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北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检察官古伟兵带领省检察院“智慧公诉”试点工作评估小组,对天门市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强,公诉处处长李昌明,天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克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出席评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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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演示现场
评估会上,天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就“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智慧公诉”小组成员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通过智能辅助办案助手演示了简案快办和繁案精办两个模式,并现场操作了出庭一体化系统。
评估小组成员与在会人员就智能辅助办案助手使用情况进行交流。
古伟兵充分肯定了该院“智慧公诉”试点建设情况,认为“智能辅助办案助手”具有天门特色,该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思路清晰,宣传力度、推动力度较大较好。
他就下一步试点工作建设给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大总结、提炼经验,更加突出亮点、创新点。二是 继续加强研发力度,在全省“智慧公诉”建设过程中贡献天门智慧。三是继续完善智能辅助办案助手,与研发公司通力合作,大胆创新,推动“智慧公诉”试点工作更上一层。
万强对省院评估小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以评估为契机,切实抓好下一步的“智慧公诉”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智慧公诉”试点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地方党委领导,夯实基础。刘克强对省院评估小组的到来表示感谢,“智慧公诉”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有一定的完善空间。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将落实省院、分院工作精神,继续加强“智慧公诉”试点工作推进,争取创造更多的亮点和成果。
文字丨金晓杰
审核丨江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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