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通「人民來信綠色通道」的公告

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降低群眾信訪成本,確保民情、民意順暢通達,現將“關於開通‘人民來信綠色通道’的公告”進行公示。

關於開通“人民來信綠色通道”的公告

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降低群眾的信訪成本,方便群眾向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經省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通“人民來信綠色通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範圍: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省、市、縣(市、區)黨委、政府、信訪部門及其負責人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的來信。郵寄到省外的信件不在此列。

二、發信要求:發信人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信封,必須在郵政營業網點櫃檯交寄,並在信封右上角標註“人民來信”字樣,郵寄信件的方式必須是平信(掛號信、特快專遞和包裹除外),同時符合郵政相關規定。

三、全省各郵政營業網點在收到信封右上角標註“人民來信”字樣的信件時,不收取發寄人任何費用,在加蓋“人民來信綠色通道”專用戳記後,做好相關分揀、封發和投遞工作,確保信件保密、安全、準確、及時郵遞至收件人。

四、“人民來信綠色通道”的郵資由財政定期統一支付。

五、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接到人民群眾來信後,要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規定進行辦理,確保群眾來信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六、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訪局

河南省郵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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