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那你陪嫁一輛30萬的車!「我不嫁了」

我和小青是經人介紹認識的,但是半年之後,雙方父母都覺得我們到了成婚的年齡。就決定讓我們結婚,因為我是獨生子,然後我爸媽就給我全款買了一套房子,但是就是因為這套房子,所以把我們需要結婚時定好的酒店推遲了。

這套房子是我爸媽全款買的,所以寫的名字就是,我一個人的。這馬上要結婚了,我女朋友就,要把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在我和父母商量之後,我們全家都覺得沒必要加她的名字。但是女朋友卻不依不饒。最後沒辦法,我就說如果想要把房產證上加你的名,也不是不可以。讓你爸媽給你陪嫁一輛30萬的車。女朋友一聽當時就非常的惱火,就說這婚不結了。大家說我這樣做有錯嗎?我父母買的房子,因為是全款,所以也沒有房貸,這一說,她想要婚前加名字,那我讓她陪嫁一輛30萬的車,有錯嗎?

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那你陪嫁一輛30萬的車!“我不嫁了”
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那你陪嫁一輛30萬的車!“我不嫁了”
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那你陪嫁一輛30萬的車!“我不嫁了”

網友:房子是他爸媽買的,婚前財產,與她沒有關係,加不加名字都沒有關係。但是陪嫁的車是婚後的,那是婚後財產,共同的。三十萬陪嫁,還不如自己再添點,付個首付,自己買一套

網友:很多男人不懂女人,女人其實想要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無非是要個保障,有了房子才能感覺有個家,不至於離婚了無家可歸。還是不要嫁了,房子是男的全款買離婚後沒有你的份,車子婚後兩個人一起開,離婚後車子就掉價了。女的虧,不要嫁

網友:父母辛辛苦苦為了孩子結婚買的了房子,為什麼結婚要加女方名字,我想說你為這房子付出過一分錢的努力嗎?你要份安心,人家父母也想要安心,為什麼要安心就是說如果離婚最少能拿些錢走,如果你能有這個想法為什麼還要結婚呢?你可以選擇不結婚沒人非你不娶的,記住現在家家基本都是一個孩子你父母養你20多年人家父母也養20多年而且是兒子他們的生活比你們女方過的更難,你考慮過嗎?

主要現在離婚率太高,男的會怕離了婚還得把一半房子分出去,女的怕離了婚一無所有,白白損失了青春,誰都沒錯,都想為自己存有一份保障,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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