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東莞陽光網訊(全媒體記者 陳婉琳)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之一,從古至今一直有人養狗,看家護院、日夜陪伴,但狗咬人、狗傷人的事件也時有發生,經常會引起不小的紛爭。10月9日上午,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起“狗傷人”糾紛,原告人是一名12歲男童小果,被告是同一棟樓的鄰居俞女士。事件導火索就是小果的左腳跟因俞女士飼養的寵物狗受傷。
小果的傷口
男童生成被狗咬傷 狗主說她家的小狗從不咬人
事發在2017年9月27日晚上9點多,當時小果踢著球進入電梯間,隨後住在同一棟樓的被告俞女士牽著寵物狗進入,兩人一同等候電梯。這時,小果突然跟俞女士說,他被寵物狗咬了。俞女士自稱,她家小狗從不咬人,而且當時並沒有聽到狗叫和孩子的叫聲,所以她不相信小果的說法。俞女士表示,當時她查看小果的傷痕,是一條白色劃痕,沒有破皮,沒有出血,她認為沒事,不再理會小果,獨自回家了。
小果媽媽盧女士則表示,當時小果的傷口有兩道,其中一道是明顯的紅色,肯定是破皮了,只是血跡被小果擦掉。事發後,她帶小果去醫院檢查,病歷描述“左足跟可見2處咬痕,局部稍腫,無滲出,處理意見是清創,預防接種”。小果父母認為,小果被狗咬傷,但俞女士沒有采取救護措施,反而迅速離開現場,做法十分不妥當。
被告俞女士和寵物狗
協商不成矛盾升級 庭審現場雙方激烈爭執
小果媽媽盧女士描述說,事發當天她曾經找狗主人俞女士討說法,敲了五六分鐘門,對方都不願開門,故意逃避責任。而俞女士則辯解說,當時門鈴壞了,她又在洗手間,所以沒聽到門外動靜,並不是故意逃避。狗主人俞女士表示,她當時就表態,盧女士帶小果打狂犬疫苗,她可以負責疫苗費用。但小果媽媽盧女士則表示,當她提出盧女士要負責疫苗費用時,對方並沒有明確答應,而且表情非常冷漠。正是盧女士這種冷漠的態度,激怒了她。
雙方都聲稱之後曾經想和對方協商,但對方都採取不合作態度,導致矛盾升級。最終,小果今年將俞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俞女士書面公開道歉,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誤工費等合計6063.94元,並將寵物狗移離小區或者將寵物狗捕殺。在庭審現場,雙方還是難以冷靜,一度發生激烈爭執。
盧女士帶小果打狂犬疫苗
俞女士寵物狗的免疫證
俞女士寵物狗的免疫記錄
查看被告出示的證據
小區多名業主都專門過來旁聽
業主關注前來旁聽 希望促進文明養狗
儘管糾紛並不複雜,但原告、被告居住的小區多名業主都專門過來旁聽,有業主表示,之所以關注案件是因為小區孩子比較多,他們並不反對養狗,但希望狗主人要文明養狗,比如拴上狗繩,幫狗戴上口罩等等,甚至希望上升到立法的程度。
最終,法官當庭判定俞女士賠償小果醫療費563.94元,駁回原告其他訴求請求。法官劉秋霞表示,事件發生後,被告沒有及時採取救助措施,原告沒有冷靜合理解決問題,導致矛盾升級,應當反思。同時,狗傷人案件近年越來越多,不管最後養狗會不會上升到立法的程度,都很高興看到大家對養狗導致的問題重視起來,相信以後這類事件會減少,也希望文明養狗讓社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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