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送詐騙短信,會被法律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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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到過詐騙短信嗎?
當然收過,很多看起來不靠譜,誰信?!
可是,還是有人會上當哦!
那就要嚴懲那些發詐騙短信的人,堵住源頭!
今天給大家講個
關於短信詐騙的法律案例
一名外地男子到十堰“搞事情”
他到城區人民路酒店住下
就忙活起來了
忙些什麼呢?
用偽基站設備發手機短信
而且連發148037條
全部是詐騙短信
他後來怎麼樣了?
大家快來看看吧
我對所有的控告沒有意見,我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審判。
7月27日上午,因涉嫌詐騙罪被茅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該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陳述時說。
發送詐騙短信
現年31歲的王某,家住襄陽市樊城區。王某隻有小學學歷,沒有固定工作,於是走上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道路。
2015年10月29日,王某來到十堰城區人民路某酒店入住,後利用朋友王某某(已處理的同案犯)提供的偽基站設備,冒充建設銀行95533客服,以積分兌現金為誘餌,發送了148037條含有釣魚鏈接的手機短信。
被公安抓獲
2015年10月29日當天下午5點左右,被害人左某在十堰城區江蘇路收到王某發送的詐騙短信後“上鉤”,其建行卡上3396.94元錢很快被轉走。左某立即報案。
今年5月3日,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庭當場認罪
7月27日上午,因涉嫌詐騙罪被茅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該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庭上當場認罪、悔罪,並接受了法庭教育。
據悉,按照司法規定,由於電信網絡詐騙波及範圍廣、涉案數額難以統計,發送詐騙信息5萬條以上的,就屬於特別嚴重情節,會面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還需綜合考慮王某及同案嫌犯王某某之間的量刑均衡問題,本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十堰日報 責編/餘碩 審核/高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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