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你支持誰?

表吵理我


看了很多相關信息及當時的細節,可以說,事情雲裡霧裡,難以說清楚,誰對誰錯,不好說,只能期待法律給大家一個答覆。而且,實話說,4年過去了,要取證,也是非常困難,為何這麼多年過去了,不發佈,四年後才發佈?僅僅就是因為簽字不讓說話?為何現在要發聲?這些裡面涉及到很多問題,糾纏不清,疑問太多。不過,對於此事,我大概說幾點:

1、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大。雖然很多問題難以說清楚,但仔細看了“受害女生”的描述等細節,我個人覺得,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大,原因在於:

第一、誰都不會拿自己的清白去炒作,何況,一個小女生,如果是炒作,圖啥?為何會是四年後來炒作?為何會選擇朱軍?

第二、不要相信一個人是聖人。這個世界上,沒有聖人,每一個人內心都有一個魔鬼,在適當的時候,會發出其醜惡的一面,劉強東如此、朱軍也如此,不要覺得,他們什麼世面都見過,何況女孩長的也不夠漂亮,朱軍不會幹這種事情,他內心世界,你不懂,我們不懂,只有他自己懂,究竟乾沒幹過,朱軍最清楚,即便過去四年,當初那一刻,他究竟做過這種事情沒,他自己非常清楚;


第三、歸納總結網上各類信息和公安的報案案底、講述細節等,編造的可能性非常小;

第四、各種網絡信息不斷被刪除,說明朱軍心虛,你身正不怕影子斜,害怕什麼,新京報、財新報道,都被壓了,說明什麼,大家應該清楚。

2、支持雙方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不管誰對誰錯,法律是最好解決的途徑。朱軍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女方積極應訴,雙方都有底氣,誰勝誰敗,難以說清楚,坐等法律判決。


3、如果收集證據不紮實,極有可能女方敗訴。但是,即便朱軍勝訴,但網絡給其造成的損害名聲,已經是沒法挽回。如果最終是確定編造。則要重懲,朱軍可以申鉅額的精神和名譽賠償。

4、此事最終沒有贏家,雙方都有可能名譽受損,但如果確實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作為女性出來維權,對一些名人心存邪念,倒是一個警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相信當事人弦子的比重更大。

當事人弦子在新浪微博的認證為編劇,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她是湖北武漢人,在北京工作,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實習過。

可以說是小透明一枚,沒有多大的勢力,也沒有多大的名氣。

在被朱軍性侵猥褻的這件事當中,弦子的表現一直都符合常規,並且對於證據以及細節都有存留。

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10日,在《藝術人生》實習的弦子被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

由於閻維文等人進入化妝間,朱軍才停止了猥褻。

6月11日,弦子在老師和老師朋友的陪同下,去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警,警察做了筆錄,並且前往央視調取了監控視頻,並且提取了DNA。

此後警察根據一個弦子擦嘴的畫面對其說,這可以作為朱軍強迫你的證據。

作為中國著名的節目主持人,朱軍最後因為是正能量的代表,因此這件性侵事件被壓了下去,弦子遠在武漢的父母被施壓,要求弦子不再提及這件事情。

四年之後,由於ME TOO運動的發展,弦子在自己的朋友圈公佈了這一事件,並且在微博上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轉發。

弦子在微博上主動公開了自己的經歷,甚至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從事情的起始,到事情如何不了了之,一直到中間的取證與細節,還有重要的相關當事人,弦子都寫得清清楚楚。

作為前央視主持人,早在很多年前,因為一部《手機》,崔永元認為這是在映射自己,傷害自己的名譽,傷害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因此在報紙在電視以及在網絡上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名譽保衛戰。

朱軍也是有妻子和兒子的人,他的兒子曾被傳是智障,他親自闢謠。

如今出了這麼傷害他名譽的事情,朱軍做得這麼穩,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

如果這件事情有假,朱軍不回應,那麼閻維文也不回應嗎?羊坊店派出所也不回應嗎?央視也不回應嗎?

