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集中開展全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的通告

為進一步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集中開展全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的通告

一、全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按規定對是否依法履行了進貨查驗記錄、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出廠檢驗、定期清理、不良反應報告、問題產品召回、安全自查等主體責任,進行全面自查,並將自查情況如實向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二、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審核企業自查報告,並以抽查方式有針對性地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三、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集中進行約談,並對有關信息依法予以公示。

四、在檢查期間,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嚴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以暴力威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懲處。

五、本次檢查時間,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六、本通告從發佈之日(9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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