出去了,不過很多在監獄了帶了半輩子的人,出去了反而不適應,最終會自殺,類似肖生克的救贖,裡面的老頭最終和社會格格不入,又不肯在危害社會,便自殺身亡了。


在我國,一定歲數以後犯法都不會蹲監獄了,國家怕麻煩,在監獄還需要人伺候的犯人,到底是勞動改造還是獄警改造都說不清,也怕攤上社會的輿論,其實最主要就是危害性低。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刑法修正案執行後,被判死緩,無期徒刑的,最少最少都要坐20年牢,不過國家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減刑讓你快速的重新迴歸社會。


被判無期徒刑的人,大部分都要在監獄裡勞動改造,在服刑期間,如果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可以假釋,獲得重新做人的機會。


因為國家的監獄也是有成本的,很多都是要繳納伙食費的,沒有錢繳納就通過做工抵償,老了的犯人也會做一些簡單的活,沒有閒人,而真到你走不動的那天,國家一定會給你放出來的,畢竟養你需要的成本更高,有這個條件不如抓年輕的犯人來你,所以很多臨近70多歲的老人犯罪,都不會判入獄。



很多老了,走不動了,還掉牙的患者,吃藥都得監獄給花錢,放你出去你也不能幹什麼壞事了,監管部門認為你對社會沒有害處了,也就會把你放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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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叨娛樂團



看了大部分的評論,大概意思就是歲數大了老了在監獄好像還挺享福的?真不知道這些人是什麼心態,你們這不是誤導大家嗎?想當然的寫?但可惜,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殘酷的。

老了實在不能動的是人,在監獄活的都不如外邊的一條流浪狗。監獄是懲罰罪犯的地方,不是讓你養老的地方。當然,那種實在是老的不能動的,監獄會為你辦理監外執行。起碼家人還能在床前伺候你,你要是在監獄躺床上,指望有人照顧你伺候你?那你可真是痴人說夢了,除非你家裡有錢,也許可以實現,可你家裡要是有錢,又何必住在監獄裡讓人伺候?保外就醫,監外執行讓家人伺候不是更好?



那些個歲數大的罪犯,監獄也不會讓你天天躺在床上看電視,下象棋玩撲克牌的,勞動改造懂吧?掃地,擦桌子等等,掃了又掃,擦了又擦,反正不會讓你閒的沒事幹,沒事也會給你找點事幹。你說你幹累了想休息會,對不起,不行,你要一定要休息,那指著你鼻子謾罵那也算是輕的,你想想,你都六七十歲的人了,天天被一個毛頭小子犯人罵,你這老臉還要不要?你能受得了?因此別再說什麼歲數大的犯人在監獄裡享福了。


詩詞公寓


監獄中不乏老、病、殘犯人,許多人都是中年時犯重罪入獄,有的刑期較長,有的限制減刑,為此每個監獄都會設立老殘隊,將這些犯人集中關押在一個監區,考核與評定的標準自然也就寬泛不少。年齡太大或常年患病的犯人,監區還會指派專人負責照顧,通常大家都願意去照顧老殘病犯人,因為既不用參加勞動,減刑的幅度還比較大。

實話實說,一般老病殘犯人很少有家人探視,估計年輕時傷透了家人的心,或者是遇到不肖子孫。對於這類犯人群體,一般監獄還是十分照顧的,平日裡院子裡曬曬太陽,醫院裡住一住,若是病情嚴重監獄還會委派幹警押解監外看病,平日裡基本上沒有勞動任務。若是年齡太大或久病臥床的犯人,監獄會聯繫家屬、當地司法所和當地派出所,商議辦理保外就醫(大部分是患有嚴重的頑疾),要是家人不管就只有放在監獄醫院。




小時候在監獄家屬院(與監獄僅一道高牆之隔),看著勞改犯日出扛著鐵鍁而出,日落整齊劃一而歸。年幼的心靈總是覺得他們有點可憐,當懂事上學了以後才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所以也就習以為常了。十幾年前,為了順應城市發展的需要,監獄搬到了更加偏遠的城郊。我們家除了我以外基本上都是監獄幹警,所以對於監獄的事情,我還是比一般人知道的多!最後敬告大家:監獄是國家去的強制機關,雖然監獄可以通過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改掉你身上的惡習,但是失去自由的境遇讓你永生難忘。遵紀守法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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