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賊偷了農民的農作物,卻因打了農藥而中毒,農民該擔責任嗎?


一鍵代償觀點:農民不應該承擔無端的責任,但是特殊情況下應該承擔看護不當的責任。

這個事要分兩種情況來說,即這個小偷有沒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如果小偷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那麼農民就不應該承擔責任;如果小偷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而農民的防護措施又有沒有做到位,那麼農民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農民打藥不是為了防小偷

首先,我認為在這種事情上,農民是沒有主觀責任的。因為,農民之所以會選擇打藥,主要是為了消滅害蟲,而不是為了防止別人偷吃。而小偷因為想要佔便宜,省事,然後不做處理偷人家蔬果來吃,這本身就是錯誤的,所以,在主觀方面,農民是沒有問題的。

小偷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然後,再來說小偷的問題,這時候我們就要看這個“小偷”是什麼性質了。如果,這個小偷屬於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也就是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人,那麼我認為就算是沒有防護或者提醒措施,那麼農民也不應該承擔責任。

因為,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他是有責任知道偷東西是犯法的,農作物會打藥,這都是一個正常人應該具備的常識。這時候,如果他偷吃了人家打過藥的農作物中毒死了,那麼就應該自己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這個小偷是不具備民事責任能力的人,也就是說是兒童或者精神病患者,其不具備基本的常識,那麼這時候農民指定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

畢竟,農作物打藥之後就是危險品的存在,作為危險品,其保管者是有責任和義務對外界隔離的。所以,如果農民的防護措施沒有做到位,那麼也應該承擔客觀責任。當然,這種偷竊者的家屬也應該承擔監護人失職的責任。

當然,從律法上來說,如果這種事真的對方較真兒的話可能農民最後還是要承擔責任。因為,這依據的是農民沒有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識和防護措施,我認為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說。

說現實一點,大多數農村家裡種菜也就是幾分地,要是在給這些地裝個什麼防護網,之類的,那還不夠成本呢,這真的有點強人所難了。所以,也希望在處理具體情況時能夠結合實際考慮,而不要紙上談兵。


一鍵代償


這個問題大家的回答可能都不一樣,有狠毒爭議。

關於這件事,最有爭議的幾點我來說說吧

1、噴打農藥

農村在家有田畝的都知道,為了防止自己辛苦種植的農作物被害蟲侵蝕,大家都會噴打一些農藥。這難道不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事情嗎。作為一個正常人,都知道農作物肯定會打農藥的。

2、偷東西

小偷偷農民的農作物這件事本來就是違法的。竟然有人說,他應該是餓的不行了,才去偷的吧。鑑於他還可以去農田裡偷東西這一舉動大致可以推斷,他應該是有手有腳的,就算是沒文化,去搬磚或者收廢品總可以吧,總有辦法可以養活自己,何必要偷呢!

3、中毒

偷吃了噴打農藥的農作物而中毒,我只能送他兩個字:活該!

但是農民伯伯和阿姨要注意了,根據《農藥管理條例》,應該按照“標準”的要求執行。不能為了防止小偷偷農作物,使用高毒農藥。


最後建議大家,不要偷東西,萬一就如題主所說,偷了打了農藥的農作物中毒,那就不好了。農民伯伯阿姨們,在農作物邊上掛個已打農藥的牌子,避免相關糾紛。


鮮農場


我的觀點,小偷偷菜,菜因為打農藥有毒,小偷中毒,農民有責任嗎?我們分兩個角度看,第一,如果打的農藥是合法的,允許使用的農藥,農民無責任,第二,如果使用的是非法農藥,是不允許使用的農藥,農民承擔責任。

農民是否承擔責任主要的理由就是他的行為是否有過錯,如果他沒有過錯,理應不擔責任,這個道理很簡單,就是法律規定了我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我合理合法做的,當然不能承擔法律責任,我做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也是合理合法的。

