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被騙張店一對夫妻「學以致用」騙他人

記者 任靈芝

通訊員 彭延群 郝緒青 報道

晨報淄博9月27日訊 投資理財的錢款被騙走怎麼辦?大部分市民會選擇報警,希望通過警方追回被騙的錢財,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家住張店的王某、朱某夫妻倆竟反其道而行之,不但不報警,還“學以致用”,用同樣的方式詐騙他人。今天,記者從張店警方獲悉,這對夫妻詐騙涉案金額1000餘萬元,目前已被張店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張店的王某、朱某夫妻倆看到他人投資理財賺了錢,便拿出自己的全部積蓄,並且承諾以月息4%的利息借了親友的錢,將500餘萬元投到了北京一家投資公司及其他交易平臺,企圖賺取高額利息。然而,這些承諾“高回報”的投資項目均是陷阱,王某、朱某的投資血本無歸。

據張店公安分局辦案民警介紹,被騙的王某、朱某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學以致用”,通過同樣的方式對其他無辜群眾實施詐騙。

原來,王某、朱某被騙後,以從事“倒信用卡、養信用卡”需要資金為由,採取承諾到期返本並支付高息的方式,先後騙取了30餘名群眾,涉案金額1000餘萬元。受害群眾報案後,張店警方對王某、朱某詐騙他人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目前,張店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朱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1萬元。

張店警方提醒,現今的投資渠道越來越多,網絡和現實中的投資形式也越來越豐富,市民在投資理財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正規金融機構,不要被“高額回報率”所誘惑,要增強風險意識,保護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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