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告知」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工作即將展開,申請條件和流程了解一下!

「新城告知」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工作即將展開,申請條件和流程瞭解一下!

一年一度的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工作即將展開,

淮州新城的企業看過來!

“千人計劃”是什麼呢?首先小編必須在這裡科普一下~

「新城告知」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工作即將展開,申請條件和流程瞭解一下!


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千人計劃”,主要是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同時,各省(區、市)也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有針對性地引進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地方“百人計劃”。從2008年開始,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學科、實驗室以及中央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引進2000名左右人才並有重點地支持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來華創新創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加大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2018 年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工作即將開展。來看看什麼樣的人才可以申報,申報流程又是怎樣的吧~

一、總體要求

緊扣服務推動四川高質量發展,圍繞“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等重大戰略部署,聚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建設西部金融中心、

高校“雙一流”建設、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等人才急需,重點支持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新興產業、引領創新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聚天下英才助川發展。

——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堅持標準、優化結構、提升層次、寧缺勿濫,充分體現引進人才的不可替代性和行業領軍性,通過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快速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競爭力。

——服務重大戰略佈局,注重向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食品飲料、先進材料、能源化工和數字經濟“5+1”產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專項傾斜,向基層一線和脫貧攻堅主戰場傾斜。

——完善接續支持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類人才申報轉為創業人才項目、短期項目入選專家全職回國來川后申請轉為長期項目,鼓勵高端人才聚集的高科技企業申報創新創業團隊項目,給予後續資助。


二、申報範圍及類型

(一)申報範圍 

凡在四川省行政區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從國(境)外、省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均可按程序推薦申報。

(二)申報類型 

分個體引進、團隊引進、專項引進三個類別 10 個項目進行申報。其中,個體引進包括:頂尖人才項目、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創新領軍人才長期項目、青年人才項目;團隊引進包括:創業團隊、創新團隊;專項引進包括:軍民融合專項、省校省院省企合作專項、金融人才專項、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專項。從我省申報入選國家“千人計劃”且已實際到川內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可申報納入省“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創新領軍人才長期項目、青年人才項目入選者在川創辦企業並取得突出業績的,可申報轉為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創新領軍人才短期項目入選者全職來川的,可申報轉為創新領軍人才長期項目;“千人計劃”專家創辦企業技術領先、高端人才集聚、業績突出的企業,方可申報創新創業團隊項目。除此之外,已入選省“千人計劃”(含原海外引才“百人計劃”)個人項目及團隊計劃的,不重複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個體引進的基本條件。

主要支持引進我省創新發展急需的戰略科技人才、各類領軍人才以及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或創辦企業應當成立 1 年以上(2017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註冊登記等相關手續);申報人一般應具有 3 年以上國(境)外和省外工作經歷並取得突出業績,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頂尖人才項目。引進對象應當為自然科學或者工程技術領域的國際頂尖專家,是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茨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或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及其外籍院士,或發達國家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第一主研人員,或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入選者,或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任職的國際著名學者或世界 500 強企業任高管的管理人才。已與省內用人單位簽訂連續 3 年以上、每年不少於 9 個月的正式工作合同(簽訂時間在本通知下發日之前、2016 年 1月 1 日之後,不包括續聘)。頂尖人才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

單獨申報。

2.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引進對象一般應具有國(境)外、省外創業經歷或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位,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國內領先;引進後到我省各類園區創辦高成長型科技型企業、先進製造業或現代服務業實體,在川創辦企業成立 1 年以上、5 年以下,其產品具有核心技術且處於中試或者產業化階段,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是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者最大自然人股東,股權(含技術入股)不低於 30%,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於 100 萬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已實繳);一家企業只能申報 1 名。

3.創新領軍人才長期項目。引進對象一般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國(境)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研究員、首席科學家,或在知名企業擔任高級管理和研發職務;掌握關鍵技術且為我省發展急需緊缺的,可適當放寬為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優先支持引進我省重點發展產業急需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級研發專家,以及與省內企業建立重大項目合作關係,研究成果能有效推進企業實現突破性發展的高校、院所科技領軍人才。已與省內用人單位簽訂連續 3 年以上、每年不少於 9 個月的正式工作合同(簽訂時間在本通知下發日之前、2016 年 1 月 1 日之後,不包括續聘)。

4.青年人才項目。引進對象一般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 40 週歲,具有 3 年以上國(境)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單位、企業及相關機構工作經歷;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為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對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我省發展緊缺的青年拔尖人才,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已與省內用人單位簽訂連續 3 年以上、每年不少於 9 個月的正式工作合同(簽訂時間在本通知下發日之前、2016 年 1月 1 日之後,不包括續聘)。

(二)團隊引進的基本條件。

主要支持引進以企業為主體,以團隊帶頭人為核心,以轉化科技成果為支撐,能有效促進我省產業轉型升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群體;團隊所在企業須在川註冊,註冊資本不少於300 萬元,且實繳資本不低於 50%(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已實繳);且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創新創業領域緊扣我省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方向,符合我省“5+1”產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

2.團隊帶頭人應是國家或省“千人計劃”引進人才,創業團隊帶頭人應是企業主要創辦人,創新團隊帶頭人應是企業核心技術所在領域的領軍人物。

3.團隊核心成員中應有相當數量的高層次人才,其中,在海內外知名院校、醫療衛生機構曾聘為高級職稱或擔任知名公司中高管職位的,一般不低於 1/3。

4.創業團隊所創辦企業核心技術處於國際領先、國內一流水平,能在較短時間取得突破性發展或引領帶動形成新的產業集群;或創新項目能迅速填補我省空白,已在川內企業進行有效轉化,具有產業化發展前景。

