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rardTorres
在我國幾千年的封建帝皇統治下,太監和宮女往往都是奴婢只有伺候主子的份。簡單來講就是主子享有的東西太監和宮女是沒有的。
因此,在進宮前的男人被割掉最寶貴的東西,寶貴東西進宮後就此失去掉只能一世待在皇宮伺候主子。宮女也是如此,進入宮中深入海日子過得不像正常人,所謂的那些什麼男歡女愛。宮女是沒有資格享有的權力。由此宮女與太監們都是十八二十來歲這樣在一起生活。太監寂寞宮女的空虛再加上荷爾蒙正旺。才形成“對食”這名詞。
明朝的管制不一樣
明朝是朱元璋以及和開國功臣打來的江山,在管制方面也有大大改變。朱元璋是一位農民起義之後成為開國皇帝的,在位期間只對百姓們以及對貪官採取行動,在本宮中的太監和宮女都不放在這樣行動上。所以在當時的太監和宮女和往常的歷朝歷代一樣進行對食。
在朱元璋得知這種惡性的事情之後,朱元璋雖然也有幾次調整,但皇宮這種讓正常人都寂寞空虛的地方。就算當時施行了強制性不過還是控制不住它們的互相肌體的需求。
朱棣登基後,對於宮中的宮女太監們不使用朱元璋的那樣強制性,反而對宮女太監們施行了開放性,朱棣應該是知道在後宮許多宮女能見到朕以外的男卻無有,可能對它們本身需求的情況瞭解才施行了開放性。
對於此次的開放,對食在宮內滿足了兩性的需求,由此在明朝是允許了對食這樣的事情。開放性推行使得它們加速發展成同戀性。在明朝不僅太監和宮女搞對食連同太監和太監宮女和宮女都在為自己尋求寂寞搞對食。
由於太監身體上缺乏了一樣寶貴的東西,對自身精神上形成了一種扭曲,渴望能尋求異類滿足精神上的需求。而在明朝的宮女一入宮就是一輩子孤守空虛終老,對於宮女們不能找到異類型的需求,身體以及精神需要難勉會出現各種略曲。在明朝對對食開放性年代往往就組成了太監與宮女的戀情。
清朝時期的宮女到了合適年齡就可以出宮嫁人
在明未清初時期,宮女們的待遇在明朝以前的待遇都較好的多,在清朝一般宮女們入宮是十三四歲這樣,她們入宮之後不像往常一樣永遠待在宮裡服役主人。在清朝另施行了一個政策,就是宮女滿二十五歲後可以出宮尋求伴侶婚配。
清朝時期對“對食”不算講是禁止吧,因為在宮女們到了年紀之後就可以出宮尋找需求。這算是一種對“對食”的放寬。有了可以出宮的規定放寬了宮女們一輩子的服役以及出宮以後還可以滿足她們肉體的需求。對於清朝時期太監和宮女的對食由此這樣淡化而不是禁止。宮中採取了合理的安排使得她們出去後能夠自由選擇。
清朝是滿族人的天下,在清朝各個皇帝當中都以自己族的人為妻,由此在宮女就很難被臨幸到,就算被臨幸了也不是什麼好結果,這裡對於宮女被臨幸後就不多講。所以以上規定宮女二十五歲可以出宮,可以帶著正年華的荷爾蒙離開這慰深寂寞的宮中,宮女對太監對食的慾望也沒那個必要。
清朝時期太監和宮女是搞不上對食往往受寂寞的只有太監。太監與宮女不太一樣太監他們有個最寶貴的東西失去,因為最寶貴的東西沒有的話不在宮中服役主子出去宮外之後往往被人排斥。宮女不同的還可以尋求需要,就是這樣的不同他們還得像往朝一樣只能待在宮裡,形成了太監和太監的對食。
清朝禁止的是這類同性戀對食,在清朝各個皇帝雖然施行太監不能和宮女搞對食,由此才規定宮女到合適年紀可以出宮尋求伴侶以及達成消除它們所謂的對食,皇帝以為這樣可以清除這類惡性的風氣。結果一波沒走完另一波出現太監和太監的同性戀。宮內只好強制禁止。
所以明朝對於宮女太監們對食這事情上不強制的問題,是因為長期在宮內使得宮女們的荷爾蒙無處發洩同時明朝選擇了施行開放性。到了清朝時期對於對食這件事清朝皇帝極度改觀,規定宮女二十五歲以後可以出宮尋找姻緣。清朝的太監就是被這樣的規定形成了歪風同性戀,清朝為了不讓對食再惡性下去,只好施行對同性戀的強制性禁止。
小史感
“對食”這玩意,字面意思好理解,兩個人坐在一起,對面吃飯,就像夫妻一樣,這就叫對食,很形象。
事實上,並不是明朝宮廷才有對食現象,在之前的各朝代,應該都有類似的現象。之所以如此,也是和歷代宮廷制度的殘酷性有關的。
您想啊,太監、宮女這些人,一旦進宮,就再沒有出宮的機會(除非這個王朝亡了),一輩子呆在這個宮牆之內,永遠沒有自由之日,在無盡的深夜裡,是何等的難眠!