要知道,弦子不是什麼知名人物,如果她說錯一句話,就很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但是截止到目前,她所說出來的每一項證據,都沒有被當事人站出來去指責她在說謊。

圍觀群眾自然會認為,弦子說得都是事實。

目前,朱軍已經起訴弦子和幫助弦子的麥燒,索求6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而弦子和麥燒也起訴了朱軍,以及將個人信息提供給朱軍的新浪,索求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司法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人心也會做出各自的判決。

希望曾經保留過證據的羊坊店派出所能夠將證據提交,也希望弦子和朱軍都能得到一個公正滿意的判決。


林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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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軒老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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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沐辰


這事兒啊,我一不小心就站到女生這邊了……

為啥這麼肯定?理由如下:

1、當事人有報警記錄

這是鐵板釘釘的舉動,試想一下,一個在央視這麼牛叉的單位實習的小姑娘,沒事兒幹不可能撥打110來玩吧,且警察還出了現場,好做了詢問筆錄。



假如是小女孩冤枉朱軍,估計她早就被央視的保衛部門收拾的欲哭無淚了,這麼大一個單位,容得了你這樣一個丫頭撒野?報假警是要被行政拘留的知道不?

為何姑娘報警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且一掩蓋就是這麼多年,這就對了嘛,這不就證明朱軍多半是攤上這件事兒了麼?只是他當時未得逞,也沒留下啥證據,這事兒估計當時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2、身份懸殊發生誣陷的可能性不大

這一點與上一點有異曲同工之處。

換句話說,小姑娘想訛名人,也得分人去,也得分時間、地點吧,她就是想要訛朱軍,怎麼也得找個賓館酒店啥的,只要朱軍進去,沒啥也就有啥了。



但她怎麼都不會選擇化妝間這種人來人往、幾乎是半公開的環境下玩“捉妖記”,這不是給人家留話柄嗎:這種地方你用腳趾頭想想也不可能幹那事兒啊……

最主要的是,女生與朱軍身份懸殊之大,加上朱軍在國人心目中老好人、穩重的正面形象,以及他在央視的人緣、地位,你要是真的冤枉他,你就不是與他一個人為敵,而是與整個央視為敵啊,他不急眼把你弄進監獄我名字倒著寫。

3、現場閻維文是目擊證人

這裡說的就是閻維文大哥,當時女生說過的嘛,事發時幸好閻維文進入房間,朱軍才停止手上動作。

但我在想,這事兒讓閻維文作證的難度較大,因為一是時間久遠,二是他真不一定能看到具體情況,且沒有視頻證據,萬一朱軍死活不認,他老閻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事實證明,朱軍確實是死活不認賬。

4、沒有侵犯鐵證成為朱軍矢口否認的理由

無論是猥褻也好、強姦也罷,到了法庭上就要講個證據。

但現在朱軍為何會如此強硬,因為女孩沒有證據啊!



如果女孩手裡有從朱軍身上撕下來的衣服,或者當時受了傷,或者有相關生物檢材,室內客廳有監控證明朱軍實施了騷擾行為那還好,但目前就是證據缺失,所以朱軍方面一直很強硬。

以朱軍的地位而言,出了事兒絕對是要想辦法解決的,只是現在女孩突然出手把他“將”了一軍,搞得他有點措手不及。但事情這樣發酵起來肯定不是個辦法,所以必須主動出擊澄清影響。

可惜,當事人的那次報警,讓朱軍反擊起來特別多被動……

現在,我們就靜待結果出爐吧……


普了次法


起初看到這個新聞,我有點對朱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也是一掃而過,男人嘛也理解男人,我也曾經碰到讓我血脈噴張的女人,別說性騷擾了,甚至差點三年起步。但是今天看到女主角的照片,我有點懷疑朱軍的品味了,接下來我比較好奇去看了女主角的微博,去了解了事情的整個經過。

