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勒告訴森林狼自己的首選交易球隊是熱火。爲什麼他在20多支球隊中選擇了邁阿密?

公子蔣球


首先熱火隊除了韋德暫無大牌球星,其次可以和閃電俠韋德共事一個賽季,還有熱火隊人員配置比較均衡,沒有太大的短板,巴特勒去了可以做球隊老大,再就是熱火隊的防守也是很不錯,這一點比較符合巴特勒的秉性,再說邁阿密的氣候和環境以及市場都是很適合球員的,去了可以盡情發揮,熱火老闆也希望巴特勒的到來,明年可以滿足巴特勒的頂薪願望,還可以在東部拼一下季後賽第二輪甚至半決賽,所以巴特勒還是很願意去熱火隊


生活在於運動


巴特勒被交易是不可避免的,在森林狼隊已經和球員產生了巨大的隔閡,很多球迷說巴特勒在哪支球隊,哪支球隊就會內訌,似乎在給巴特勒帶一頂帽子,真的如此嗎?為什麼巴特勒會告訴森林狼自己的首選交易球隊是熱火隊呢?我覺得有以下幾點:


第一:巴特勒可選擇的球隊不多,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

當巴特勒公開喊話森林狼隊希望將自己交易時,也就註定了其他球隊會趁火打劫,而森林狼隊的可選擇空間也不多,這幾乎是約定俗成的規則。

第二:巴特勒是防守出身,非常努力的球員,他看不得別人不努力,以為自己努力別人就要努力。

據新聞報道說巴特勒看不慣唐斯的懶散,我覺得這是其中一個原因,還有重要的因素是巴特勒想當一支球隊的絕對核心,在森林狼是不可能的,唐斯是這支球隊的絕對核心。


第三:熱火隊的鐵血精神和韋德的關係是巴特勒選擇的一個因素。

在公牛時期巴特勒和韋德的關係就非常不錯,兩個人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友誼,還經常在社交媒體上相互打鬧,去到邁阿密熱火一定會受到韋德的支持,另外也會成為這支球隊的當家球星,再加上帕特萊利鐵血的治軍,巴特勒的選擇就容易被理解了。

總之,巴特勒在森林狼的時間越來越少了,熱火可能是最適合他的球隊。


懂籃球的赫本


《紐約郵報》記者Marc Stein報道,巴特勒和他的經紀人Bernie Lee告訴森林狼管理層,自己更願意被交易到熱火——從來源看這個消息還是挺可靠的。

而Woj報道,熱火方面也對交易巴特勒非常熱心。

實際上巴特勒出走的原因不在教練,而是隊友。錫伯杜在訓練營開啟前,就始終和自己的愛徒談心。但是森林狼和唐斯續簽1.9億美元合約的舉動,讓巴特勒鐵了心出走。

巴特勒想去一個自己能當老大的隊伍,這是其一;森林狼的年輕人缺乏鬥志和總冠軍的心,這是其二,尤其唐斯、威金斯這些核心。

曾經在公牛和巴特勒做過隊友的吉布森就委婉地透露過,錫伯杜起初招募巴特勒,後來又搞來羅斯、羅爾·鄧甚至感興趣的諾阿,都是為了激發隊裡年輕人的心氣——但巴特勒明顯感覺到,自己短時間帶不動。

既然在明尼蘇達沒前途和沒錢途,那就換個好一點的隊,熱火就很合理了。韋德明確表示這是他的最後一年,彼時熱火需要一個接班人。上賽季他們44勝38負,東部第六,一群優秀的角色球員發揮比字母哥帶的雄鹿還強。

巴特勒很清楚地意識到,和韋德球風相似的自己能順利融入熱火,直到接過腮幫的大旗,而邁阿密這座城市的吸引力並不遜於洛杉磯和紐約。

熱火還能借機送走水土不服、潛力尚在的“過氣核心”懷特塞德,何樂而不為。


realsimchen


確定巴特勒告訴森林狼他想去熱火嗎?目前關於巴特勒的情況都是媒體報道出來的,巴特勒本人和森林狼隊沒有任何人發聲。

之前有消息傳說巴特勒給自己定了三個心儀的下家,籃網、快船以及尼克斯,要知道其中是不包括熱火的。幾天之內巴特勒為什麼改變想法要去熱火?而且多年前,巴特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說自己不會為熱火效力,巴特勒的態度轉變如此之快我想有兩個原因。

第一,被媒體報出,巴特勒要求加盟熱火的消息值得重新審視,這到底是巴特勒的意思還是媒體的意思,真不好說。如果巴特勒真想加盟熱火,說明之前媒體報道的三個心儀下家是不真是的。

第二,這也可能是森林狼隊放出的煙霧彈,以此來抬高巴特勒的交易價值,畢竟巴特勒要離隊,沒有參加媒體日這是人盡皆知的事,也可能會有球隊乘機壓價。

目前,巴特勒到底去哪還沒有定論,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離開森林狼是遲早的事。


前瞻體育


巴特勒選擇球隊的主要條件如下:一、巴特勒最想賺錢,所以頂薪肯定是必須的。那麼,火箭、勇士這樣摳門的球隊不是他的目標。二、巴特勒特別喜歡當老大,所以他對已有強力老大的球隊沒有興趣。所以,火箭、勇士、湖人、雷霆都不是他的菜。三、巴特勒不喜歡小城市,因為沒有曝光率,生活也無趣。因此,我們才能理解他為什麼喜歡尼克斯、籃網了。當然,熱火也完全符合要求,邁阿密是大城市,而且熱火無比他更牛的球員,萊利除了對韋德苛刻以外,挺捨得給錢的,所以熱火有一堆低性價比合同。綜上所述,熱火絕對是巴特勒的菜。


王海波219141147


我認為:

①東部競爭力小,西部現在是群雄逐鹿,一片血海。在東部進季後賽更容易

②去熱火可以當老大,巴特勒對冠軍沒那麼渴望。

③熱火陣容還有一定競爭力,不是一個爛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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