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地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321,837股,佔公司總股本0.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況

2012年12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關於核准泰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向山東魯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覆》(證監許可[2012]1688號),核准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公司向山東魯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山東省地礦測繪院、山東華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源)、北京正潤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正潤)、北京寶德瑞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寶德瑞)、山東地利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地利)、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省國投)和自然人褚志邦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公司新增發行301,335,197股股份。

2012年12月28日,公司就上述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提交相關登記材料,中登公司於同日出具《證券預登記確認書》,上市公司向交易對方發行的301,335,197股股份的相關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上述新增股份上市日期為2013年1月17日,性質均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上述股東中,山東魯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現已更名為山東地礦集團有限公司)和山東省地礦測繪院持有股份鎖定期為三年,山東華源、北京正潤、寶德瑞、山東地利、山東省國投和褚志邦持有股份鎖定期均為一年。

2017年5月4日,褚志邦持有的2,019,359股山東地礦股票因租賃合同糾紛被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法院裁定司法過戶給自然人劉愛秀。劉愛秀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書面承諾,同意代褚志邦履行股份補償義務。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決定書》([2017]魯執37號之三)裁定解除第三人劉愛秀持有的1,697,522股“山東地礦”股票的凍結,並將其持有的1,697,522股“山東地礦”股票過戶至山東地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本次股份司法過戶後,劉愛秀持有山東地礦321,837股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0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321,837股,佔公司總股本0.06%。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共計1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東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做出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股東未做出相關承諾,其取得股份原股東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做出承諾及履行情況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注:上表中個別數據加總後與相關彙總數據存在尾差,係數據計算時四捨五入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東對上市公司的資產佔用、違規擔保等情況

1.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

2.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3.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六、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股東解禁申請。

特此公告。

山東地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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