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婆婆卻讓我一起還房貸,這能答應麼?

房產證不寫我名字,婆婆卻讓我和老公一起還房貸,這能答應麼?

結婚婆家有能力給你全款買房還好,我命就不太好了。婆婆光給付了個首付,還毛病特別多。婆婆跟我說,琳琳啊,你和建華結婚的房子就買在市裡三小旁邊,以後孩子上學方便。我們這邊出首付,你家裡出裝修錢,之後的房貸呢,你小兩口慢慢還。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婆婆卻讓我一起還房貸,這能答應麼?

我也沒跟婆婆計較太多,覺得她說的也對。不能讓他家啥都出,我家出裝修的錢就出唄,反正也是為了我和建華好好過日子。而且我倆月工資加起來也有7,8千,房貸還起來也簡單。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婆婆卻讓我一起還房貸,這能答應麼?

可是婆婆又說,房產證上就寫建華自己的名字吧。這……我就有點不願意了。憑啥呢?就因為你家出首付了,就不寫我名字了?我當場就不願意了,必須得加上我名字,要不然我就不結這個婚了。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婆婆卻讓我一起還房貸,這能答應麼?

婆婆也不願意了,說不就是個名字麼?你這也太不通情達理了,幸虧還沒過門。你不結,我家還不娶了呢!是我不通情達理?大家說這是名字的事麼?這是原則問題。萬一她家兒子出軌了,要跟我離婚,我辛辛苦苦佈置的房子,就變成人家的了。這不公平!大家說是不是這麼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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