5.所在地區及產業園區從政府資助、創業扶持、創新支持等方面給予充分配套,為團隊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三)專項引進的基本條件。主要支持引進我省重大發展戰略急需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 3 年以上國(境)外和省外工作經歷並取得突出業績,已與省內用人單位簽訂連續 3 年以上、每年不少於 6 個月的正式工作合同(簽訂時間在本通知下發日之前、2016 年 1 月 1 日之後,不包括續聘)。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軍民融合專項。引進後在我省特色軍民融合產業園區、產業基地、技術研發中心、企業從事科技研發和經營管理;或在川創辦領辦軍民融合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有望實現突破性發展。從四川行政區域內的軍工單位(軍隊)轉業、轉崗到地方創新創業的,可納入本專項支持範圍。

2.省校省院省企合作專項。引進後到我省與知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戰略合作構建的政產學研用創新平臺工作;在川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作出實質性貢獻。優先支持通過與四川省及各市(州)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

3.金融人才專項。引進後到省內金融機構、金融投資領域相關企業和金融管理部門工作;有紮實的金融學、金融工程、投資學、保險學、經濟與金融、精算、金融數學等領域專業造詣,具有豐富的金融財稅管理、資本運作經驗,在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為省內企業提供實質性的金融產品服務。優先支持從國(境)外、省外金融行業知名機構引進的中高級金融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

4.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專項。引進後到我省民族自治地區、“四大片區”88 個貧困縣的企事業單位工作,或在當地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有望取得突破性發展。優先支持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現代農牧業、工業經濟、特色旅遊等富民產業,以及規劃建設、水利水電、生態保護、地質環境、金融經濟、教育衛生等領域緊缺的專業人才。申報人只能選擇以上個人引進、專項引進中的 1 個項目進行申報,申報團隊只能選擇創新團隊、創業團隊中的 1 個項目進行申報。


四、申報及評選程序

(一)申報。各地、各部門(單位)接本通知後,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人選及團隊進行申報。由用人單位根據行業歸口或隸屬關係,按程序報送省直有關主管部門或所在市(州)委組織部。 其中,市(州)所屬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的申報人選及團隊,按程序報所在市(州)黨委組織部彙總;中央在川和省屬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國防科工單位,分別報教育廳、科技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防科工辦彙總;中央在川和省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省重點民營企業、省級宣傳文化單位及在川金融機構,分別報省國資委、省委統戰部、省委宣傳部、省金融工作局彙總。中科院成都分院系統、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系統、二重集團、東方電氣集團直接報送省人才辦。

(二)初評。省直有關主管部門和市(州)委組織部應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及團隊進行初評,擇優提出符合條件的建議人選及團隊報省人才辦。直接報送單位也應採取適當方式對申報人選及團隊進行初評。

(三)終評。省委組織部(省人才辦)負責對各地、各部門建議人選及團隊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把關,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評選產生省“千人計劃”擬資助人選及團隊名單,按程序報審。

(四)審批命名。經批准的引進人才,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四川省特聘專家證書》,有關單位憑證落實引進人才有關特殊支持政策;經批准的引進團隊,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授予《四川省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稱號。


五、注意事項

(一)2018 年省“千人計劃”採用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並行的方式進行。申報人登錄“四川人才工作網”(http://www.scrcgz.com/)“項目申報”平臺,通過“四川省千人計劃申報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填報前請認真閱讀《申報指南》),時間為 10 月 8 日—10 月 31 日。網上申報

完成後,須從申報系統中打印紙質《申報書》,完成簽字、蓋章等手續。

(二)首次申報的用人單位應將單位全稱、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材料蓋章並掃描後,發至申報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省人才辦工作人員審核後,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用戶名及密碼(與“天府萬人計劃”申報系統可通用),用人單位方可登錄申報系統。

(三)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制度,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申報人填報的承擔項目、論文著作、專利、產品、獲獎等,每類一般不超過 5 項。

(四)引進人才特別優秀且為四川發展特需的,可適當突破學歷、職稱、任職年限等限制,採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破格引進;破格申報的,需由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破格申請。

(五)對通過省直部門組團赴外招才引智、海科會、科博會、中外知名企業四川行、國家“千人計劃”四川行等平臺和活動引進,且簽訂來川意向協議的,可破格申報;符合條件的可先納入計劃,待正式到崗後再劃撥資助資金。破格申報的,需由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破格申請。

(六)省“千人計劃”所有項目增加風險評估程序,由用人單位對申報人的知識產權、競業禁止、保密約定、兼職取酬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和審查,並在《申報書》中“用人單位推薦意見”欄逐項填寫核實意見。

(七)省“千人計劃”資助資金採取當年立項、次年支出的方式發放。對偽造申報資格、隱瞞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暫停或取消其申報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虛報冒領、套取騙取、擠佔挪用等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依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並追回資助資金。

(八)《申報書》和附件材料應分別裝訂,封面、封底統一用 110 克以上白色 A4 亞光紙膠裝,正文須雙面印刷,紙質《申報書》需報送一式 10 份、附件材料一式 2 份。


六、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迅速組織開展推薦申報工作,真正把那些我省發展急需緊缺、創新能力強、創業前景好、能長期紮根和服務四川的海內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及團隊推薦上來。

(二)各級組織和個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涉密材料不通過網上填報,可加密後單獨報送紙質材料。省直有關主管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申報信息真實、完整。

(三)請省直相關主管部門、市(州)黨委組織部和相關直接報送單位於 11 月 16 日前,將下列材料統一報送省人才辦:

①推薦函及初評專家名單;②申報人選(或團隊)情況彙總表;

③《申報書》及附件材料。

聯繫電話:028-86602130、86603015

編輯:金堂新聞中心淮州新城記者站 記者 張冬雪 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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