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伍也可上軍醫大學!無軍籍本科生招生章程來了

海軍軍醫大學

不入伍也可上軍醫大學!無軍籍本科生招生章程來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海軍軍醫大學(第二軍醫大學)隸屬海軍,是國家“雙一流”重點學科建設院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自2018年起,招收有軍籍生長軍官學員,同時也面向全國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國標代碼:91020。地址:上海市楊浦區翔殷路800號。

第三條 無軍籍學員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證書。

第四條 海軍軍醫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國家和軍隊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招生工作相關事宜。

第六條 海軍軍醫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職能機構,常設在教務處,其主要職責是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諮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章程,組織實施招生錄取,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檔案審查工作,開展新生複審複查工作等。

第七條 海軍軍醫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相關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無軍籍學員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下同)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錄取原則

1、各省級招辦按投檔成績提檔。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100%。

2、招收無軍籍學員體檢標準原則上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除其中列舉的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醫學類專業對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不予錄取。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報考醫學類專業:(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者;(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4)斜視、嗅覺遲鈍、口吃;除此,考生還應身心健康,無嚴重急慢性疾病,無傳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體各部位無明顯特徵和缺陷。

3、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實行無專業級差錄取。在考生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單科成績,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考生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4、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一批投檔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5、學校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6、學校對江蘇省錄取原則做如下補充規定: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實施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當地省(市)招辦規定為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規定組織體格檢查複查和資格條件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學校認定不宜在軍事行政區活動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軍隊有關規定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保留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無軍籍學員在校期間無軍籍,不享受生長軍官學員相關待遇,畢業後不入伍。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ao.smmu.edu.cn,諮詢電話:021-8187022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81870432。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海軍軍醫大學2018年無軍籍學員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公佈後,如遇教育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和部分省份調整高考招生政策,學校將相應調整錄取政策,並另行公佈。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海軍軍醫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陸軍軍醫大學

不入伍也可上軍醫大學!無軍籍本科生招生章程來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無軍籍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國家、軍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陸軍軍醫大學(對外可稱第三軍醫大學,院校代碼: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歷史和光榮傳統的全國重點大學、軍隊重點建設院校、全國首批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首批開辦八年制醫學教育高校。招生形式為全國統招。

第三條 無軍籍本科生是貫徹落實國家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招收的地方本科生。學生在校期間無軍籍,不享受軍人學員相關待遇,參照普通高校同類專業進行培養和管理。畢業後不入伍,面向社會自主就業。

第四條 無軍籍本科生經入學複審合格後,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陸軍軍醫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進行認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其主要職責是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諮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組織實施招生錄取,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檔案審查工作,開展新生複查複試工作等。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特色水平、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採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方式。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按各省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為100%。

2、考生體格檢查結論須符合相關專業要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考,且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分數控制線(批次合併的省份,按照各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專業級差,在考生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成績。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一批投檔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4、學校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5、考生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一條 身體條件以高考體檢表為準,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根據該指導意見,除其中列舉的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醫學專業對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不予錄取。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此外,考生還應身心健康,無嚴重急慢性疾病,無傳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體各部位無明顯特徵和缺陷。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考生入校後,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複查和資格條件審查。凡不符合條件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或者學校認定不宜在軍事行政區域活動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軍隊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重慶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四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本章程公佈後,如遇教育部、軍委訓練管理部、部分省份調整高考招生政策,學校將相應調整錄取政策,並另行公佈。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陸軍軍醫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高灘巖正街30號(郵政編碼:400038)

招生諮詢電話:023-68752052,023-68752053

招生傳真:023-6875205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空軍軍醫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校無軍籍學員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軍隊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對外可稱第四軍醫大學。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我校自2018年起除招收軍隊計劃生外,面向全國部分省份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考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代碼:91030。學校本部位於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長樂西路169號,郵政編碼:710032。

第三條 學校招收的無軍籍學員,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按規定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位。

第四條 學校無軍籍學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國家和軍隊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招生、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軍隊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解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主要負責招生計劃擬製、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機構公佈為準。

第八條 學校無軍籍學員招生專業的錄取批次為第一批,根據在各生源省的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

第九條 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一批本科錄取分數控制線(批次合併的省份,按照各省相關規定執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專業級差,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時則將剩餘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相對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考生須是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且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招生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學員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二條 考生體格檢查結論須符合學校的要求。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指導意見,除其中列舉的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學校各專業對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不予錄取。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報考我校:(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者;(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4)斜視、嗅覺遲鈍、口吃。

第十三條 新學員入校後,學校將組織進行體格檢查複查和資格條件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或學校認定不宜在軍事行政區活動的考生,按教育部、軍隊有關規定和學校《無軍籍學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保留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無軍籍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統一管理,參加部分軍事基礎科目訓練,畢業後一般面向社會自主就業。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陝西省物價局等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空軍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fmmu.edu.cn,本科學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fmmu.edu.cn,招生諮詢電話:029-84774157、847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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