農民種地,地是我的,莊稼是我的,莊稼起蟲子,我使用農藥完全是正當行為,也是合理合法行為,這是沒有任何過錯的,小偷偷菜中毒,這是小偷的違法行為,是他的過錯行為導致,是他的盜竊行為導致,完全應該由小偷自己承擔中毒後果。

有人說,是不是應該立個牌子說明菜已經打藥,要我說,完全沒必要,為什麼?我對自己家的菜完全擁有主張權利,這個菜就是我的,我有任何的合法處置權利,這就是法律依據。

小偷偷菜中毒,責任完全就應該是小偷的,我們不應縱容這種違法行為,這也是我們維護社會秩序的必須思維。只有這樣才不會出現,偷人家水仙花當韭菜吃中毒而找人家索賠的咄咄怪事。


韓東言


分享一個真實案例,偷田裡的菜被毒,最終鬧上法庭。

現實中就有這麼一個案例。

案例

那就是浙江,沈某和其配偶,路過某地,順手栽了田裡的青菜,吃了後身體不適,緊急被送去了醫院,原來菜上面被菜的主人噴灑的農藥“百草枯”

當時沈某的家人覺得,田主人毛某應該對此事負責,就狀告了毛某。

但是,田主人毛某認為,自己是在自己的田裡打藥,又不是打藥在沈某一家人的田裡,並且“百草枯”又不是禁藥,自己也用的是稀釋液,不是原液。(注:案件發生時,百草枯還沒有被禁止銷售,是農村很常見的除草劑)

那麼田主人需要負責嗎?法官怎麼判的

法官認為

第一,人的生命健康權是與生俱來的,也是最應該得到保護的民事權益

毛某對可食用的青菜噴灑農藥,第三人誤食會對生命健康權表示危險。

雖然毛某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當沈某的生命健康權與毛某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衝突時,那麼沈某的生命健康權是優於僅僅具備經濟利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通俗來說,就是地雖然是你的,但是對方面臨的卻可能是命沒了,在生命面前,顯然命更加重要】

第二,對於自己的土地,毛某應當具有管理的義務。

這個義務在這主要體現為,告知義務和警示義務。

法院認為, 毛某應該在在噴灑農藥之前對通過村委會通知第三人,或者在噴灑農藥之後及時樹立警示標誌。

毛某不能以對方侵犯了自己土地承包經營權,免除這項義務。

法院認定田主人承擔40%責任

法院認為,沈某去摘了毛某的菜,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自身存在重大過錯,而作為田主人本能夠避免而未避免本案事故,存在一般過失,於是最終酌情認定沈某、毛某雙方對這起事故各自承擔60%、40%的過錯責任。

通過本案例可得知

首先,本案的前提是,這是田主人自己噴灑農藥,也沒有刻意的要去毒害誰,最多是他疏忽大意了,這個菜可能會被投食,沒有樹立警示牌。

而如果這是故意的噴灑,並且誘惑他人去吃。這就可能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了。

並且通過本案例,也提醒了,警示牌重要性,否則會容易被當做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


廖彩琳律師


在農村,如果想吃誰家地裡的蔬菜水果,大部分人一定會先諮詢戶主,想吃你家的蔬菜水果,多少錢賣?而是事實上一個村的人關係都不差,你想吃一點,戶主一般都會讓你自己去地裡摘,為什麼非得告知戶主呢?就是想知道你的蔬菜水果最近有沒有打藥,如果用過農藥,而且過了農藥的危險期,大可放心採摘食用。

土地早已承包到戶,我們就可以認為在私人的土地上種植的蔬菜水果就是私有財產,沒有經過戶主同意悄悄的採摘就是偷盜行為,有很多律師說如果偷盜人食用了打藥的水果蔬菜,戶主還要負責任,這就是典型的歧視農民心理!律師口口聲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在睜著眼睛說瞎話!


一線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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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458833982476


應該承擔責任,應該認栽,認栽,你懂得哇?

比如你在某一家餐廳就餐,去上廁所,因為廁所太靠近廚房了地上油汙太多導致你滑倒了,餐廳必須得有一定的賠償,餐廳要認栽,你懂的吧!