由此,這才會有太監和宮女結伴現象,不然,這生活會是多無聊啊!
當然,也不是所有太監宮女都能對食的,最起碼要有一定地位才可能在一起對食,否則任意一個調動,很可能就幾年都見不上面。
畢竟,這宮廷,太大!規矩又太多!亂來是要掉腦袋的!
太監和宮女的對食也是出於無奈,太監沒有性能力,不可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這個就不必多說了,說多了都是淚。
當然,有些對食的宮女或者年紀大後、或者長久不曾有性體驗甚至從來就沒有過性體驗,所以也未必對這方面有很強的需求。
從這個意義上說,太監和宮女的對食只是為了解悶,就像是老夫妻一樣,大家在一起相互有個說話的伴罷了!
太監宮女對食這種離奇的現象,到清朝基本終結了。一方面,清宮管理嚴格,不會容忍這種現象,但更重要的是,清宮的新制度讓對食失去了存在的基礎。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清宮和以往不一樣的是,太監雖然仍要老死宮中,但宮女,在服役數年後,在25歲之前是必須出宮的!
清朝妃子和宮女和其他朝代不一樣,她們全部是旗人女子,漢人女子沒有資格。因為大家都是從龍入關的,所以宮女實際上是清宮的工作人員、服務人員,是不能剝奪其全部自由的。
所以,清朝通常從十四五歲的上三旗旗女中選出一批宮女,這批宮女通常服役四五年,最多服役到25歲,就必須出宮自行婚嫁,這是和歷朝歷代最大的不同。
所以,您覺得清朝的宮女有必要和太監對食嗎?
從這個角度上說,清朝不在漢女中選秀,一方面是他們自私,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歷朝那種騷擾民間、強搶民女的惡政。
而宮女服役到一定年齡後必須出宮自行婚嫁的做法,也確實人性化太多了。從這個角度上說,這是清朝的一項仁政。
當然,有些皇漢明粉可能會很不滿意,他們痛苦的哭喊道:“這特麼什麼仁政啊!為什麼不讓送女入宮!剝奪了我當國丈的權力,這是暴政啊!”
哈哈,確實。有些人天生就是奴才。可惜啊,到了清朝,他們連當奴才都沒資格,這才是他們痛苦的根源。
坑爹史冊
宦官無妻兒,宮女無夫君,因此結成伴侶,以慰深宮寂寞。太監宮女搞對食,只是流行於明朝,在清朝宮廷堅決禁止!
