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成為不少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隨著電動自行車的風靡,電動自行車所涉及的問題和弊端越來越暴露出來。

昨日,記者從遼寧省工商局瞭解到,為全面落實省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保證電動自行車商品質量安全,消除火災、交通事故隱患,省工商局召開電動自行車行業約談會,電動自行車行業生產者、經營者代表參加了會議。

約談會上,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通報了2018年全省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抽查初檢情況,指出了最高車速和幹態制動距離不合格等問題。與會企業和經營者對涉及的不合格問題進行了交流討論。

省工商局要求與會企業和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立即停止銷售本次抽檢發現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堅決消除火災、交通事故隱患,遏制事故發生。

同時,工商部門要求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生產經營單位積極配合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主動履行修理、更換、退貨等質量承諾制度,第一時間化解消費糾紛,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

另據瞭解,進一步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要及時整改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落實隱患發現整改閉環措施和長效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逐級逐崗明確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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