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3歲兒子被11歲女孩摁著打,父親心急救兒遭拒,員工:買票入場?

小寒武


大實話:這種員工就是腦筋太呆板,出這事以後離被辭退也就不遠了。

劉先生帶著自己3歲的兒子在兒童樂園裡面玩耍,孩子子裡面玩兒,父母在外邊看著,但是,在玩兒的過程中,3歲的兒子和一個11歲的小女孩兒打了起來,眼看兒子被女孩兒按在地上打,劉先生想要進場把兩個孩子拉開,結果員工阻攔說:“買票才能進場。”

估計,大部分家長聽到這種解釋都是氣不打一處來,本來孩子在兒童樂園裡面打架,家長如果不在旁邊就應該由工作人員上前去將兩個孩子拉開就好了。

這下倒好,工作人員非但自己沒有盡到責任,家長想要進場把孩子拉開,竟然還要買票才能進,對於這種解釋,我真的是難以接受。

不讓家長進去本應該是為了保護孩子

從現實的角度來說,兩個孩子打架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因為家長看到自己家孩子被打,而要衝進去,這時候作為工作人員來說,確實是不應該讓孩子家長進去的。

畢竟,看到自家孩子被按在地上打,孩子家長心裡指定不是滋味,所以,如果這時候工作人員出於安全角度考慮,防止孩子家長做出過激舉動,而不讓家長進去是可以的,這時候自己過去把兩個孩子拉開就是了,並且還得保護好另一個家長不在旁邊的孩子,這是應該的。

不過,就這位員工的回應來看,他根本沒有這個安全意識,反而是一心想著“錢”。說難聽一點,這種人真的是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說現實的一點,如果這個家長很生氣,給了錢,然後進去打了那個11歲的孩子,這個工作人員就等著另一方家長回來找事吧。不過,好在兩個家長都比較理智,才沒有造成進一步矛盾。

這種沒有責任意識的工作人員應該辭退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如果我是商場負責人,我一定會辭退這種員工。就算是不辭退,也得好好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畢竟,無論是從自身職責來說,還是從安全意識來說,這個員工的做法和說法顯然都不合格。

當然,最後也希望所有家長能夠像這兩位家長學習,小孩子打架就是很正常的事情,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理智,切不可一時衝動讓自己也變成孩子,我們是大人,如果像孩子一樣不計後果,那是要付出代價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樣的員工不是“敬業”而是“腦殘”!這樣的遊樂園不僅不負責任,簡直毫無人性!

這樣的員工不是“敬業”而是“腦殘”

為什麼說他是“腦殘”,理由有兩點:

1.那邊11歲的女孩按著3歲的小孩打,難道真打壞了,你遊樂園不用負責任嗎?不急著去分開他們,還要收勸架大人的門票錢,這不是腦殘嗎?

2.兒童遊樂園,大人買票幹什麼?難道我一個大人買票進去跟小孩一起玩嗎?這不腦殘嗎?幸好我們當地好像大人都是可以免費進去照看的。

我實在想不通,這事是真的嗎?

遊樂園,別總盯著“錢”,安全管理更重要

小孩子在一起玩,磕磕碰碰總是有的,有的時候碰到一起了打一下也很正常,只要及時給他們分開就好了。

但是如果任由他們在打架是很危險的,因為他們對哪裡能打哪裡不能打心理是沒底的,他們是沒控制能力的,萬一把人打壞了,事情就鬧大了!你遊樂園至少要負50%的責任,萬一因為收錢這個事耽誤了,就要負主要責任。所以,小孩子玩的公共場所,這麼一點安全意識都沒有,我建議這家遊樂園必須“停業整頓”,要讓每一個員工樹立“安全管理意識”!

看著小孩在打架,還要收勸架家長的錢,不僅是不負責任,更是毫無人性!因為是個家長都會趕緊去拉開打架的孩子!


保道筆記


這樣的遊樂場所應該馬上關閉,不允許再營業!

先從遊樂場所的管理與制度來說兩點,

1.凡正規的兒童遊樂場所,考慮到孩子的安全問題,比如摔倒、碰撞、跌落、打架等,都會免費由一個家長隨一個孩子入園,要買票的是孩子,而不是家長。而這個兒童遊樂場,不讓家長陪護,萬一孩子在玩樂過程中出現緊急事故,遊樂場單靠幾個工作人員救得了急嗎?現在的孩子多金貴,遊樂場撇開孩子的監護人,自己卻為孩子的安全不作為。這應該是一個土鱉老闆,只想到賺錢,卻考慮不到安全隱患及責任重於天的沉甸甸。

2.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公司應該賦予一定的權力給員工見機行事吧?在孩子的安全面前,是買門票賺錢重要,還是孩子的安全重要,難道公司沒有對員工進行相關的處理緊急事件的培訓嗎?