Δ劇照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平民。明朝初年,朱元璋對於對食之事深惡痛絕,曾下令對對食的太監行剝皮之刑。
永樂之後,太監的地位上升,這一禁令便如一紙空文。從這個時候開始,對食在明朝宮中開始公然允許。
明朝宮女從入宮的那一刻起,便失去了人身自由,終生在宮中供奴役使喚。而太監則因身體方面的缺陷,導致無法娶妻生子。對於兩者來說,都在宮中過著寂寞的生活。
Δ劇照
彼此相伴過日子,不失為一種調劑枯燥無味的生活的方式,可以使他們心靈得到慰藉。
在明朝那個環境中,對食其實還是一種社會風氣。中國傳統對同性戀採取“包容”態度,甚至在古代相當普遍。明朝著名才子李漁曾創作戲劇《憐香伴》,講述女子同性戀的故事。對同性戀能夠給予包容,對食同的看法也就不難理解了。
到了清朝,開始堅決禁止太監宮女對食,原因有二。其一,清朝太監在宮中的地位選不及明朝時期。清朝君主對太監管束極其嚴格,做事必須小心翼翼,一個不小心的錯誤,極有可能引來殺身之禍。
Δ劇照
其二,清朝君主善於總結,有了明朝的前車之鑑,清朝君主自然不能重蹈覆轍。對於宮女不再是終身供奴役使喚,達到規定年齡時可出宮婚嫁,對於對食明確下達禁令。
史之策
一、清朝太監地位遠低於歷朝歷代。除了因為清統治者吸取前朝教訓以外,更主要的是,八旗貴族取代了太監的作用,皇帝不再需要太監來制衡文官集團。太監除了伺候皇帝一大家子人以外,沒有其他的利用價值了。
追根溯源,從唐中後期以來中國政府一直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文官階層勢力的壯大,統治者為此費勁心機,比如宋朝的監察制度,一個人幹活,三個人監視;元朝呢,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有整個蒙古貴族和色目人利益集團,很輕易地可以繞開中國本土的文官階層貫徹自己的意志,甚至很長時間廢除了科舉制度;明朝皇帝只能通過內廷的宦官來制衡文官集團,比如用魏忠賢牽制東林黨;清朝的八旗制度更厲害,整個旗人集團都和最高統治集團利益一致,漢族文官集團的勢力自唐代以來降低到最小,這樣,滿洲皇帝就可以不必像明代漢人皇帝一樣倚靠宦官和文官集團抗衡。
二、清朝的八旗制和滿漢地位的不平等。清朝八旗裡面有滿八旗,蒙、漢、達斡爾、錫伯等八旗,其中的漢八旗在旗人中地位最低,但是可以和其他旗人通婚。而太監是普通的漢人,不是旗籍,所以太監這種漢族貧民中閹割而來的奴才哪有資格掌握權力。
清朝的宮女,都是從八旗中選出的秀女(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地位明顯高於太監。因為旗人少女有限,所以幾年的服役期滿,沒有被臨幸過的就結算工資放出去嫁人了,不像明朝宮女一直終老於宮中,弄不好還得殉葬(明英宗之前,受到元蒙影響,明朝宮廷一直保留殉葬習俗)。所以,清朝宮女在擇偶方面沒那麼飢渴。
況且清朝宗訓,“滿漢不通婚”(並不是指滿族人不能與漢族人結婚,而是指八旗內部可以通婚,但是旗人不可以與旗外民人結親)。旗人宮女和漢族太監走到一起簡直是在挑戰祖訓。
《甄嬛傳》裡面那麼多漢族姓氏的妃子,即便是漢八旗,也不會在數量上佔優勢,跟當時清朝科舉的錄取分數線和錄取比例一樣,都是有地區、民族傾斜的。滿蒙女子佔比例最高,一般漢軍旗的女子進宮以後,受到晉封的都要抬入滿洲旗,入滿洲旗以後就會改姓,在姓氏後面加一個“佳”字,以示身份的尊貴,改姓僅妃子一人姓氏,其孃家不變。比如,嘉慶皇帝的生母就是魏佳氏。所以,《甄嬛傳》裡面那些做到貴人及貴人以上的嬪妃還沿用自己的漢族姓氏,嚴重不符合歷史。
三、清政府撤銷了明代內廷的二十四衙門,建立內務府統一管理宦官,這樣就把內廷的宦官系統整個納入了國家的正式官僚體制,故而宦官系統也就不可能再與整個官僚系統對抗。沒有了權力,沒人巴結,還不是個完整的男人,而旗籍宮女則是等著服役期滿拿獎金回家嫁人。明朝的太監宮女會產生“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共鳴,但是在清朝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為什麼明朝太監宮女可以搞對食,清朝宮廷卻堅決禁止這件事兒?
