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情是這樣的。
就在今天,網上傳來這樣一個消息。浙江瑞安一名男子持刀殺害了一名10歲的男童。
地點發生在男童學校的一所衛生間內。從現場提供的照片中看出,男童躺在血泊中,頭頂不遠處疑似一把水果刀;一名男子坐在臺階上,手裡疑似拿著煙。
警察、刑警大隊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偵查,並通知120急救中心趕往現場。
到目前為止,根據有關媒體網友提供的消息,這名36歲犯罪嫌疑人男子起了殺心的原因是:
這名男童因為不小心戳到了這名男子的孩子的眼睛,雙方家長起了爭執。
事情這的這麼簡單嗎?這件事情還在調查中,尚不清楚。
二
在結果沒出來之前,網友們也是猜測很多。
網友A:一個巴掌拍不響,肯定事出有因,否則一個大男人不會和一個男孩發脾氣,除非他有神經病。
網友B:這種家長能教出什麼孩子,即使教出來孩子也不會學好。
網友C:衝動是魔鬼,再大的事也不能連小孩子也不放過呀!
......
結果還沒出來,一切尚未成定論。
但是這位家長做法太極端。
以下是小編的自己看法,可能性太多,沒法一一想到。(為了好分析暫且把被傷到眼睛的男孩命名為A,被殺害的男孩命名為B)
1.假若雙方家長有矛盾
大人家長之間有矛盾,這屬於家長這代的恩怨。即使恩怨再深,心中不滿情緒再重都不能觸犯法律這條界限。
其一對自己不負責;其二對家庭,對孩子不負責。孩子還需要父親,他們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如果這位家長再考慮多一些,恩怨其實是很好解決的。
天下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退一步海闊天空。
2.假若孩子之間有矛盾
如果A這個孩子因為B不故意傷到了眼睛的,而去告狀,那A這個孩子在某種程度上缺少大度品質的教育,這種教育來自家庭、生存環境等等的影響。
如果這個B孩子是故意戳別人眼睛上海別人,那麼這個孩子在人品上缺少教育。
所以,不管什麼原因,家長應該以身作則,做好自己孩子的老師;孩子應該多被教育,被全方位的正確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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