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相撲,一種類似摔跤的體育活動。很多國人都認為相撲是日本人發明的,其實相撲原產於我國,日本在唐朝時期,學習了相撲,並且帶到了日本發展。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宋朝的相撲不僅有男人參賽,更有女流加盟,是街市上頗受歡迎的一種大眾娛樂形式,就連皇帝也願意屈尊駕臨街市,想要看看女子相撲賽。

宋代市井生活異常熱鬧,國寶《清明上河圖》說明一切,相撲運動在此時發展到頂峰。當時坊間出現賽關索、囂三娘、黑四姐等一批女相撲競技高手,《武林舊事記》中稱她們為“女飈”,指其招數變幻難測,身法疾速如風,可見當時的相撲技巧也發展到了極高的階段。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當時的女子相撲多安排在男子相撲前進行,主辦方的目的很明確,打女人牌熱場子聚人氣。

還別說,效果就是好,身懷絕技的“女颭”(女子相撲選手)們擂臺上驚豔一立,立馬會招攬成群的看客。不過最吸引人的看點還不是比賽本身,而是選手們勁爆火辣的裝束。這些大姐個個輕裝上陣,具體輕裝到什麼程度,史書上沒有詳細說,但有“裸戲”的記載,想必是“輕”到了最大限度——能不遮蓋的地方儘可能地省略掉了——據稱袒胸露懷是該項活動的一個遊戲規則。這種十足的“肉搏”表演,如果套用文雅點的話,稱其為人體藝術展示似乎未嘗不可。

《水滸傳》描述過一位叫段三孃的姑娘與男人相撲,她穿的是“箭桿小袖緊身鸚哥綠短襖,下穿一條大襠紫夾袖褲兒”。實際上,相比宋朝的女相撲手著裝,段三孃的緊身衣實在保守的過分。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宋朝的女相撲手身上的布料飄渺,能露的地方都露了,再加上角鬥間的拉扯,場面簡直不可描述。據《武林舊事》記載,女子相撲界人才濟濟,湧現了囂三娘、黑四姐、賽關索等優秀選手,香豔加粗獷的名字,一聽就非同凡響。

女子相撲是為男子正式比賽的熱場的,但由於特殊的看點,一旦登臺就看客如雲,比男子的比賽還吸引眼球。

按說女子相撲是市井舍瓦的遊戲,三教九流喜歡很正常,但沒想到皇帝也愛這口,宋仁宗就是女子相撲愛好者。某年的一個元宵節,宋仁宗登上宣德門城樓,“召諸色藝人,各進技藝”,女子相撲便在其中。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活色生香的女子相撲,讓宋仁宗看的如痴如醉,表演完便賞賜銀絹給相撲手們。

這種情況,作為朝廷大臣的司馬光看不下去了。一道《論上元令婦人相撲狀》摺子遞給皇上,對“婦人臝戲於前”的相撲大加討伐。並且建議嚴加禁止,“令婦人不得於街市以此聚眾為戲”。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巾幗力士們的胴體秀讓仁宗皇帝著實受用了一回,但卻激怒了一位頗有名望的朝臣——負責為聖上寫起居注的史官司馬光,老先生認為仁宗此舉太不應該,在如此神聖的地方上演這種很“黃”很“暴力”的“裸戲”本已荒唐,皇上不僅不取締,反而在大庭廣眾下帶頭觀賞,不但自己看,還讓后妃一同看,這叫什麼事!往輕裡說叫有傷大雅,往重裡說就是有傷風化。於是憤然遞上一道摺子《論上元令婦人相撲狀》,對仁宗皇帝的“不檢點”提出公開批評,並強烈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環境治理,對此類傷風敗俗的演出開展一次集中“掃黃”行動,嚴令“今後婦人不得於街市以此聚眾為戲”。