根據女主角的描述,我感覺一開始另一個實習生出去之後,朱軍有一搭沒一搭的和女豬腳說這話,說話的頻率不是很高,何來什麼說的一激動就開始手深入裙內?何況據描述是白天而且化妝室緊靠走廊人來人往,門又虛掩,隨時都有可能進來人,作為一個知名主持人突然“性”起?事件發生後,女主角報警了,警察也做了相應的工作,包括什麼提取指紋,提取物證,調取監控,然後就沒有然後……都敢報警的人,然後在沒有然後的情況下,女主角竟然也沒有然後了,大家看清楚,一開始我們的女主角可是到處宣揚被朱軍性騷擾了,又是給某幾個身邊的朋友訴說了此事又是給某個老師。當然我也只是分析,我不知道你是處於什麼一種狀態下到處去宣揚的?是對方是知名主持竟然能騷擾你,讓你覺得很幸運還是懵懂無知,不知羞的去亂說。

從另一名實習生離開到閻維文進來約5分鐘左右,朱軍,一個央視的主持竟然這麼不穩重,由炫耀自己的權利到“興奮”,我覺得閻維文在遲進來三秒,朱軍應該能洩了。

總而言之,從女主角的的描述中,我感覺她描述的很有問題,如果你認為女權運動是平權運動,為什麼一開始你不這麼認為?你不是都對公權力機構失去了信任感嘛?四年前為什麼不微博爆料?這個世界每天被騷擾、被強姦的新聞舉不勝數,就去年你看了“許豪傑事件”又激發了你的平權主義?女主角自我描述的最後一部分讓我感覺女主角真是又當那個啥又想立牌坊。炒作無疑。


時間讓我們回不到從前


早在今年7月,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被一化名“麥燒同學”的網友曝光曾性騷擾女實習生,此消息一出,舉國上下一片譁然。

隨著ME TOO運動的發起,全球都掀起了反性侵的熱潮,而在這時,消息一出,不僅讓朱軍職業生涯受到牽連,還讓人們更加重視女性受欺凌後如何保護自己這個問題。

而這位女實習生,別名玄子,公然指責朱軍在她實習期間毫無戒備的情況下,對她做出很多不雅的事,當事人玄子聲稱於四年前就報案了,但後來由於朱軍影響力過大。

她的老師勸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也勸她放棄。

小姑娘選擇等待,但最後不了了之。

四年後,小姑娘決定將這段往事依舊曝光於天下。並且關於曝光的文字也有很多被刪除,這讓很多吃瓜群眾不明所以。

朱軍在消息被曝出後堅持否認此事,先是公開辯解,後來決定用法律的武器還自己一個清白,起訴了當事人。

而這邊小姑娘聲稱自己有當年事件的相關證據,也起訴了朱軍,兩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

不過作為吃瓜群眾,在事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是不會輕易站隊的,畢竟全憑一張嘴。

所以到底是朱軍人品有問題,還是小姑娘造謠生事,法律總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答案的。

在這裡,還是得說這種取證還是比較難的,女方難以證明自己被朱軍騷擾過,朱軍也難以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舉證是很難的事。

不過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要謹慎,做人也不能忘本。希望朱軍能不負大家期待的那樣,表裡如一,是個品行端正的人,也希望姑娘未來之路能更加順暢。

但是二者總有一個是撒謊的,希望早日真相大白吧。



壹條電影


朱軍提起的應該是刑事自訴。即以侮辱誹謗罪的名義,對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

當事人正面應訴是必須的。

但本案的焦點仍然是證據。

對於"性騷擾"屬於抓現形的犯罪行為,只要證據確實、充分,以流氓罪處刑是沒有疑義的。

但當事人在時間已經過去近四年的時間裡,再次以"性騷擾"的行為公佈事情經過,並認為受到性騷擾了。

這在時效上屬於無效。流氓罪的處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是公訴案件或治安處罰行政案件。

但對朱軍而言,這當頭一棒肯定給打暈了。面對沸沸揚揚的輿論,使朱軍的名譽受到嚴重傷害。有人說,會越摸越黑; 也有人說警方筆錄就是證據。

殊不知,朱軍是公職人員,公職人員甭說犯罪必須處刑,即使違紀也要處分。何況性騷擾情節嚴重者就是流氓罪。

所以,朱軍的任何辨解都是圖勞的。唯一可以澄清事實真象,並還以清白的,只有依靠法律。讓證據證明事實真相,這是無可辯駁的,且是最有力的。這不是越摸越黑,而是要讓證據說話。