比如你在一家裝修公司付了定金,人家卻違約不給你裝修,等你準備找他們扯皮的時候發現這家公司跑了,破產了,你拿著合同去告他們,不好意思,告了也沒用,抓到法人了,他沒錢呵呵。你的錢最後沒人會賠給你,認栽!

比如你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垮了,沒給你發工資。你去勞動仲裁,而且還贏了,可是沒有錢,你還是什麼都得不到,認栽知道吧。

沒辦法,這個世界很奇妙,這個社會很病態,要學會認栽。


LMode


小賊偷東西而毒死,還要別人背鍋?



不!我覺得農民不該承擔責任!

農民打農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農作物生蟲,並不是為了防小偷!農民的行為沒有錯!

小賊偷東西本身就是犯罪行為,他違背了別人的意願,一廂情願的為了自己的私利,去謀害別人的利益。





如果他此次的偷盜行為沒有受到懲罰,它就構成了對別人的傷害。

如果他此次的偷盜行為受到了懲罰,那是他自食其果,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偷盜本來就是冒險的,其後果本身就存在不確定性,所以他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活該!


方圓乀


如果是在農村長大的,就知道農民下地幹活,沒有誰時時想著拿個牌子,況且老年人很多不認字更不會寫字。如果誰打個藥還要在村喇叭上喊幾聲告知,那村裡就天天喇叭不斷擾民了。 到人家偷東西心臟病犯了死了是不是也要賠。因為是被嚇死的。其實這個案例告訴大家以後種莊稼蔬菜不能打藥,種了喂蟲子的。或者以後地裡不能種莊稼,如果打藥牛羊死了會找麻煩的。

小偷偷別人東西食後中毒。我認為法,農民不該擔責,你不去偷它人東西能中毒嗎?中毒你找人家擔責,如果農民不噴農藥,你偷人家逃之夭夭了,農民找不到你,那就的偷啦。農民知道你去偷東西,還得有警示牌,中毒活該,不去偷還中毒了嗎?

偷菜吃,就可能偷了打藥的菜,就可能被毒死,作為成年人,是應該明白裡面的厲害關係,那麼仍然要去偷菜,就是對自己的生命權的無視。既然提倡生命權高於一切,就不該亂吃不知情東西,尤其是偷吃,既然嘴饞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幹嘛還累及受害者?既然主動違法就不該再宣示權利,否則守法公民就只能自認倒黴,因為小偷偷東西不能抓,否則出了任何意外,失竊者都要負一定民事責任,企不是雪上加霜?

一個違法者在做違法的事情或有違法的行為,首先是他自己已經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其次他也不應該再舉證自己的權利,因為路是自己選擇走的,一切後果都應自負!


笑搞


在農村,種作物一般都會打藥,因為要除草殺蟲!但是自己的作物打上農藥之後被偷吃而中毒這種事情也常發生!那麼,偷盜者因食用打了農藥的作物中毒,誰應該來承擔這個責任!

這個情況是要分兩種情況來說!看看田地的主人打農藥是否立牌提醒了!

第一種情況,農家打藥只是為了除草殺蟲,對偷盜者中毒只是意外!如果你立了牌子明確表示作物已經噴灑農藥,但仍然有偷盜者不信邪來偷取作物,食用之後中毒,那麼農家不必擔負任何責任,這完全是意外造成的結果!所有的責任只會由偷盜者自行承擔!

第二種便是農家主觀上有噴灑農藥是為了對偷盜者進行懲罰的觀念,知道作物會被偷盜,並在偷盜的地區撒了高濃度農藥,所以沒有立牌表示!這就是犯了投毒罪: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種行為已經構成的犯罪,是要擔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雖然種莊稼被偷盜者偷竊,但是農家切記不可因為報復心理而採取毒藥毒害行為!可以從別的方面進行制止!在噴灑農藥之後也要樹立牌子警告,做好警示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駿景——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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