兩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明朝太監和宮女可以搞對食?
原因有四:
1,明朝太監地位比較高。洪武朝太監地位低要是對食搞菜戶會被剝皮。永樂朝開始,太監地位提高,大太監搞對食,小太監們也眼饞啊,於是蔚然成風。
2,明朝皇帝認可太監地位,允許甚至給太監介紹對食,也是皇家的恩典。比如魏忠賢和客(qie)氏,天啟一把魏忠賢看做好控制的宰相。
3,明朝皇帝大都無為而治無法出宮,對於宮中對食這種趣事,也是無聊生活中的一點談資。要是這點樂趣都沒有了宅男們會悶死的。
4,宮女太監對食從漢朝就開始了,明朝同性戀都很流行,這點事,容忍度很高了。
第二,清朝為什麼嚴禁太監宮女搞對食?
1,太監搞對食,會增加太監獲取權勢的慾望。本來就一個老光棍,發大財沒用,控制朝政也沒用。能夠搞對食,太監鑽營權力的慾望會大大增加。
2,清朝嚴厲控制太監專權結黨,而對食,本身就是太監結黨專權的一種方式。《甄嬛傳》裡面蘇培盛勾結甄嬛弄雍正的情節,充分說明太監搞對食是不利於宮中權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的。
3,明朝皇帝把太監當成自己人厚待,而清朝皇帝的自己人是八旗子弟,所以,太監在清朝政治中地位很低。太監只是低端服務員,打光棍有利於最大限度得讓他們做好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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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知事
就我知道的簡單說一下。
清朝宮女通常有著不低的出身,今天是宮女,明天就可能嫁給皇子做正室了。某某阿哥的正妻以前和某某太監相好過這種事傳出去成什麼樣,當然絕對不容許發生。
代目益州閻文平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說白了,就是明朝和清朝太監的地位不同。
明代朱棣以後,太監地位逐漸提高,出現劉瑾、魏忠賢這種掌握實權的太監。
這種情況,在清代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
因為明代太監普遍地位較高,甚至可以左右國家朝政,那麼找個對食也就算不了什麼。
宮女和太監結伴成假夫妻,一來是可以解決宮女吃飯的實際問題,二來是雙方都是心理殘疾者,互相解悶又幹不了實質性的事情,有利於宮廷的穩定,三來宮廷淫亂自古皆有,宮女搞同性戀,太監搞基尚且屬於尋常事,何談一個對食。
同時,太監一般是皇帝的心腹,也是深受皇帝信任的人。相比明代權臣的囂張,畢竟太監不可能篡位(因為沒有後代),皇帝更喜愛太監。
既然有皇帝罩著,對食這種小事又算得了什麼。
那麼,為什麼清代沒有這種玩意?
主要還是太監地位低下。
順治帝就於順治十年(1653)頒佈上諭,對太監管理做出了規定:一、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二、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三、不許招引外人;四、不許交接外官;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從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
看看,太監擅自出宮都是死罪,哪裡有什麼地位。
清代著名的李蓮英、安德海之流,充其量也就是皇帝太后身邊的爪牙而已,實際上沒有權力。一旦失去主子,隨時就會被處死。
滿清皇帝將八旗子弟視為自己人,而太監大部分是漢人,充其量也就是低等奴僕,也不被信任。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清代有頭有臉的太監,雖然沒有宮女對食,但還是可以娶妻的。