再從員工角度來說:

從某個角度來說,這個員工對公司是忠心耿耿唯命是從的,在製造行業在生產線流水拉上,需要這樣遵守公司制度的人,但是她入錯行了,她做的是服務行業,服務行業與人打交道,必須學會以不變應萬變,必須學會隨機應變。當有家長反應裡面的孩子打起來了,至少應當先衝過去把孩子拉開,或通知同事儘快趕到孩子打架的現場。而不是與家長糾纏買門票的事情,這樣的員工分不清孰重孰輕,要她上班就如請了臺會說話的機器,輸入程序即可。

最後,因為我們只是從被打孩子家長方獲知這件事件,他描述的未必完全還原真相。現在太多護子心切的家長,只看得自己的孩子橫行霸道,卻看不得別人的孩子打自己的孩子。一旦自己的孩子被打被欺負,就會火冒三丈狗急跳牆,完全不顧自己是成人是家長的身份,而對別人孩子大打出手為自己孩子出口惡氣。說是替天行道替別人管教熊孩子,實際上是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吃虧。也許是員工很機智,故意以買門票阻止家長衝進去,把事態惡化吧。

不管怎麼樣,孩子之間發生的事情,應該先了解事情的原委,找到孩子的監護人冷靜處理。相見是緣,希望和平共處!


二胎全職媽媽親子


事情還原:一對夫妻帶著3歲的兒子在兒童樂園裡面玩耍,孩子自己在裡面玩搭積木,父母在外面看著,但是玩著玩著,3歲兒子被11歲小女孩打。父親表示,當時是在推來推去,但是最後小女孩就把子的兒子按在地上打了,父親著急想進去拉架,結果員工攔住說:買票之後才能入場...

員工這樣說就有點太死腦筋了,小孩發生打鬥本來是很正常的,管理人員只要及時管理,把兩個小孩拉開就沒事了,現在的情況是管理員不做任何管理,還禁止父母進入,好在沒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雙方家長也都比較理智,否則還不知道演變成什麼樣。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如果是我,我會跳進去制止女孩打我孩子~如果打的沒有大礙、孩子家長給一句道歉!我選擇原諒!但是我會給讓我買票的倆重重的大嘴巴!老闆還必須認命,如果找我麻煩我會找人修理老闆!修理價格根據自己條件


五用北1


我會先衝進去拉開兩個小孩,給小女孩一個耳光,如果他父母敢動手,我會讓他下輩子做輪椅,被欺負了就要還手,這是做人的底線,然後我會在找那個員工聊聊人生,不給我跪著道歉也要他當面眾人面前道歉,因為我是這樣的人,我不去惹別人,別人也別來欺負我,簡單的性格


kaka小湛


作為遊樂場所,可以有自己的硬性制度,但話說回來,法律不外乎人情。阻止家長入內沒有錯,畢竟是孩子之間的打鬧,防止事態惡化。錯在員工不知道自己責任所在,既然在那裡消費,有權力有義務去阻止和中止事態進一步擴大,人要懂得變通,讓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


電商球球雜貨鋪


有任何問題由遊樂場負責,因為既然是買票入場,那麼兒童的監護義務暫時轉移給遊樂場,3歲小孩被欺負,必須由遊樂場負責,家長應該趁機給遊樂場一個教訓,讓他們長長記性!家長也是慫,人家讓買票就買票?不會自己衝進去?緊急避險受法律保護!


太平洋3670


家長也死心眼,這種情況下管他哪個垃圾員工的阻攔,衝進去拉開啊!小女孩也有家長,理論一下,肯定不要對小孩子下手,小女孩家長不阻攔可以對小女孩家長動手。。。。。就這麼簡單


非得要啊非得要啊


腦殘員工,一定要判刑,還有女孩和她的監護人一起刑拘,我覺得剛開始男孩父母就應該陪同不讓我陪同我就不在這花錢玩,掉頭就走,像這種遊樂場不能不去也不能掉以輕心,一定全程陪同孩子,以後我跟我老公都全程陪她,誰敢欺負她,直接上腳就踹,看誰家小孩這麼沒家教,剛才去新開的地方辦了卡,一個大人可以免費陪同一個小孩加一個大人就收費15,我覺得很合理,遊客和經營方都是雙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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