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萊蕪這家行政機關被起訴!

「首例」莱芜这家行政机关被起诉!

9月26日上午,由萊蕪市檢察院指定萊城區檢察院管轄,訴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未依法履行人防易地建設費徵收職責一案,在萊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萊蕪市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全省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以市級行政機關為被告的公益訴訟案件。

那麼到底是發生了怎麼一回事呢?

「首例」莱芜这家行政机关被起诉!

在萊蕪市檢察院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發現,萊蕪市高新區鵬泉街道辦的北姜莊居委會因為建設住宅樓應繳納的人防易地建設費1494225元在萊蕪市人防辦未依法辦理減免程序的情況下,擅自將費用變更為1000000元。而在北姜莊(居委會)僅繳納10萬元的情況下,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卻以北姜莊已實際履行為理由,向萊蕪市中級法院撤回了強制執行的申請。

萊蕪市人防辦上述的行為造成了1394225元的國有財產流失,嚴重侵害到了國家利益。在萊蕪市檢察院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仍未追繳到位。

當日法庭庭審中,雙方圍繞國家利益受損害事實、行政機關是否存在不依法履行等問題展開了舉證、質證、辯論。市區兩級檢察院分管領導、全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辦案組成員、市區兩級法院行政庭幹警,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部分工作人員全程旁聽了庭審。

本案自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至庭審前,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積極採取多種措施,陸續收繳北姜莊居委會欠繳的人防易地建設費100000元。庭審過程中,萊蕪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將剩餘1294225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全部收繳到位,並在庭審結束時向法庭提交了繳費票據。

萊蕪市人防辦當庭表示,本次庭審給萊蕪市人防辦的全體工作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深刻認識到了違規減免易地建設費的錯誤,並從本案中全面吸取了教訓,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強化依法行政,認真全面履行職責,積極維護國家利益。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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