比如著名的安德海,就娶了徽班唱旦角的年方19歲的美人、藝名九歲紅的馬賽花為妻。
李蓮英也花錢買過媳婦。
薩沙
明朝宦官拜朱棣所賜,已經成為一個政治集團。在國家層面可以做到同進共退、有度、有章法。甚至在極端情況下可以行使與展現相對獨立的政治意志。
究其原因就是有明一代,皇權始終未能有效的壓制相權、或者說政府行政權(朱元璋通過打擊胡惟庸取消相權其實是完全失敗的)。特別是中後期從夏言至張居正之間一段血腥殘酷的相位更替(其實閣臣之間的殘酷鬥爭,就可以反證皇權無威,壓不住局面。所謂嘉靖數十年不上朝而能控制群臣只是一種錯覺,嘉靖不上朝原因無他,只是不敢面對朝臣。因為明眾臣洶洶也。)
宦官宮女對食,可以看成是一種心理補償機制。一個由於身體重要部位不完整造成的性別焦慮群體,一個由於宮牆高深無法實現性別功能的群體。而且是都處在一個永遠走不出去的心理狀態下。互相有個伴,填補那顆不完整的性別缺失,實在是皇權和身邊特殊群體之間的一種心照不宣的妥協。再加上群臣的力量逼迫皇帝要利用宦官平衡政治天平,“對食”就算不了什麼。
清代君主其實是很勤奮的,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特別愛學習特別愛總結,歷代興衰看的特別透徹,總是不斷的在彌補歷代統治的缺失。但是正因為如此盲點也很明顯。就是忽略了宦官宮女這兩個特定人群的特定需求。入清後,文官士大夫集團明顯不如明代彪悍,政治天平就不需要過多的向宦官集團傾斜(至於宮女,很多並不終身服役,甚至大部分到一定年齡會出宮婚配,那就和明代宮女有本質上的不同),盲點就更無人修正。再加上有清一代的宦官沒有形成共同進退的政治集團,也就不可能有向皇權要“對食”的資本。
60絮語
主要還是明朝的皇權無威,壓不住相權。群臣的力量逼迫皇帝要利用宦官平衡政治天平。宦官已經成為另一個強大的政治集團。甚至在極端情況下可以行使與展現相對獨立的政治意志。自然太監宮女搞“對食”就算不了什麼。這也反應了皇權和身邊特殊群體之間的一種心照不宣的妥協。而清朝太監的地位相比明朝太監地位的要低的多得多。清朝文官士大夫集團也明顯不如明代彪悍,政治天平就不需要過多的向宦官集團傾斜(至於宮女,很多並不終身服役,甚至大部分到一定年齡會出宮婚配,那就和明代宮女有本質上的不同),盲點就更無人修正。再加上有清一代的宦官沒有形成共同進退的政治集團,也就不可能有向皇權要“對食”的資本。
不良人473
首先來解釋一下什麼叫結對食。說的直白一點,就是宮女太監做夫妻,搭夥過日子。當然這個夫妻關係被理解是,一種假夫妻關係。深宮生活寂寞,太監宮女以此作為一種調節解悶的方式。有時候也指宮女之間的同性相互愛戀。明朝的時候,這一關係也會稱為“菜戶”。對食就是結成對子一起吃飯。菜戶叫成了“戶”相當於就成了人家。所以菜戶要比對食的關係牢固得多。
其實,在明朝的時候一開始朱元璋對這種關係也是深惡痛絕的。明成祖朱棣後,這個政策開始鬆動,甚至朝廷也不進行限制而且允許宮女和太監結為菜戶,財產互通如同夫妻。在一些野史裡面,甚至有皇帝會問一些宦官你的“菜戶是誰呢?”在朝鮮《朝鮮王朝實錄》裡有一則迷一般的記載就是朱棣凌遲了近3000名宮女,就是因為自己寵愛的朝鮮妃子權妃被害;權妃侍女和宦官私通結菜戶。兩件事疊加惹得朱棣大怒,徹查是凌遲了3000宮女。
清朝雖然對這一事情管束比較嚴。我們在《甄嬛傳》裡面對蘇培盛和槿汐結對食頗有了解。雖然是電視劇,但是在禁止對食是這一方面,歷史上也是有的。但是呢?當時清朝還是有很多的太監,能夠找到自己的伴侶。他們不一定要在宮裡邊找,他們還可能借著自己的財富,到煙花柳巷或者普通人家去買一個妻子。
清朝禁止的原因主要是清朝吸取明朝宦官地位高,結黨營私專權的教訓,因為結對食容易引起太監慾望,尤其對權力的渴望。清朝皇權頂峰,限制自然更多,結對食被認為是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