司馬光認為,“宣德門者,國家之象魏,所以垂憲度,布號令也。今上有天子之尊,下有萬民之眾,后妃侍旁,命婦縱觀,而使婦人臝戲於前,殆非所以隆禮法,示四方也。陛下聖德溫恭,動遵儀典,而所司巧佞,妄獻奇技,以汙瀆聰明。竊恐取譏四遠。”汴京宣德門廣場是國家發佈法律政令的地方,皇上在這麼嚴肅的場合,當著皇室后妃、朝廷命婦之面,眾目睽睽之下,觀看“婦人臝戲”,成何體統?當然,司馬光不可能直接罵皇帝“不成體統”、“貽笑四方”,而是說他受了“巧佞”之臣的誤導。

因此,司馬光強烈建議:“若舊例所有,伏望陛下因此斥去;仍詔有司,嚴加禁約,令婦人不得於街市以此聚眾為戲;若今次上元,始預百戲之列,即乞取勘管勾臣僚,因何致在籍中,或有臣僚援引奏聞,因此宣召者,並重行譴責,庶使巧佞之臣,有所戒懼,不為導上為非禮也。”

宋朝女子的相撲“很黃很暴力”


(宋朝的摔跤小童陶俑)

翻譯一下,司馬光的意思是說:一、如果元宵節在宣德門廣場舉行女相撲表演,是一直以來的舊例,那麼請皇上將這一慣例廢除掉。二、請皇帝詔令有司,出臺禁令,禁止民間在街市上表演女相撲節目。三、如果並無舊例,那麼請朝廷調查這一次是什麼人安排了宣德門廣場的女相撲表演,必須對他們“重行譴責”,以使巧佞之臣今後不敢再引誘皇上做出有違禮制的事情。

站在一名現代人的立場,以及一名儒者的立場,我對司馬光的意見,既有贊同之處,也有不能贊同之處。在宣德門這麼莊重、嚴肅的場合,安排身材火辣、著裝清涼的女相撲手“肉搏”,讓一國之君領著一幫朝廷命官觀賞這麼粗俗、輕佻的表演,確實與禮不合,不成體統。司馬光完全有理由要求皇帝與政府官員今後不得在公共場合觀看有失身份的節目。

他提議查處誘導皇帝的巧佞之臣,也有一定的道理,因為這些人讓君主擺脫了禮教的嚴格約束。畢竟,在君主制時代,君主作為道德禮儀的象徵,不可以任性。在禮制上,理當嚴格限制君主的自由。

但是,司馬光建議有司查禁市井間的女相撲,則是多管閒事了。女相撲不過是市民自發的娛樂文化,並不需要擔負沉重的禮教功能,它可能有些低俗,但那是小市民的趣味所在,何妨尊重?儒家講究“禮不下庶人”,並不以嚴格的禮制要求市井小民。

司馬光的《論上元令婦人相撲狀》進呈御覽之後,宋仁宗到底給予什麼反饋,我沒有查到,不過可以通過其他史料記載略為推測。記述北宋後期汴京風俗的《東京夢華錄》,描繪了東京元宵節的諸般熱鬧,卻無關於宣德門前女相撲表演的記載,看來官府應該廢止了女相撲手獻藝宣德門的舊例。

但民間的女相撲表演應該並未受到限制。因為另據《夢粱錄》和《武林舊事》,南宋杭州的瓦舍勾欄內,一直都有女相撲比賽:“瓦市相撲者,乃路岐人(民間藝人)聚集一等伴侶,以圖手之資。先以女颭(即女相撲手)數對打套子,令人觀睹,然後以膂力者爭交。”這些收費的商業性相撲表演賽,通常都以女相撲比賽熱場,招徠觀眾入場,然後才是男相撲手的正式競技。

《夢粱錄》和《武林舊事》還收錄了杭州瓦舍好幾位女相撲手的名號:“賽關索”、“囂三娘”、“黑四姐”、“韓春春”、“繡勒帛”、“錦勒帛”、“賽貌多”、“僥六娘”、“後輩僥”、“女急快”等。這些女相撲手跟男相撲手一樣,在“瓦市諸郡爭勝”,並且打響了名頭。顯然,宋朝政府並沒有對民間的女相撲作出禁制。

 儘管司馬光的批評建議使宋仁宗心裡不爽,但宋仁宗卻不好反駁,畢竟綱常倫理做天子的應該率先垂範。由於司馬光的強力輿論打壓,在京都風行一時的女子相撲遊戲從此大為收斂,以致最終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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