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來東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1.37%

據統計,8月份以來,東莞全市發生符合一般程序條件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2人死亡,與去年同期對比減少25人,下降21.37%;嚴查嚴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累計開展企業安全檢查827次,組織開展動態監管制度落實情況突出檢查457次,開展大客車現場執法檢查236次,開展生命帶專項檢查554次,開展危險品運輸企業檢查160次,聯合開展貨車超限超載專項整治501次,組織常態化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全市統一行動,查扣摩托車5739輛,查扣電動自行車4433輛,查處貨車超限超載交通違法行為510宗,涉酒駕駛962宗;專項行動以來,全市累計開展警示提示宣傳10413次,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652宗,開展重點駕駛人培訓教育646次,接受教育群眾34514人次。

8月以来东莞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37%

據瞭解,今年以來,東莞市發生較大事故3宗,已全部開展深度調查工作,現已結案2宗,黃江鎮"5.31"較大事故仍在調查中。

另外,東莞全市共發生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62宗,交警會同安監、交通等職能部門,經市政府同意開展責任倒查的56宗。截至2018年9月1日,經市政府批覆同意結案的共有24宗,追究除駕駛人以外人員刑事責任的1宗,追究駕駛人以外人員的刑事責任2人,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21家企業、7名駕駛人以外的責任人提出行政責任追究建議。

8月以来东莞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37%

以交通肇事罪共犯或重大責任事故罪等其它罪名追究駕駛人以外事故人員的案件2宗,一宗為黃江鎮"5.31"較大事故,一宗為虎門鎮"7.1"生產經營性一般道路交通責任事故,共追究刑事責任7人。其中,以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追究3人刑事責任,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2人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2人刑事責任。

8月以来东莞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37%

在調查報告內提出對18家涉事企業的責任追究建議,其中肇事車輛所屬企業13家,貨運源頭單位5家;提出對8名涉事企業法定代表人、4名貨運源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責任追究建議;3名事故責任人(非駕駛人)的責任追究建議。

文、圖: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黃紫瑋 通訊員 程鈺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