那麼,證據說什麼了呢?有人說姑娘報警了,警方出警了,並做了筆錄了。這就是等於經公了。

那麼代表這公的警方做什麼了呢?至少四年未動是事實吧。為什麼沒動呢,按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處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若干規定》要求,刑事案件接警後必須出警,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必須立案,而立案的法定條件警方必須掌握一個犯罪事實。警方四年未動就證明警方沒有立案,沒有立案就等於沒有犯罪事實,這是順理成章的。

這裡的核心問題只有報案人的口頭孤證。沒有生物證明,沒有受害人的傷痕,也沒有視頻、人證。這個孤證,在法律上是不能當作證據使用的,也叫"孤證不立"。這就是警方的立警之本,安邦之根,這也是公訴案件的原則性。所以警方沒有把當事人的報案當做證據,且是當事人報案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當事人說的話是事實,不是警方不管,而是警方沒有證據不能管。

話又說到現在的當事人再次把此事公諸於眾,任何一個截屏都能證明當事人對朱軍構成了名譽權傷害。刑事自訴是最好的辦法,誰是誰非由證據說了算,由法院依法裁決。

管見了。


商世好


這件事情無法支持誰,因為事件的真實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相信任何一方的說法。

這個事情在最初被爆出時,輿論就基本分為兩撥,一撥支持女方,認為應該維護自己女性的權益,為自己討個說法;另一撥支持男方,認為整個事件沒有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實質性的證據,也沒看到有真正瞭解事情整個經過的目擊證人,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有網友提出了疑問,據說這個事發生在四年前,為什麼女方事發當時不一直追究到給出一個滿意的解決,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才又想起來重提此事。

這個事件確實給人的感覺是模稜兩可,不少人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按理說,男方作為央視知名主持人,不會傻到公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他能不明白,這樣的事有可能會毀了他長久積累的名聲,甚至毀了他的職業生涯。辛辛苦苦在央視混了這麼多年,眼看就要圓滿退休,似乎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自己給自己整么蛾子。

在網上也看到了一些女方對這個事情的長篇陳述,據說,還就此事接受過採訪,將經過描述的可謂詳盡。如果從女性的角度考慮,一般人不會拿這種事去曝光自己,很明顯並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作為一個女孩子,難免名聲會受到影響,女性對這方面的名聲還是比較重視的。女方敢於親自曝光出來追究,是需要一定勇氣的,這也是不少人支持女方的理由。

有朋友覺得女方是為了藉助男方出名,這個到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靠這種事出名,即使出了也不是啥好名。也有網友猜測,可能女方追究也是身不由己。無論是那種情況,目前,女方首先要面對的是男方提出的起訴,也許事情會一點一點清晰起來。

不管這個事件是否真實,關於女性被騷擾的問題,確實應該引起重視。經常可以看到公交、地鐵上女乘客被騷擾的新聞。女性首先自己應該學會自我保護,要對騷擾者堅決反擊,並採用報警等方式獲得幫助。

此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接下來事件的走向,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支持哪一方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我支持真相,支持證據,而不是盲目地支持兩者任何一方。

這件事剛剛曝光時我也很詫異,感覺性騷擾的事情很難和熒幕中的朱軍聯繫起來。朱軍是名人,單從他主持了這麼多屆春晚來講,他的名氣和能量就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但是,朱軍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犯男人的錯誤,就連劉強東都不例外。


如果站在維護女性權益的角度看,我願意支持弱者曝光真相,畢竟,雙方在發聲渠道上的差距可謂天差地別。不能冤枉一個表裡如一的好人,但更不能放過一個兩面三刀的壞人。

不得不說,人性真的很難描繪也很難琢磨,名人因為性騷擾陷入醜聞的不在少數,也曾出現過別有用心者想要出道,不惜通過炒作醜聞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一個女孩曾被性騷擾而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發聲,不能曝光真相,那將是可悲的。同樣,如果我們盲目地相信一面之詞栽贓無辜者,順帶被人當槍使,那將是可惡的。所以在證據沒有曝光之前,在審判沒有落定之前,我們只能選擇讓子彈飛一會兒。

現在,雙方各執一詞,唯一的目擊者不可能發聲。既然弦子姑娘報了警,想必會留有記錄吧,希望到時候這些證據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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